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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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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5-30 20:28:00
留言72則留言,16人參與討論
推噓17 ( 17055 )
※ 引述《gjiiiiii (UCCU)》之銘言: :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 :   : :   : : 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 :   : :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 : 是沒意義沒錯,實務上應該也沒人被抓進去的 LOL 還是有啊....今天不就放兩個出來? : :   : :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 : 刑法不管,亦即你無法請警察陪同去抓姦了 : 我不太懂為什麼原po最後這一句是什麼意思… : 一般實務上通姦好像重點就都是以刑逼民 : 大家重點都是拿到錢而不是要送人進監獄… : 只有民事,亦即你要寫訴狀你要出裁判費 : 你不會處理這些你就還要出律師費 告刑事想讓通姦罪成立機率增加也是要找律師呀 : 比起刑事你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花銷…大得多 : 對了,如果請徵信社,也是非常龐大的開銷哦… 抓姦通常也都是找徵信社啦 : :   : : 大家的意見呢? : :   我的經驗啦,刑事要成立通姦罪以刑逼民你 要真的抓到性器接合的明確證據,實在是有夠難 如果人家手腳快一點把證據處理掉,說只有口交或愛撫,你還告不成呢 這年頭通姦罪很難成立了啦,你看司法院的統計一年才1500個通姦有罪的案例 乾嗚扣寧? 但民事就不一樣了,牽手擁抱一起滑進摩鐵都可以成立侵害配偶權 性交只要有對話紀錄就可以從寬認定,不像刑事只有對話紀錄還可能被檢察官打槍 民事要認定簡單多了,為什麼不走民事? 你說以刑逼民? 拜託,通姦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之前沒前科非累犯99%都是易科罰金,是要逼什麼 民? 易科罰金的罪就算有前科,只要你沒有真的進牢裡蹲都是有辦法消除這個紀錄的啦...( 通姦罪逼民會成功可能是要建立在對方完全法盲的狀況下) 只要找律師問有一下根本沒辦法逼民啦 不過臺灣人不喜歡找律師喜歡自己搞把事情搞得一團亂就是了 當然在刑事責任廢除後可能要檢討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否要上修 不然侵害配偶權頂多判賠個20~50萬,真的有點少 : 最後,刑事部分,一般會有傳票吧,需要到庭 : 民事…人家不來也沒差,民庭拖時間的情況應該是比刑庭多的 : 直打民事官司曠日費時,真的好嗎? : -- 民事被告一直不來原告可以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根本沒有拖的問題 刑事被告不來拘提不到,通緝要等到抓到人才能繼續進行 民事沒有這個問題,不來就不來,兩三次不來我們就直接判了 我最喜歡民事被告不來開庭了 通姦罪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民事身分契約的違反就回到民事法庭去解決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64.7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744211.A.5ED.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1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767904.A.EA9.html

72 則留言

djboy, 1F
多個刑事可以搞對方,就是爽,讓我覺得社會仍有正義
我是看多了覺得這種觀點滿天真的啦...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4:52

novagirl, 2F
我朋友的慘痛經驗...明明看到外遇的證據,但卻告不了

novagirl, 3F
因為他拿不到性器官交合的證據,也無法告相奸(對方

novagirl, 4F
知道男生已婚,對方自己也有婚姻,兩方都有子女)

novagirl, 5F
真的很希望可以走較易成立的民事庭,然後重罰他
其實最簡單的是什麼?婚前協議,約好一方外遇的話,就必須給付多少錢給對方 但臺灣人敢簽婚前協議的人太少了,可憐哪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6:11

duriamon, 6F
沒錯本來就不該需要,這種嚷嚷要獨佔另一半性器交合

duriamon, 7F
權的思想實在有夠落伍,都有民事管道能換錢了,還想

duriamon, 8F
怎樣?

novagirl, 9F
對方家長還挑明你告不到~聽了就火大(因為真的告不到

novagirl, 10F
說真的,滿多人覺得可以用愛發電,所以不用婚前協議

yasminyang, 11F
贊同去刑事罪,但民事罰則應更全面

yuhung, 12F
用刑事是搞對方還是搞自己?真的很想要賠償還不如要

yuhung, 13F
政府把民法修得完善一點,例如用收入比例多少去賠,

yuhung, 14F
而不是不痛不養一口價。不然刑事勞師動眾,易科罰

yuhung, 15F
金也沒多少錢

novagirl, 16F
破面4大~對方會轉移財產阿...沒有用Orz
法律本來就很難處理脫產,這個沒辦法,但至少能保障你有一定金額的債權 有刑責一樣會有脫產的問題啦,如果對方心一橫罰金繳了脫產一樣什麼都沒有

duriamon, 17F
性器交合證據喔?以前那種刑法就是要抓現行犯啦!就

duriamon, 18F
是因為大家都不知道怎麼玩,大法官覺得讓法條在那邊

duriamon, 19F
佔文字空間也是浪費資源,幫大家弄掉省省紙張做環保

duriamon, 20F
不是很好嗎?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0:41

novagirl, 21F
不一定是不知道怎麼玩...有時候是心臟不夠大顆

novagirl, 22F
看著自己的男人/女人赤裸裸的抓到,真的很難堪

djboy, 23F
告不告的成,其實是另外一回事。人,有這個選項和可

djboy, 24F
能性,就足夠了。你要從人性想起。

duriamon, 25F
啊!你自己不用,怪大法官跟律師喔?

yuhung, 26F
我也鼓勵婚前協議,其實一份好的婚前協議對雙方都

yuhung, 27F
有利

novagirl, 28F
因為刑法的證據真的太血淋淋了,不是每個人都能面對

djboy, 29F
為何不能保存刑事,然後修改民法呢?應該不違背吧

duriamon, 30F
對呀!所以是不是應該取消嘛!這麼殘忍的法條放在那

duriamon, 31F
邊是要讓被害者得PTSD嗎?
民事也很可怕好嗎? 我每次看到當事人拿給我的配偶外遇對話紀錄之類的東西 我都想如果是我老婆跟別的男人講這種話我真的會想殺人啊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2:23

duriamon, 32F
法院不是做功德好嗎?每天那麼多案子要審,律師、法

duriamon, 33F
官可能都過勞了,難不成等到大家體力不支,垮了沒人

duriamon, 34F
開庭比較好嗎?

duriamon, 35F
你可以建議他們和解啊!

novagirl, 36F
說真的,通話紀錄 vs 有照片 vs 看到現場

novagirl, 37F
這三個衝擊層次不太一樣.

duriamon, 38F
所以應該要感謝大法官今天釋憲嘛!看那麼多對大家都

duriamon, 39F
不好,反正都要離婚了,趕快離一離找下一個不是比較
婚前協議是不能以離婚為前提。 預先約定外遇賠償配偶的金額是可以約定的。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17:08:13

icolee, 75F
告刑事真的是可笑的 大概是阿Q勝利法

icolee, 76F
靠民事拿點賠償其實也差不多可笑

icolee, 77F
事前預防 事後整屎 爽度更高

ss5010593, 78F
推文中的婚前協議不錯我家人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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