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LAW
標題

[問題] 醫生違反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強制送醫

時間
留言41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37 )
事情是這樣的...... 某天本人跟親屬吵架後被警察帶到精神科急診室... 然後本人多次跟急診室精神科醫生表明拒絕治療... 醫生他沒有鳥我,也沒經過什麼審查會,沒多久我就被綁起來帶到精神病房了,警察當時 也在場... 請問這醫生是不是違法了? 精神衛生法第五章第41條「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 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 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 。但於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得僅由一位專科醫師實施。 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 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 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重病人及其 保護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9.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864863.A.79E.html

41 則留言

eden4101, 1F
可以知道是那個醫院嗎
新北市某個宗教醫院。

wim1990, 2F
不用強調警察在場警察如何,醫療就是醫生的事請,醫生如

wim1990, 3F
果違法,你可以之後告他。

wilsontai, 4F
哪個醫院?

wilsontai, 5F
急診強制留觀還是已經進隔離病房?老實說台灣社會文化

wilsontai, 6F
、醫療系統對於精神病患的處理,我覺得還是不夠成熟的

wilsontai, 7F
,病人討厭、醫護也覺得討厭,工作帶情緒、而非專業,

wilsontai, 8F
也是可能發生的狀況
進入急診沒多久就被綁入急性病房了。

rock0807, 9F
所以吵架過程是什麼才會被認定要強制就醫,我記得強制就
實際上並不需要到現場判定,只要有人轉述即可通報救護車強制就醫。 他之前有打傷我、我都流血了,他卻沒被強制就醫。 我根本沒傷人卻被強制就醫。 這社會真是惡人先告狀先報警先贏啊。 這種未審先判的手段實在是很惡劣... 搞不好你生氣時也算是精神病,哪天你跟人起爭執時就踩到地雷,被強制送醫了~~~

rock0807, 10F
醫是衛生單位認定後警消才能送醫
強制送醫跟強制住院是兩回事嗎?強制送醫到醫院後我可以拒絕強制住院治療嗎?

rock0807, 11F
不是兩回事好嗎? 精神疾病發作不用治療就放出去 出事誰

rock0807, 12F
要扛

rock0807, 13F
吞不下這口氣建議請律師提告 律師會有完整建議 在網路上
法律偏向站在精神科醫生這邊的,就跟SARS和武漢肺炎一樣,強制把你隔離是不違法的。 只要有人把你抹成精神病,報警把你強制送醫,你就會被關在精神病房,被強迫吃藥,而 且報警的人還不用承擔任何後果跟成本,醫藥費是被強制送醫的人自己要付的!! 如果沒健保你就倒大楣了,全額自費沒健保,醫藥住院費將近10萬台幣!!

rock0807, 14F
如果只陳述片斷的部分 網友的回答可能對你沒幫助
在此詢問法律問題,這有關人權問題,對一般人可能也有幫助。 我查了一下,強制就醫跟強制住院確實是兩回事。 當時我不懂精神衛生法才被設計,護理師有叫我在文件上簽名,該文件可能是自願住院同 意書吧,所以該案件已不適用精神衛生法第五章第41條,我已經反應拒絕治療了,醫療人 員看我不懂專法利用資訊不對等設計我,虧我這麼信任醫療人員...... 如果你認為自己是正常人,但跟親屬關係不好,可能會被報復強制送醫,有些醫生故意用 資訊不對等設計你,把你送到精神病院,請熟悉精神衛生法,並堅持送審查會審查,請勿 任意簽下任何文件,該文件可能是自願住院同意書,到時被綁入精神病院,你就啞巴吃黃 蓮,有苦說不出。 流程就兩張圖簡單解釋,第二張是向法院聲請提審 https://i.imgur.com/LN9oykT.jpg
[問題] 醫生違反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強制送醫
https://i.imgur.com/gkkxyu9.jpg
[問題] 醫生違反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強制送醫

JustSad, 15F
有人逼你信醫療人員嗎?順便驗一驗有沒有被害妄想症!
一般人的認知就是強制送醫=強制住院,你上面有個留言不就這麼認為?這跟被害妄想症 有什麼關聯?

JustSad, 16F
如果沒有,也可能是阿茲海默症的初期病徵……
阿茲海默症?這是1年多前發生的事情...

