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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預防性行為導致學生牙齒8顆,被告
我是一位代課老師,之前去一所高中代國文課,因為聽說班上有情緒障礙的特生,所以我
怕上課可能被攻擊,因此我在手腕處套上鐵製護腕在穿長袖衣服,那天上課,很不幸的他
的情緒又起來了,結果我伸手致止他的時候,他要咬我,剛剛好咬在我的貼片的地方,因
此牙齒段了8顆,現在家長告我,說我故意裝鐵護腕害他小朋友牙齒沒了,並對我提出24
萬的職涯費(3萬x8顆),請問大家,我真的有罪嗎?如果沒罪是不是還是得賠24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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