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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婚前] 快登記 我對未婚夫有這樣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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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12-07 01:09:00
留言69則留言,21人參與討論
推噓13 ( 15252 )
※ 引述《vitachou (米米)》之銘言: : 但和男友住了一年 他真的很照顧我 是個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 加上我最近大病一場 我大病完換我媽住院 : 我感悟 生病的時候 有沒有一個人在旁邊簽名跟照顧有多重要 : 所以就提我們去登記吧 我看不懂簽名照顧為什麼可以跳到結婚登記?這兩者間有什麼邏輯關連嗎? 手術同意書是本人簽名第一優先的,本人無法簽名也未必配偶才能簽, 關係人就可以簽名,原po男友與原po同居,同居人就能以關係人的身份 簽手術同意書。 至於照顧,且不說原po年薪200請個看護應該不成問題,而且照顧 病患為什麼就要有配偶身份?男友身份就可以照顧了。 至於交往10年要不要給男友一個名分,我是認為口頭上叫他是先生丈夫即可, 法律登記可能要再等時空背景更合適時再討論。 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不用拘泥結婚證書那張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8.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8762041.A.829.html

69 則留言

milla0713, 1F
推~理性又不失溫暖~

huzzah, 2F
推 男友身分就可以簽名也可以照顧

huzzah, 3F
比較覺得他要用婚姻讓自己更有保障 但婚姻對他不利

huzzah, 4F
或她不想要的 通通婚前口頭協議還要白紙黑字

vitachou, 5F
謝謝 我原Po 你提供很多我不知道的資訊 會好好想

vitachou, 6F
另外 二樓 難道保障自己的權益錯了嗎?

huzzah, 7F
重看一次文章 覺得這婚應該要結

huzzah, 8F
沒錯啊 妳男友就是自己賺不多原生家庭也不好

chinghai0731, 9F
都說同居人可以簽~實務上呢?每家醫院都給簽嗎?

huzzah, 10F
偎到你這樣的已經算很好了 這輩子就為人好好努力吧

chinghai0731, 11F
證書重不重要,很重要。

huzzah, 12F
科科

chinghai0731, 13F
保障的是雙方的權利以及義務~...

huzzah, 14F
所以我覺得男方要結

huzzah, 15F
不然這女的哪天失智母開銷大 把他的錢都捲走

huzzah, 16F
或是遇到更好的"機會" 也不過就是分手而已

huzzah, 17F
但我想我寫出來女的應該會納入考慮 人要為自己打算

huzzah, 18F
要保障自己嘛!

djboy, 19F
因為你身旁己經有熟人顧了,才會發這種文

djboy, 20F
有熟人在旁邊幫助,和只找外傭,是不同的狀況

final007, 21F
隨便找個不想努力男,說不定又帥又年輕又沒有家累

final007, 22F
,已經看出問題點還要為了手術有人簽字結婚,比為

final007, 23F
了小孩結婚還要讓人看不懂

adimsc, 24F
其實說朋友可以簽的,也要看朋友願不願意簽阿,萬

adimsc, 25F
一朋友簽了,事後被不知哪裡來的感情不好的親友怪

adimsc, 26F
罪,不就超倒楣?

vitachou, 27F
樓上 原因不只是簽字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也愛他

adimsc, 28F
我沒有要反對啦你們結婚,我只是對有些版友說可以

adimsc, 29F
找朋友簽名的說法,感到不是這麼容易而已

adimsc, 30F
我覺得結婚就是一個自己做的選擇,選下去了,好與

adimsc, 31F
不好的地方,也都是自己知道,想清楚就好

rebecca226, 32F
這建議很理性啦;但如果性別對調的話,有感覺大家在教

rebecca226, 33F
原PO當個渣男嗎.....

huzzah, 34F
樓上ww

wseedw, 35F
性別對調哪裡渣男?都養女友了只是不想結婚

wseedw, 36F
伴侶家有坑為何一定要跳

lebo469, 37F
性別對調也不建議結 養配偶ok 養對方一大家子就算

lebo469, 38F
了吧

focusjj101, 39F
性別對調女友家躲債連地址都不能讓政府銀行知道,大

loveriver777, 56F
身為過來人 配偶身份不只重要而且必要

withlin, 57F
當病人本人意識不清時,同居人的身分完全無意義,以

withlin, 58F
法律層面來說,若要進行醫療上的決策,是以配偶、小

withlin, 59F
孩、父母,再來才是手足的順序。題外話,這也是很多

withlin, 60F
人期待同婚法的通過的原因,因為有太多同性伴侶無法

withlin, 61F
在最後,有個合適的身分去陪伴另一半

Luciakao, 62F
醫院不會讓無法律關係的人簽同意書,除非家屬或病人

Luciakao, 63F
有授權,有碰過家屬剩年邁的母親行動不便,所以授權

Luciakao, 64F
給兒子朋友簽。

Mozai, 65F
我就問問到底誰有遇過非親屬可以簽的

bndan, 66F
有婚姻才有責任 至於在接下來的20年內 這條還免強能

bndan, 67F
有作用..更遠的未來不好說

bndan, 68F
所以依女方的需求 登記結婚很合理...這不是個顧傭能

bndan, 69F
"保證"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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