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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申訴] #1bU5WupF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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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 ( 2050 )
※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bVmPs5_ ] 作者: icrose (人本,良心)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申訴] #1bU5WupF (stock) 時間: Sun Dec 17 22:32:17 2023 欲申訴文章代碼:#1bU5WupF 原判板主: laptic/rayccccc (請洽該檢舉文的推文) 申訴說明: 噓 baboosh : 板主該處理了 政治文不適合股版 12/05 20:36 低階產業台幹在大陸沒競爭力,回台灣準備終老了,溪河 和熟人打招呼,針對其個人,根本沒有開地圖炮的動機和意圖,本人不檢舉就不應該任意解釋為地圖炮 會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14.63.96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02823542.A.17F.html

52 則留言

※ 編輯: icrose (171.14.63.96 中國), 12/17/2023 22:44:17

laptic, 1F
請解釋一下,「溪河」的意思為何?

icrose, 2F
嘻嘻呵呵

icrose, 3F
我是北方人,不懂閩南語。

liweitseng, 4F
此帳號在別板常用“林北""俗辣"等詞語 證明他已學會

liweitseng, 5F
用閩南語與版友交流 說自己不會閩南詞語諧音是自打嘴

liweitseng, 6F

liweitseng, 7F
Fw: [申訴] #1bU5WupF (stock)

liweitseng, 8F
Fw: [申訴] #1bU5WupF (stock)

icrose, 9F
死好=溪河,PTT常見嗎?你找到我這兩個字眼以外還會哪個

icrose, 10F
閩南詞XD

liweitseng, 11F
就證明你會用閩南詞並且前後文推敲 溪河=死好 自己證

liweitseng, 12F
詞不一還要別人相信你說的話嗎?

icrose, 13F
以北方人的官話發音來説,我們推不出來

icrose, 14F
死好=溪河,你從熱門大板裏能找到最近的幾處?

liweitseng, 15F
如果真的是所謂的“嘻嘻呵呵”你何必使用變體字

icrose, 16F
我再重申一遍,我有判例證明4-5-1,首先要請當事人檢舉

icrose, 17F
不然應該第一時間結束流程

icrose, 18F
論壇文化很大一部分就是變體字,變體關你何事?XD

liweitseng, 19F
你就是會用閩南詞並且自行使用變體字引戰 一會說自己

liweitseng, 20F
不會閩南語 卻用閩南詞跟人交流 證詞不一難以取信於人

liweitseng, 21F
請版主裁斷

icrose, 22F
我還知道俄語、日語的個別詞呢XD

liweitseng, 23F
你言詞就是引戰台商群體 況且版規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當

liweitseng, 24F
事人檢舉

icrose, 25F
本人不回應,你倒是很着急XD

icrose, 26F
你知道我爲什麽要提終老嗎,因爲baboosh十五年前我們剛

icrose, 27F
認識的時候他就35-45了,所以我推斷他現在快退休了

icrose, 28F
臺商都是46-56的年紀嗎,不是吧。所以我本來就是針對他

icrose, 29F
自己,從來沒有地圖炮過

liweitseng, 30F
口說無憑

icrose, 31F
你先證明臺商都是快退休年紀,再說我開地圖炮吧

liweitseng, 32F
反正你違反版規證據

liweitseng, 33F
1. 字語完全引戰台商

liweitseng, 34F
2. 有證據證明你會用閩南語而且用變體字以閩南語引戰

liweitseng, 35F
卻自稱不會閩南話 證詞不一

liweitseng, 36F
3. 版規也沒有當事人檢舉的規定 不管群體個人任何人

liweitseng, 37F
都有權力檢舉

liweitseng, 38F
以上論點定釘 你轉移話題是沒用的

icrose, 39F
去兩岸版查精華區就知道baboosh十六七年前就有多活躍

icrose, 40F
他的年紀就是45以上,甚至五十嵗以上可能性極大

icrose, 41F
他還當過kmt版版主,很好查XD

icrose, 42F
你先找到溪河在PTT有多常見,能讓我看到並學會XD

liweitseng, 43F
一樣 口說無憑

liweitseng, 44F
而你引戰證據就是訂釘的事情

aloness, 45F
由於原檢舉文中相關人士baboosh已述明不回應,如無新事證

aloness, 46F
不能接納您的說法(老朋友打招呼),請見諒

icrose, 47F
不回應爲什麽要有罪推論,不應該保護被檢舉人嗎

aloness, 48F
不回應的話,代表沒有新事證可以反駁原本的解釋與認定,

aloness, 49F
這裡是申訴,不是檢舉哦

rayccccc, 50F
由於baboosh不回應,故不採納針對該位之說法

laptic, 51F
單看用詞不像是在針對個人,故維持原判,如仍有疑義,請至

laptic, 52F
Law-Service 板上訴,謝謝。
※ 轉錄者: icrose (123.52.214.172 中國), 12/23/2023 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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