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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被指隱匿疫情遭罰30萬...妻告高市衛生局勝訴免罰 老公也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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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被指隱匿疫情遭罰30萬...妻告高市衛生局勝訴免罰 老公也贏了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年02月02日
媒體:ETTODAY新聞雲
作者:陳宏瑞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前年新冠疫情肆虐期間,不少地方政府「超前部署」,對違反相關規定的民眾祭出重罰,
高雄小港區一名江姓婦人被高市府認定確診疫調時隱匿足跡,挨罰30萬元,江婦不滿提行
政訴訟,去年10月法官認為衛生局在處分前未依職權調證據,又不給她陳述意見機會,違
反《行政程序法》規定,撤銷罰單。江婦勝訴後,她的老公林男也如法炮製,最近同樣告
贏衛生局,30萬元罰單也被撤銷。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在前年6月3日確診新冠肺炎,為高雄市第258確診個案,林男的江姓妻
子後來也確診,成為第259確診個案,市府人員進行疫調時,認為江女至少隱匿了5處足跡
,不配合疫調工作,因此對她開罰30萬元,江女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
江女主張,她和丈夫被通知確診後,當天就被送至隔離處所隔離,幾個小時後手機就被收
走,在沒有通訊工具、心情緊張、思緒無法專心、又餓又累又睏又擔心家人、小孩之情況
下,又密集地被不同的人員疲勞轟炸式地詢問過往足跡,她已盡可能交代已知事情,卻仍
遭被告認定交代不清及規避、妨害疫調,也沒給她陳述意見的機會,認為衛生局是先射箭
再畫靶,立場已有所偏頗。
江女認為,她明明已經充分告知相關足跡,但市府衛生局就認為她「擠牙膏式」表達就是
隱匿足跡,而且正常一般人無法完全記得某月某日完整做了什麼事、去了哪裡,需要其他
人、方法集思廣益還原足跡,因此認為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有瑕疵,要求撤銷30萬元的罰
款。
高市府衛生局則指出,江女隱匿足跡,不願配合疫調工作,導致他們無法第一時間釐清個
案足跡,進而找出感染源,例如有出門作客卻說整天在家,有帶小孩去就診也隱匿,明顯
規避疫調及妨礙防疫工作,因此認為裁罰30萬元於法有據。
去年10月間,法院審理認為,衛生局在做處分前未給江女陳述意見的機會,程序有瑕疵,
且沒有無具體證據證明江女有何拒絕、規避或妨礙疫調,因此認為原處分有違誤,判決撤
銷30萬元的罰單。
江女勝訴後,老公林男也同樣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後,也認為衛生局違反《行政
程序法》規定,撤銷30萬元罰單,全案可上訴。
5.心得: 須至少50字。
政府沒有輸 一切都是為了高雄好
嚴格的標準要求人民 才能訓練出高水準的人民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被通知確診 人也在隔離了 手機還要被收走?
是被當成罪犯有串供之虞嗎?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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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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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被指隱匿疫情遭罰30萬...妻告高市衛生局
Gossiping02/02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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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被指隱匿疫情遭罰30萬...妻告高市衛生局
Kaohsiung02/0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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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被指隱匿疫情遭罰30萬...妻告高市衛生局
Gossiping02/0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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