JustSad, 17F
記憶中的美好、過去與現狀的混淆、只聽只看自己想看的

JustSad, 18F
總疑神疑鬼有人想謀財害命,越釐清只是加深記憶盲點。

JustSad, 19F
我不清楚被害妄想症是否能治癒,阿茲海默症目前無藥可救

JustSad, 20F
我怎覺得你對我的發言跟我陳述的內文完全相反?

JustSad, 21F
你是不是搞錯人?還是有刪掉我推文?還是預知未來?

JustSad, 22F
我上面哪裡推文了= =?(我沒有偷你的錢XD

JustSad, 23F
如果你一年前有確診,去藥局買一款增進循環的健康食品。
我第一次回診時醫師也沒說我是什麼病啊? 而且我剛出院第一天就把藥給停了,到現在一年多了,也沒再回診了。

JustSad, 24F
老人家吃什麼都沒用,但有吃這款,病發情況明顯降低。

JustSad, 25F
如果你自己無法調整心態,只會更加孤立無援,旁人無解。

JustSad, 26F
藥名我忘了,明天查到再補上,一罐大概3000吃兩三個月。

JustSad, 27F
並不是吃了就一定不會發病,只是能維持現狀避免一直發病
那是1年多前的事啊,我越想越不對勁... 希望我沒發病QQ(指藥物副作用)

JustSad, 28F
有時,醫院或醫師不叫你回診,不是你康復或痊癒了。

JustSad, 29F
跟中國病毒武漢肺炎某些國家的防疫方式一樣,佛系防疫。

JustSad, 30F
不叫你回診,是因為無藥可救,也沒辦法開藥給你。(喂)

JustSad, 31F
講好聽叫:多補充營養多休息增加自己抵抗力。

JustSad, 32F
講難聽叫:沒人知道怎麼救你也沒有藥可以協助你控制。

JustSad, 33F
可簡化成四個字:回家等死。
也可能是我沒病的意思囉? 跟你的狀況差不多?

JustSad, 34F
你這樣想也行,有病的人認為有病的人,負負得正XD

MBCT, 35F
其實,如果你擔心自己的狀況,可以去診所看看醫生,如果你狀

MBCT, 36F
況穩定,是沒有人會把你強制送進去的,請別擔心,但是自己的

MBCT, 37F
狀況穩定要自己負起責任,還是可以找精神科醫生聊聊天,至少

MBCT, 38F
知己知彼,如果還是擔心,可以找信得過的人陪你去診所複檢,

MBCT, 39F
祝福你。

MBCT, 40F
藥物副作用有疑問也可以問問看醫生,總之掛個號問一下總是比

MBCT, 41F
較保險
狀況穩定的標準是誰定義的? 依照精神衛生法第四章32條「強制就醫」的負責認定人是警察,台灣的警察有醫學背景嗎 ?警察都是先送再說,哪管這麼多啊,只要看你不爽或為了報復你,用精神疾病的名義, 就可以叫警察把你強制送醫。 依照精神衛生法第五章41條「強制住院」的負責認定人是醫生或審查會,醫生為了避免蹚 渾水,都是用設計或威脅哄騙的手段讓當事人自己簽下自願住院同意書,這樣的制度還有 醫學專業在嗎? 法律條文上的緊急安置也只是表面上的好聽話而已,實際上一樣是綁起來關在精神病房。 (這部分是合法的,也太扯了) (精神衛生法第五章第37條) 兩位專科醫生鑑定也是幌子,這都是同家醫院的同事,都會互相包庇、不會介入太多。 審查會也是幌子,審查會拿到的書面資料也是當事醫生提供的,又不是審查會直接會面當 事人,如果資料跟事實不符,那這根本就是黑箱作業! 順便介紹一下如何提審: https://reurl.cc/Y1ZN3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網站(其他地區自己找) https://reurl.cc/b518Nr 本人聲請提審狀(新北市) https://reurl.cc/WdpQVO 為他人聲請提審狀(新北市) https://reurl.cc/4R2ex2 抗告狀(新北市) 聲請提審應以提審書狀陳明下列事項: 1.聲請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及住所或居所;他人為聲請時, 並應記載被逮捕、拘禁人之姓名、性別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2.已知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及地點。 3.逮捕、拘禁之機關或其執行人員之姓名。 4.受聲請之法院。 5.聲請之年、月、日。 寫完送到地方法院(到院送狀或郵寄)。 如果提審沒過,聲請人或受裁定人不服駁回聲請之裁定者,得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以書 狀敘明理由,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
※ 編輯: b0986 (223.140.217.179 臺灣), 04/08/2022 0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