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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半夜跑了警局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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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2-25 19:43:00
留言47則留言,29人參與討論
推噓-15 ( 31826 )
※ 引述《Paramecium (草履蟲)》之銘言: : 剛剛下班被老闆幹譙心情很差 : 想說打個一場LOL轉換心情 : 結果一進去就碰到一個隊友開戳 : 我說15投 放推 : 他就對我無情辱罵 : 什麼智障啊 低能兒阿 : 罵了大概五分鐘 : 我心情真的差到幹他媽的一個極點 : 平常我都靜音就算了 : 今天算你衰 : 但做人留一線 : 我給你機會道歉 : 你還繼續辱罵我 : 那抱歉 : 偵查庭見了 : 12:30分發生 : 1:00我蒐集完證據 : 1:20前往警局提告 : 3:00做完筆錄 : 剛跟朋友吃了個宵夜回來 : https://i.imgur.com/fvI6lrb.jpg
Re: [閒聊] 半夜跑了警局一趟
: 我不會和解 : 我還會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絕對讓你付出代價 : 備註 : 不是當個板 : 但奉勸一下垃圾的台服風氣 : 嘴人前三思 : 給你機會道歉要把握 : 忍不住想嘴人麻煩/mute all : 否則就不要哪天遇到另一個心情差的人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直接得以共見共聞的一種狀態。 在LOL裡面並不成立所謂公然要件,並不成立犯罪 打LOL說15放推,被嘴砲還想告人 被嘴砲剛好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7.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82522379.A.757.html

47 則留言

energyy1104, 1F
板上一堆這種文都沒下文 發來自慰的而已

energyy1104, 2F
告不成的滿街跑

s22610069, 3F
只要在全頻罵就符合公然了 除非是私密

howdo1793, 4F
版上怎一堆覺得告不成的 是在相信黨嗎?

kent21413, 5F
你法官或律師?

SpiceKey, 6F
其它隊友看到 還不算公然喔w

doom3, 7F
你鍵盤法官? 說不成立就不成立喔

s22610069, 8F
很明顯就不懂法律還在亂教

ig49999, 9F
鍵盤法官

ig49999, 10F
並不成立犯罪 這麼多人被告成功 妳說不成立 笑死zzz

AbukumaKai, 11F
你的公然是不是沒學好

seysem, 12F
那還有其他條可以告嗎?

AbukumaKai, 13F
LoL的同隊成員除非是自己5排 否則你在隊伍頻道講話

seysem, 14F
而且人家報案是妨害名譽 你貼公然侮辱 是對的嗎?

AbukumaKai, 15F
也符合公然定義

AbukumaKai, 16F
刑法並沒有妨害名譽罪 而是該罪章下的誹謗和公然侮

AbukumaKai, 17F
辱 所以這篇講公然侮辱的要件並沒有問題

AbukumaKai, 18F
因為你要告就是誹謗和公然侮辱挑一個

zhtw, 19F
問題是lol的確符合啊 不然告成的人怎麼告的

zhtw, 20F
a303121這篇就是誤導文

tofuco, 21F
沒告成的啊

Tiandai, 22F
你說不成立就不成立喔?阿之前告成的你都當放屁?

tecon, 23F
鍵盤法官?

marginal5566, 24F
查一下案例真的沒有比發廢文難

dergnj, 25F
重點是警察會不會理你不是你拿到三聯單就有下文 一

dergnj, 26F
堆沒跑過的在那嘴砲

dergnj, 27F
我看10年後警察都還不會處裡ㄏㄏ

sjy120, 28F
最好不叫公然 哪裡學的

bob30727, 29F
同意

dogxxxxx, 30F
就告成功過了 你還在那邊告不成?

zzogdoll, 31F
可憐哪

smallminhaha, 32F
隊友開戳還要繼續陪玩還不能放推,可憐啊

char0016, 33F
你484嘴人的那個

laiteweir, 34F
不會回文就不要回文好嗎

KYALUCARD, 35F
這篇有誤導 不知道板規能不能管

angraer, 36F
你刑法是誰教的...

machiner, 37F
還是有啦 遊戲房內超過3人了 只是看檢察官想不想起

machiner, 38F
訴而已

A122353844, 39F
亂交一通==

xvited945, 40F
你根本沒學過刑法吧

arthurkot, 41F
通常是檢察官或警察懶得理你,並不是無罪或不起訴

arthurkot, 42F
說實在的檢察官他們是希望你們自己的架自己輸贏

arthurkot, 43F
不要吵一吵以後擅自把他們拉進來幫你吵架

arthurkot, 44F
曾經跟法官抬槓過後的心得

arthurkot, 45F
弄到見血就罷了,這種小打小鬧也需要上法庭......

pig19911118, 46F
其實是符合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啦,只是會不會判有罪

pig19911118, 47F
就要看法官的心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