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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01]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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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 ( 130138 )
※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bRz_Fc5 ] 作者: 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檢舉] #1bRMhYZt 4-5-1 pwseki206 時間: Wed Dec 6 10:43:21 2023 檢舉文章代碼:#1bRMhYZt (Stock) (若為同ID多文章檢舉如洗推文,請列出所有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後請附上看板位置,例:#******** (Stock)) [1] 被檢舉ID:pwseki206 違反板規: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違規事證: pwseki206 : 提醒一下各位:某版鬧版集團已經發準備對L版發動罷 12/05 07:17 pwseki206 : 免了,看來這群毫無是非只想挾帶私人恩怨、顛覆股 12/05 07:17 pwseki206 : 版的是來真的要鬧到底 12/05 07:17 pwseki206 : 到時候請記得連署反對或投反對票啊,那群高挫折者 12/05 07:18 pwseki206 : 目的無他,只想搞亂ptt 12/05 07:18 pwseki206 : 而且搞笑的是:他們根本不會來股版但很想控制股版 12/05 07:19 pwseki206 : ,有事嗎 12/05 07:19 pwseki206 : #1bRA5oQS (Marginalman) 邊緣人版 12/05 07:20 pwseki206 : 他們有什麼恩怨我不過問,但他們從板主到小組長都 12/05 07:22 pwseki206 : 有意見我就不能不注意了 12/05 07:22 pwseki206 : 看主文是不滿意板主處置,但都改判了還要怎樣 12/05 07:23 違規說明:
wzs30962 : 好奇是哪個版+112/05 07:20
pwseki206 : #1bRA5oQS (Marginalman) 邊緣人版 12/05 07:20 從這邊的推文可以得知「某版鬧版集團」指的是邊緣人版。 罷免是組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利,卻被汙衊為鬧板、毫無是非、挾帶私人恩怨,已經違反板 規4-5-1,對邊緣人板此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及謾罵。 https://i.imgur.com/Oaq78Uq.png
[證01]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也並非如他所說根本不會來股板,我本人就曾在股板推文過,該看板許多板友也都有在使 用股板,指責該看板板友「根本不會來股版但很想控制股版」是嚴重的不實指控。 -- 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證01]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01830607.A.985.html

151 則留言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2/06/2023 10:48:03

ICHIROHO, 1F
支持加重 說人邊緣

ICHIROHO, 2F
傷到多數人的心

ICHIROHO, 3F
支持加重版主亂世用重點 捅

kukukuma, 4F
這次不用牛刀了?另外是「典」不是「點」,有些事情是很

kukukuma, 5F
難改的,例如錯字…

momo8140, 6F
這是要檢舉什麼?另外錯字風格真的頗像

vvnews, 7F
狗改不了吃屎?猴子終究還是吃香蕉的 下去吧

laptic, 8F
先說明一下,本案歸類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

laptic, 9F
案件(即不會在七天內結案),須進入板務內部討論以澄清案

laptic, 10F
情,這部分請見諒。

laptic, 11F
另,已通知被檢舉人前來說明。

ICHIROHO, 12F
什麼叫不會七天內判決 我也認為這推文有引戰

ICHIROHO, 13F
板主他分明影射說到某群組 這是鐵錚錚的違規 怎會無法判

ICHIROHO, 14F
決?

pwseki206, 15F
為nh507121君檢舉之事件,依版規提出答辯:

pwseki206, 16F
一、原告之檢舉駁回。

pwseki206, 17F
二、本人之行為為合理之事實討論與批判。

pwseki206, 18F
答辯之理由

pwseki206, 19F
一、查檢舉人曾擔任西洽版版主,屬具有一定公共知名度

pwseki206, 20F
之人物,應屬「可受公評之人」而自有接受更為檢驗之社

pwseki206, 21F
會評判與評價之容忍義務。

ICHIROHO, 22F
嘲諷他人就成立了 還在那邊合理自己的行為阿

pwseki206, 23F
更正:而自有接受較其他一般人物更高標準檢驗之可能與

pwseki206, 24F
容忍義務

ICHIROHO, 25F
版規好好看 別嘲諷他人不就好

ICHIROHO, 26F
版規不懂可以看三字

pwseki206, 27F
二、查被檢舉人的確在「邊緣人版」以一定之言行與行為

pwseki206, 28F
鼓勵他人針對本股版版主進行罷免之行為,且股版之版風

ICHIROHO, 29F
那我說版主群是鬧板集團 按你說的不叫引戰 你真敢講

pwseki206, 30F
與風氣在定性上應該被解釋為是公共事務而具有可受公評

ICHIROHO, 31F
罷免人家的自由 你有何資格說人家鬧板?

pwseki206, 32F
由於受到非當事人影響而無法為完整陳述,是否可對其言

ICHIROHO, 33F
下去吧 你會說罷免高雄市長那群是中共派來的嗎

pwseki206, 34F
論進行式當限制?否則唯恐本人之意見陳述權遭到影響

ICHIROHO, 35F
讓某族群不舒服 就是屬於違規了 知道嗎?

ICHIROHO, 36F
你可以尊重人家行為 但你不可以用不好的說詞去攻擊人家

pwseki206, 37F
本人無義務回答非當事人之言論,以下重為答辯

pwseki206, 38F
一、查檢舉人曾任西洽版主而非一般人物,因此在法律上

pwseki206, 39F
宜解釋為「可受公評之人」而就一定之言論範圍內受有容

pwseki206, 141F
合陳述與評論,顯非與事實敘述毫無關連且本意係出自於

pwseki206, 142F
對於本版公共事務之關心與擔憂。難認有惡意攻擊或意圖

pwseki206, 143F
貶低之惡意意圖。以上為第二次追加答辯。

YU1225, 144F
用你的邏輯 版上說政治推文的應該都不用水桶了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2/06/2023 22:44:39

aloness, 145F
本檢舉文已被非當事人擾亂到無法正常判讀

aloness, 146F
嚴重影響檢舉人聲明與被檢舉人答辯

aloness, 147F
請檢舉人考慮是否要重新檢舉,不會用"重複檢舉"拒絕

aloness, 148F
否則連同非當事人的回應,也須納入考量

aloness, 149F
另還是一再強調,他版事務勿引用於本版

aloness, 150F
如紛爭來自跨版面事由,建請循兩版共通管理層級反應

laptic, 151F
依a板主意旨,改以後篇為主,本文鎖定 (後面回文不鎖)
※ 轉錄者: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1/04/2024 23: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