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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限定繼承問題

最新2024-02-13 20:56:00
留言40則留言,3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36 )
大家新年快樂, 小弟爺爺去世, 但因為生前財產不是很清楚, 有些叔叔大伯姑姑在國外, 辦理限定繼承好像會來不及, 想問說 有去申請爺爺財產清單, 發現只有10000, 沒有其他債務, 但不確定生前會不會有沒有什麼借據之類的, 如果不辦理拋棄繼承, 三個月時間一過變限定繼承, 這樣後面會有什麼風險嗎? 感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05.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7569550.A.857.html

40 則留言

stevenchiang, 1F
叔叔大伯姑姑不辦拋棄繼承跟你爸爸要不要辦拋棄繼承

stevenchiang, 2F
是兩件事,不衝突

stevenchiang, 3F
你爸爸還是可以辦拋棄繼承然後就沒你爸的事了

stevenchiang, 4F
如果你爸不拋棄繼承,也最好在三個月內跟法院做

stevenchiang, 5F
陳報遺產清冊的動作,以保障之後的限定繼承不會出事

maniaque, 6F
沒有立刻第一時間衝回來搶遺產,基本上就是沒錢可以分

maniaque, 7F
民間債務借據什麼的,是總歸戶查不到的

maniaque, 8F
你爸的部分做完拋棄並通知就好了

maniaque, 9F
你孫字輩不用(若令尊還在世的話,拋棄跟代位是選一的)

maniaque, 10F
另外,政府給家屬的錢不是遺產,不受拋棄繼承限制

GameTheory9, 11F
民法第1162-1條第1項:

GameTheory9, 12F
繼承人未依第1156條、第1156條之1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

GameTheory9, 13F
院者,對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

GameTheory9, 14F
,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

GameTheory9, 15F
之利益。

GameTheory9, 16F
民法第1162-2條第1、2項:

GameTheory9, 17F
1. 繼承人違反第1162條之1規定者,被繼承人之債權人

GameTheory9, 18F
得就應受清償而未受償之部分,對該繼承人行使權利。

GameTheory9, 19F
2. 繼承人對於前項債權人應受清償而未受償部分之清償

GameTheory9, 20F
責任,☆[不以所得遺產為限]。但繼承人為無行為能力

GameTheory9, 21F
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在此限。

GameTheory9, 22F
結論就是:我國雖然在2009年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可是

GameTheory9, 23F
有例外情形規定在民法1162-1、1162-2。假設繼承人三

GameTheory9, 24F
個月內沒有陳報遺產清冊(無法釐清債權人及債權金額

GameTheory9, 25F
多寡),也沒有照債權比例償還(侵害其他債權人受償

GameTheory9, 26F
權益,或導致有債權人未能依照債權比例平均受償等不

GameTheory9, 27F
公平情事發生),那麼繼承人的清償責任就不以所得遺

GameTheory9, 28F
產為限,也就是繼承人須拿出自己原本的財產來清償債

GameTheory9, 29F
權人。

maniaque, 30F
簡單講,想偷懶,就把責任丟給法院去處理,請對方去告

maniaque, 31F
告說遺產要拿多少出來還,就拿多少出來還

maniaque, 32F
畢竟法條就寫了 "以遺產分別償還"

maniaque, 33F
要是某甲100萬債權,告完,130萬遺產被拿走100萬

maniaque, 34F
那下一位乙同樣也是一百萬債權,那....就剩30萬可以償還

maniaque, 35F
但,這是法院判的

maniaque, 36F
那,要是甲直接找繼承人要錢,繼承人從130萬遺產拿100萬還

maniaque, 37F
那後來乙告官,繼承人說..."我已經先還甲100萬,剩30萬"

maniaque, 38F
那就會踩到樓上 G 大所講的......

maniaque, 39F
繼承人得拿自己的財產來貼

GameTheory9, 40F
沒錯,就像M大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