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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搭手扶梯差點被滑落的行李箱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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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6-15 12:39:00
留言169則留言,73人參與討論
推噓78 ( 80287 )
上來更新一下後續 昨晚下班後去報案並就診(有診斷證明,右腳扭傷) 因為稍早有先請站務員幫忙調閱監視器,所以後來對方有來電說明:雖有拍到我差點被砸中 的畫面,但根據規定必須由警方提出申請才能進行調閱。 而我從警方得到的資訊是:除非我要對對方提出刑事訴訟,否則他們沒辦法幫我調閱。 但因為私務繁忙,實在沒有多餘的時間與力氣去進行後續追究。 雖然昨晚是真的氣憤到睡不著覺,且一閉上眼就回想到那個大型銀色行李箱用飛快速度朝我 衝來的畫面。 試想,萬一今天下面站著的是一位行動不便的長者?大腹便便的孕婦?抑或是牽著小孩的家 長?那後果絕對不是扭傷這麼簡單。 更不用說如果是尖峰時間,那畫面可能就像打保齡球一樣。 最後還是希望站方可以多多宣導,提行李請搭電梯;如果非得要搭手扶梯,也請用身體擋在 行李箱前,不要讓它有任何滑落的機會。 預防勝於治療,不要總是等到發生事情了再來亡羊補牢。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28.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6620323.A.DD8.html

Re: 回文串

78169
> Re: [閒聊] 搭手扶梯差點被滑落的行李箱砸到....
Kaohsiung06/13 09:38

169 則留言

※ 編輯: soga5731 (118.163.223.13 臺灣), 06/13/2023 09:40:29

Willdododo, 1F

ASDF41514, 2F
PO去八卦看記者要不要抄阿
已有記者聯繫,但沒影片好像也沒什麼新聞價值?

aJan5566, 3F
很明顯就是要大事化小
警方確實有給我這種感覺,畢竟我整欉好好的走進去報案。 有個有趣小插曲是,一位警員問說:所以你是要提刑事?可是對方也不是故意的吧…. 然後另外因為警員就當場打臉說:那車禍撞傷人是不是故意的?

yao2197, 4F
高調

mp781245, 5F
大家期待監視器畫面很久欸
我其實也想看看XD,如果站方要拿來作為宣導的素材,不用問我可以直接用哦

sfzerox, 6F
也太慘

gtmmy, 7F
辛苦了,實在很誇張

kimicino, 8F
高調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2:55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4:14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5:10

GoingMerry, 9F
前面文章看起來沒那麼氣憤 是事後想想不對勁嗎
你觀察真入微,確實是這樣沒錯。 前篇發文當下我還在餘悸猶存的狀況,只想把我遭遇的事情完整地用文字進行說明,到公司 後才越想越不對 只能說對方應該也很慶幸我有躲掉,我猜他看到行李往下滑,又看到前面有人的時候,背脊 肯定比我還涼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57:22

hoodia, 10F
沒要檢討你的意思,但前面文章看起來是英勇、靈巧

hoodia, 11F
兼具,怎今天變腳扭傷…有點訝異
其實你若有仔細看前篇推文的話,會發現我有提到扭傷一事。 發文時還在捷運上並沒有察覺這件事,是下捷運後往公司的路上才覺得右腳有點隱隱作痛。 可能當下腎上腺素分泌的關係抑制了痛覺?

sobigsun, 12F
辛苦了,但還是希望提出訴訟給對方一個警惕

hoodia, 13F
回去看文章 ,有看到你後面的補充了!(幫你拍拍

meimei1213, 14F
拍拍 我也是會提行李箱搭手扶梯的人 感謝提醒謹記在

meimei1213, 15F

ChangHash, 16F
傷害罪你提告後是警方要去查 其實花不到你什麼時間

gotta, 17F
員警在那邊偷換概念 過失傷害就是無意 但確實為刑

gotta, 18F
事責任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04:46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05:38

cc77, 19F
基本上...對方不是故意的,就算提告刑事也是不起訴

cc77, 20F
結案

operaghost, 21F
看你怎麼做比較舒服吧,不要影響星期五出遊心情

cc77, 22F
而且要告要舉證你有受傷(驗傷),且你的受傷是對

cc77, 23F
方造成(相當因果關係)

potoce, 24F
樓上認真?

realbout, 25F
捷運公司要給點懲罰才對....這比喝水可怕吧?

realbout, 26F
細思極恐...

cc77, 27F
認真啊,可以參考最近檢察官離職潮的新聞,要告當

cc77, 28F
然是原po的權益,只是成案的機率微乎其微

s380914, 29F
c77說的大致上沒錯啊,除非說過失傷害&舉證有關連

s380914, 30F
應該是這樣吧

bettybuy, 31F
過失傷害啊,但原PO也沒去驗傷

Jochum, 32F
差點被砸中。這樣會成案嗎?

Jochum, 33F
扭傷要成立因果似乎有困難?!
這也是我氣憤的點之一。總是要出大事了,或者有人嚴重受傷了,大家才願意正視這件事情 。 有一種別人犯錯(手滑沒拿好行李)我卻要幫別人擦屁股(靠自身反應閃躲來避免事情發生 )的感覺。

eric7693, 34F
支持提告給對方一點警惕啊 (其實我只是想看影片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55:21

flower88, 35F
提告的話可能就會上新聞 讓大家知道嚴重性

aass5566, 36F
可是沒打到的話…你要告什麼?

jyue, 37F
就告啊

Jochum, 38F
直覺來說,自衛在損失裡是必要的。所以才需要因果。

Jochum, 39F
你真的那麼氣憤就去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