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LAW
作者pinnky
標題

[問題] 最近旅遊團因為疫情,客人違約不付

時間
最新2020-03-20 11:46:00
留言67則留言,11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62 )
真的很難過,希望大家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爸爸很失望 真的很不想他老人家這樣傷心 但目前又無能為力,他是位很棒的導遊 會特地在出團的時候幫大家準備一人一顆蘋果,象徵本次出團平平安安 我爸是導遊,在二月原定要出團到泰國 但當初國家或是泰國並沒有禁飛令,所有團客自己自行取消,不付違約金,我爸爸要自己 賠二十幾萬....(當初只有收訂金,沒有簽正式簽約,但因為有付訂金,其實在民法來講 ,這個委約的動作已經完成才是) 這些人應該要付違約金的?可以找調解委員會調解嗎? 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9.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433253.A.549.html

67 則留言

CCWck, 1F
賠給誰20幾?

taoist9999, 2F
理論上,旅遊契約的當事人應該是遊客跟旅行社。

taoist9999, 3F
據我的了解,很多旅行社並不會當場收全額旅費。

taoist9999, 4F
而旅行社訂機票及旅館等都要費用,旅客付的訂金如果少

taoist9999, 5F
於這些費用的金額,最終又違約不去的話,旅行社就會賠

taoist9999, 6F
錢了。

taoist9999, 7F
但旅行社應該要趕快收好收滿旅客的錢才對,搞成這樣子

taoist9999, 8F
,最終也是搞死自己而已。

taoist9999, 9F
旅行社不在幾天內要求旅客繳好繳滿所有的旅費,是旅行

taoist9999, 10F
社本身的問題。

saltlake, 11F
旅遊契約的當事人是旅行社和遊客,收不到簽約遊客

saltlake, 12F
應該支付的價金,憑甚麼要求旅行社的僱員導遊全額代負?

saltlake, 13F
本案導遊和旅行社簽署的聘僱契約內容怎規定的?

yesohya, 14F
靠行 實際上是自己懶客的?

KKyosuke, 15F
看起來就不是純導遊啊

KKyosuke, 16F
怎麼看都像是領隊兼行程規劃

KKyosuke, 17F
因為我爸也是這樣經營的 導遊會另聘

KKyosuke, 18F
回到這個地方 訂金付了...那也只能沒收訂金

KKyosuke, 19F
你沒簽約定違約條款 哪來的什麼違約金可以請求

JustSad, 20F
特殊情況+狀況特殊,建議找民進黨或非國民黨民代陳情

JustSad, 21F
看能不能特案個別協商,但別找有爭議或沒力的會反效果。

JustSad, 22F
找林淑芬這類,別找江啟臣或馬文君這種。

saltlake, 23F
違約金以外還有違約損害賠償的問題

ultratimes, 24F
民法227-2 不用謝我

mechman, 25F
做生意難免有賺有賠,就當學一次教訓吧。

KHlawtel, 26F
大部分地區都三級,這個不會有違約損害賠償

saltlake, 27F
問題在倘因法律不能致給付不能,違約金也不能請求

sindyevil, 28F
這不是 一個純導遊該負責的吧?且蘋果和導遊好棒的關聯

sindyevil, 29F
在?

maniaque, 30F
猜大概也能知道,這是屬於靠行的"領隊"(或叫 牛頭)

maniaque, 31F
還有,先先搞清楚 領隊 跟 導遊 差別

maniaque, 32F
領隊,就是帶隊出去玩的從業人員

maniaque, 33F
導遊,則是"接待外來旅遊團體",導覽當地觀光景點的人員

maniaque, 34F
就好比去日本,台灣組團,領隊帶出國到日本

maniaque, 35F
到了日本,那邊旅行社派出日本導遊,帶旅行團在日本逛

maniaque, 36F
總之,很明顯的,令尊作的是違法生意,靠行組團出去玩

maniaque, 37F
阿令尊自己也沒有能力處理已經 order 好的國外交通住宿

maniaque, 38F
而所靠行的旅行社,又沒有義務去吸收這些損失或協助處理

maniaque, 39F
所以,原PO第一段的第三行第四行,大家看看就算了

KKyosuke, 54F
靠行哪裡違法啊..- -

KKyosuke, 55F
不要亂講

maniaque, 56F

maniaque, 57F
最好是 不違法 啦

maniaque, 58F
要是今天這是合法的,那就看旅行社負不負責嘛...

maniaque, 59F
導遊是領旅行社薪水的,天災疫病虧損是旅行社要承擔

maniaque, 60F
K大可以自己親自電洽觀光局,這樣私接合不合法,ok??

maniaque, 61F
發展觀光條例已經明文規定,只有旅行社可以做這些

maniaque, 62F
導遊就是導遊,領隊就是領隊

maniaque, 63F
靠行是雇傭型態,不違法,但是私接私排遊程收款項,違法

maniaque, 64F
本案討論的是這個"私接",無須牽扯到雇傭型態

maniaque, 65F
更何況本案根本沒有提到是不是旅行社所屬的合法導遊

KKyosuke, 66F
約有掛在旅行社下面就不違法 不簽約的就呵呵

yesohya, 67F
就想告人家寫的內容人家直接拿去當檢舉的證據 XD

pinnky 作者的近期文章

[問題] 請問東京推薦的收購中古精品的商家
Hi! 記得很久以前有看過板上,有人有拿中古Vintag Chanel 包去東京販售給二手Vintage店 家的經驗,然後他也有跟那家店購買~~ 但後來怎麼找爬文就找不到那篇文章了 :( 想請問近期大家有沒有推薦東京這種收購二手Vintag
更多 pinnky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