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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離職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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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 ( 6222 )
朋友在娃娃機店工作一年多,有跟老闆說工作到12月底,但在工作最後一天,有常客問我 朋友有沒有想要什麼贈品,要幫她夾送給她,後來對方夾完後,我朋友跟對方確認兌換數 量及詢問對方姓名寫紙條貼在贈品箱子上面,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 了!變成朋友自己去櫃檯依照數量兌換相應的贈品!有確實登記兌換的贈品數量在店裡紀 錄版上!(但是正常流程應該要客人一起去櫃檯兌換商品並且交到客人手中才行) 結果在當天回家後收到老闆訊息說我朋友看監視器感覺有多換而且沒有照規定讓客人一起 回櫃檯挑選,自己直接就兌換東西,說我朋友偷竊,要告我朋友偷竊! 我朋友是認為自己數量沒問題,但現在被老闆這樣說後自己也在懷疑那時候自己有算錯多 換!請問在無法確定自己那時候是不是有多換的情況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朋友收到對方訊息後,跟對方說他覺得自己沒有換錯數量,但如果對方覺得有多換可以 把對方覺得多換的贈品退還,對方也不要,還說要精神損失賠償,還說當初應徵工作時有 要求簽一張合員工手則,上面有說到兌換物品需要客人陪同,但是當下簽完對方就馬上收 回去了,所以他也不知道有員工守則... 請問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事情是發生在12/29號,因為實在沒辦法對方又不馬上 報警,傳訊息又一直拖著不回訊息導致我朋友一直擔心害怕,請問可以自己先去報警讓警 察幫忙處理釐清問題嗎? 今天1/3因為客人是常客,我朋友有叫今天站櫃檯的同事幫忙注意那客人有沒有來,今天 有找到對方並且跟對方交換聯絡資料了!但跟老闆他們說他們說我朋友是找人串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04272239.A.D6A.html

30 則留言

wingthink, 1F
錯版了,應該去生活法律版問

meteor780212, 2F
因為是在高雄發生的,想說發在高雄

anitgirl, 3F
找朋友串通還能跟監視器客人長一樣也是厲害,是不是

anitgirl, 4F
還要誣陷這位變臉來冒名頂替,老闆可以再扯一點

fman, 5F
高雄點是薄弱了些,而現在老闆要提告也只能讓他告,

fman, 6F
但他也要提出證據,看監視器"感覺"有多換,這點證據

fman, 7F
力薄弱,所以很可能提告後不起訴,其實他也未必想告

fman, 8F
就想嚇嚇你們,看你們會不會因此花錢了事,但如果沒

fman, 9F
有偷竊的話不用怕啦

KouSaka, 10F
生活法律版比較多專業的在,去那裡請教比較好哦

KouSaka, 11F
再來如果方便的話請提供是哪間店,供夾客參考。

meteor780212, 12F
兌換數量都有確實紀錄拿了幾個

meteor780212, 13F
我跟朋友說如果金額不大就給對方,算自己沒依照流程

meteor780212, 14F
做的懲罰

meteor780212, 15F
金額太高就讓對方報警處理

meteor780212, 16F
哪家店可能不好直接說,怕有法律責任

TaiwanFight, 17F
被告又不會怎樣 就看法院怎判阿

tim956, 18F
直接講店名有什麼法律責任 無言

meteor780212, 19F
我也不知道會不會有責任,對方是加盟店

ARCHER2234, 20F
很難成啦,嚇嚇你而已

gotta, 21F
娃娃是要多少錢 都是些便宜貨 判不判賠都不一定了

gotta, 22F
請不要這樣怕事 守護自己的薪水權益很正確

homegoing, 23F
嚇嚇你而已+1 就讓他告 竊盜除非他能明確舉證

homegoing, 24F
不然很難有事啦

cheng1989, 25F
如果金額不大就給對方? 正好做實你朋友偷竊、給老闆

cheng1989, 26F
提告事證嗎? 不要當豬隊友, 該報警該勞工局檢舉就去

lusu5566, 27F
這種東西,有表格有監視器畫面,自己也沒偷,不會直

lusu5566, 28F
接法院解決就好??在老闆說的偷竊這一事,老闆依然

lusu5566, 29F
要先給薪水,無故扣薪先去勞工局檢舉比較快

sc042231, 30F
遇過牙醫告業務侵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