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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前夫的女友干預我跟孩子的權益
恕刪,因為太長了,我只保留部份原文
基於...原Po妳隔週跟小孩渡週末+撫養費應該不算低
我就相信對小孩的關愛就如妳所說的
簡答放在後面
※ 引述《ambertina (amber)》之銘言:
: 我自認我到現在對他父母都還是很盡孝,過年過節禮物紅包沒少過,生病了也都會關心,
男友的前妻對男友的父母盡孝?就當獻殷勤好了
就妳來說,是為了小孩所以盡力保持好關係
但立場不同,感受就不同
對妳前夫的女友來說,這會是有威脅感的
: 我只想讓我孩子知道她永遠都會有她的家,我不想要她在那裡沒有歸屬感
這點,只要妳不間斷的兩週跟妳小孩相處一次,只要妳有關心她
只要妳願意告訴這孩子,妳的家也是她的家
那她永遠不會沒有她的家
即便目前只是隔週相處一個週末
: 一開始沒有把孩子帶在身邊是因為他們家庭狀況比較有錢,能給孩子居住很好的環境,不
: 是我沒有經濟能力,我跟前夫都是工程師,都有獨立育兒的能力,加上他姊姊生了三個孩
: 子,家裡每天四個小孩玩在一起很快樂,所以當初才做這個決定。
看來小孩被照顧的不錯
所以妳要擔心小孩是不是過得不好,得有所本。
如果妳擔心那位女友會對妳女兒不好,要知道還有爸爸在身邊呢
如果連爸爸在身邊妳都不放心?那不用等到他有女友,妳根本不應該把小孩留在他身邊
: 補充一下各位的疑慮,我現任丈夫從交往一直跟我同居,週末也都跟孩子相處兩天一夜,
: 我有用心在觀察的,為了孩子我也不能傻…
所以,我就當你先生也會對那孩子好
妳這邊有關心女兒的妳,有妳觀察過可以信賴的先生
而前夫那邊,前夫及前夫的女友妳都不信任啊
這樣妳更沒有不爭取把女兒接過來一起生活的理由啦
那為何沒這樣做?只能說原因就是女兒過得不錯,所以不存在不信任
存在的是妳不願意去信任,不願意信任那位不知道從哪跑出來的女人
: 當初離婚協議是寫我有每週末帶小孩的權力,所以這部分是沒問題的,至於有人疑問為什
: 麼是我付撫養費,單純是因為他一開始不想離婚,提出要我付薪水的50%,希望我能打消
: 離婚念頭,但我想說孩子也是我的,付錢也是我的義務,沒有什麼出軌的事情。
我不管你們當初為何離婚
看來妳撫養費也有按時付,所以我說我可以相信妳關心妳女兒
給妳的簡答是:
1. 保持適當距離,不只是禮貌,也是體貼
2. 妳心裡在乎的到底是什麼?
3. 擔心跟不相信?那就開戰試看看能不能把孩子搶回來啊
保持距離,不管是跟前夫,或是跟前夫的爸媽。
妳是一個適合當陌生人的特殊身份的存在,盡量去做到,好嗎?
不要自覺坦蕩蕩就認為別人應該要相信妳
至於妳在乎的,是小孩,或是妳覺得有一個不相關的女人介入妳跟女兒之間?
要知道,唯一有資格這樣做的是妳前夫,唯一有能力這樣做的也是他
至於他到底是不是聽他女友的話?跟你無關
總之,他現在就是認為只要做到當初協議所說,妳隔週可以帶女兒渡週末就好
其它的就不聯絡
在女兒沒什麼問題跟要求的情況下,他覺得需要這樣做也無不可
去追究為何他女友可以這樣要求?那就跟妳所說之前那篇類似,換妳越線了
況且即便真的是他女友這樣要求,也是他本身決定照這樣做的
妳至今沒有爭回女兒的行動,看來妳在乎的並不是跟女兒相關的互動只能在那隔週一次的週末
而是妳只是在乎:關她屁事!為何她可以管!!!
因為:她管的是她男友。而男友願意聽她的
跟前一篇不同的地方在哪?
前一篇是管她自己的老公,不准老公盡他該盡也願意盡的責任
而妳是管別人的男友,要別人的男友多做一些不知道他願不願意做的事
不是不同情妳身為母親此刻的心情。
問題是妳當初離婚,就是這樣簽協議的。
至於
: 她只會記得一兩天內的事,兩週下來其實了解真的不夠多
七歲的正常小孩,不會只記得一兩天內的事。
如果有比較特別的事,到長大都還會記得
所以.....
要嘛就是一切如常沒什麼好說的,所以沒什麼記憶點
還是就是沒特別的,可是卻有人一直追問,那就只好說忘記了
--
闆娘:你們的烤青花等下才會好喔
夫:好!沒關係
妻:青蛙!我不要吃青蛙! (((><)))
闆娘:是烤青花魚啦(憋笑內傷中)
其它客人:(尷尬又不失禮貌的笑聲)
妻:我剛有很大聲嗎?都是你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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