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台灣是不是應該全採書面審理制度
我發現一件很矛盾的事情
當事人不想來開庭
ybz不想開庭
法警不想開庭
我不想開庭
我老闆也不想開庭
讓一堆不想要開庭的人聚集在法庭、偵查庭
其實也是一種刑求
對在場所有人的刑求
我建議最好的司法改革
就是全面書面審理制度
大家只用書狀往來
全面廢除法庭、偵查庭
1、效率超級高
2、結案超級快
3、省下大量維護庭上費用 節省稅金
4、省下大量郵寄費用
看起來就是這個了
這才是真正的司法改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5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06631846.A.0E1.html
推
→
推
→
推
推
→
推
→
→
推
推
→
推
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