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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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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6-10 12:18:00
留言90則留言,29人參與討論
推噓22 ( 25362 )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   : 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   :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是沒意義沒錯,實務上應該也沒人被抓進去的 LOL :   :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刑法不管,亦即你無法請警察陪同去抓姦了 我不太懂為什麼原po最後這一句是什麼意思… 一般實務上通姦好像重點就都是以刑逼民 大家重點都是拿到錢而不是要送人進監獄… 只有民事,亦即你要寫訴狀你要出裁判費 你不會處理這些你就還要出律師費 比起刑事你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花銷…大得多。 對了,如果請徵信社,也是非常龐大的開銷哦… :   : 大家的意見呢? :   最後,刑事部分,一般會有傳票吧,需要到庭 民事…人家不來也沒差,民庭拖時間的情況應該是比刑庭多的 直打民事官司曠日費時,真的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6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744211.A.5ED.html

90 則留言

bowaveradio, 1F
這結論就是想以刑逼民阿
我結論不是這樣吧 LOL 我是覺得感覺只剩民事的話若沒配套未來會比較難辦(?)

ilovelaw, 2F
以刑逼民不是健康的事情,讓刑事案件歸刑法、民事

ilovelaw, 3F
糾紛歸民事 才是比較健康的制度 國家的司法資源要

ilovelaw, 4F
用在刀口上 不是去管夫妻間的家務事(法律人觀點)
所以以前的刑法覺得這家務事很重要的意思?

djboy, 5F
家庭應該算是社會的核心,尤其又常連帶小孩。

djboy, 6F
所以,婚姻 也算是「刀口上」吧
我也有這種感覺

ilovelaw, 7F
民法損害配偶權的事實認定也比刑法通姦罪寬鬆 不一

ilovelaw, 8F
定要抓姦在床才能判
我單純想像,若老婆發現老公好像現在正在a汽旅偷情 她帶著警察上門應該汽旅比較容易採證? 若只是一個弱女子,會不會根本直接就被擋在旅館外一籌莫展?

blackrain, 9F
會除罪就是它不算刑法才是合理的

gjiiiiii, 10F
請問樓上,我暫時想到背信罪似乎和通姦有些類似

gjiiiiii, 11F
我們有需要用國家的力量來管背信損害利益的事情嗎

ilovelaw, 12F
通姦背後很多夫妻自己歷來相處狀況的「遠因」,夫妻

ilovelaw, 13F
感情不好,只因為跟別人性器接合就判刑 (那心靈出

ilovelaw, 14F
軌完全愛上對方卻不用判刑)非常不符合平等原則

ilovelaw, 15F
背信罪保障商業行為的信賴關係 不完全是私益

ilovelaw, 16F
刑法是要判刑 剝奪人身自由的手段 跟民法是規範私人

ilovelaw, 17F
間之事,設立的制度想法上就完全不一樣了

lin5656, 18F
理由很簡單,就違憲,不能因為以刑逼民能減少打官司

lin5656, 19F
的時間就認為這合理

littlechild, 20F
覺得請警察去抓姦這件事本來就不合理
為什麼不合理?

jyekid, 21F
使用者付費呀 在婚姻裡面栽了跟斗 為什麼要用刑庭

jyekid, 22F
法庭 警方的能量去解決?

s9210222, 23F
笑死
請問笑點?

AppleAlice, 24F
以訴訟時間而言,如果被告烙跑,刑案要發布通緝等

AppleAlice, 25F
時效,民案可以一造辯論判決,反而民案比較快

zetaj, 26F
光想到抓姦也在警察工作責任範圍就覺得很好笑,警

zetaj, 27F
察不應該是用來處理家務事的
若沒有公權力,我很難想象未來怎麼抓姦?

zetaj, 28F
另外原配通常原諒自己配偶只告小三這也有灰色地帶,

zetaj, 29F
給人仙人跳的機會嘛,先派渣男/浪女去撩撥無辜第三

zetaj, 30F
人,再夥同原配抓姦,這也有可能啊

bb255052, 31F
背信罪跟婚姻出軌差很多。
剛剛我覺得有點類似的意思是都是國家介入人民私下行為的感覺

bb255052, 32F
簡單舉例來說:

bb255052, 33F
小明跟小芳離婚,小芳的委任律師在小芳

bb255052, 34F
不清楚的狀況下,與小明聯手侵害了小芳

bb255052, 35F
的權益,違背了委任契約的責任義務,並

bb255052, 36F
導致小芳受到了實質上的權益侵害,這種

bb255052, 37F
狀況就是背信罪。
是的,那為什麼要用公權力來管這些契約行為呢

sun78945694, 38F
真的有人被關喔新聞有報今天除罪後立即釋放
應該是付不出易科罰金?

yasminyang, 39F
寧願用民法拿到錢,也不想看小三小王因刑法關那3個

XDdong, 88F
刑法的定義要有性器結合所以一定要抓姦,民法比較寬

XDdong, 89F
鬆所以可以用一些通訊往來來當證據的樣子,印象中

XDdong, 90F

Reddin, 91F
刑法沒廢前,可以請警察幫忙一起抓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