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問題] 尚未過戶即發現漏水,該如何處理
最近剛簽約跟投資客買‘剛交屋’的房子
屋主屋況說明書勾‘無’漏水
特約載明,屋主告知無漏水,有瑕疵需負責修繕
在屋主同意下進場驗屋發現浴室會滲漏水到臥室牆面
後續從工地主任口中得知,此建案防水只做到180公分
因為當初測試是把蓮蓬頭掛在架子上噴牆面
並沒特別測試高於180公分的部分
目前屋主只願意維修有提供照片的部分(低於180公分的位置)
告知仲介,屋主應該要對超過180公分沒有防水的部分做瑕疵擔保並且修繕
仲介回覆屋主只會修繕我們提供照片的位置
高於180公分的部分,因為沒有發生漏水,所以我們不能請求屋主修繕
(實際情況是我們根本沒有測這個高度,所以沒辦法提供照片)
關於這個狀況想問一下,
1.目前我們不能進去的情況下,已經知道超過180公分沒有防水層,有什麼方式可以在過
戶或是交屋前請屋主必須針對這個部分負責?不要等到交屋後再走瑕疵擔保或訴訟。
2.屋主沒住過、也沒請專業人員驗屋、更知道建商防水只做到180公分,卻勾了無漏水,
後續不僅漏水,還發現超過180公分無防水層,這樣算是欺騙嗎?我能用什麼方式爭取我
的權益?
3.若屋主與建商的預售屋合約有載明防水到180公分,但跟我們的買賣契約書,只有載明
‘無’漏水,我們能跟屋主要求超過180公分無防水層需負責嗎?
4.我們能夠要求屋主在修繕後一定要提供驗證報告確認漏水已修繕嗎?(仲介要我們自己
付錢找人來確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95.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3946541.A.5A7.html
推
推
推
→
→
→
→
→
→
→
→
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