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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HR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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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9-19 10:14:00
留言21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2 ( 2019 )
我的公司HR部門更慘烈一點,正在面臨訴訟。原因是一個我個人認為有點無辜 的狀態,關於照會。 事情原委是,疫情期間我們流失了原本被列為專利任務的重要專利主管,當時 因為他年紀有點大染疫之後出現了一些無法排除的現象,能夠感覺到他的懊惱 與憤世忌俗........ 公司的HR團隊被告的原因是~ 某天HR對外公開的聯絡專線接到了一通自稱台灣上市櫃公司(確實頗知名)的電 話,說這位專利主管即將到他們公司報到,需要跑照會流程。於是HR回應了一 些關於這位專利主管任職期間、投保級距問題、工作狀況等。 公司因為還跟這位專利主管保持聯繫關係,私下聊天的時候提到公司收到他的 新職務照會這件事,祝福他未來一切順利,沒想到他表示從我們公司離開後再 沒有求職經驗,表示他沒有找工做也沒有要去哪裡任職,只想成為工作時間比 較彈性的顧問。 又剛好這位離職主管剛好被詐騙集團詐諞了幾十萬....,聽到這件事就以 合理懷疑他的隱私由公司洩漏這件事對公司提出了權益訴訟。 公司開始自保的過程,也打電話去該知名企業詢問各種當天來電公司照會的相 關資訊,得到的回應是 沒有這個姓氏的人資人員、沒有這位人員的聘僱資訊, 因此也完全不方便多言。 整件事就變得有點怪了,也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哪一種新型態種詐騙的模式? 總之人資,確實是個需要很小心謹慎、心靈力量得要很強大的單位啊! 總之人資長就在照會這裡多了一環確認真實性與存證的SOP雙重方式認證, 但求自保..... 人資,本來就是非常專業的一個部門。 ※ 引述《cici950630 (沉睡在墓地裡的Classical)》之銘言: : 前幾天某FB社團出現的一篇文章 : 面試錄取11個人 報到當天卻只來一人 : HR去電詢問原因 : 3人說找到更好工作 : 其它人不是拒接或關機 : 就是說想再找看看更好的 : 而各部門因為接不到新人,氣的大罵HR : HR委屈落淚,明明周末前也去電確認每個都說會來 : 我哪知道會這樣...我也很生氣阿 : 留言區更爆笑了 網友們不是安慰HR : 而是ex: : 一定是一間爛公司才會被列為備取 : 原本找不到想要去的公司想說先撐著來 : 但仔細想想還是先放棄好了 : 貴公司一定鬼故事很多 : 哪間?哪間公司我好先避開篩掉 : 這年頭當HR真的好心酸OAO -- 有些人老愛說:「水清,則無魚!」 卻不說另一個真相,水汙、水濁,滿滿垃圾魚。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92411824.A.EB8.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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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閒聊] HR真倒楣
HRM08/19 10:23

21 則留言

※ 編輯: dayend (111.252.192.82 臺灣), 08/19/2023 10:27:26

konkonchou, 1F
接到reference check要習慣請對方留下公司電話回撥
問了人資單位,其實是有的,而且對方留的電話真的是那家上市櫃公司, 分機也對。 麻煩就在,當下人資不疑有他,出問題後打去確認,沒這件事。

sunnypili, 2F
你們真的太沒警覺性 詐騙太多 沒確認對方身分跟他本人

sunnypili, 3F
是否確實有應徵且同意該次照會就回覆
其實有的! 只是,要怎樣確認對方身分才知道對方真的身分正確? 公司對公司的時候,也顧及隱私權,很多東西隨便去問,難道不傷害夥伴 和公司權益?不過當然,真要驗證,只要技巧對,確實應該可以保持隱密 且順利照會的。 但確實您提到的"沒先確認本人"是否有照會這件事,這次事件後已被公司 稽核單位要求修改SOP,確實,我們公司的作業在這件事上有檢討空間,我 們也開始請老師來上課、培訓各種關於招募與任用過程以往沒有多深思的資 訊。 如果您有更多驗證照會身分的建議,歡迎給予意見^^。非常感謝~ 人資團隊在我底下,雖然有人資長帶領,但很多事還是需要敏銳度、經驗, 或者遇到才有機會被正視,人資夥伴們真的不容易,這是這件事後我的體悟 。也因此積極面對,就是調整、優化也提供人資夥伴需要的資源與知識或教 育訓練給他們~

kevinmeng2, 4F
投保級距?這東西為什麼可以告知?
據我們公司人資回答,人資只是回答"是、否" 因為,對方講出了該離職夥伴在公司的投保"異動歷程",表示是 依照離職夥伴繳交給他們的離職資料中的"勞保異動單"而來,厲害的是對方 都講對了,所以人資夥伴只是回答,"對"。 能講對這件事真的有點詭異,因為離職夥伴在我們公司任職有20年,異動歷 程並不容易猜,但......我目前還是傾向於信任作業夥伴的狀態去思考整件 事。 由於IT、法務單位也在我之下,我都開始請IT重新確認公司的資安有沒有安 全漏洞&各種約定契約有沒有必要重簽這樣的事了.... 我確實覺得蠻恐怖的@"@ 而確實,您提到的也是人資長在跟我報告修正程序中提到的重點項目,已調 整且明確定義了各種可能性與應對法。
※ 編輯: dayend (111.252.192.82 臺灣), 08/20/2023 13:23:43

erty, 5F
這一點也不無辜喔,確實有缺失,照會過程也不應談論工作狀況

sunnypili, 6F
聽起來貴司對照會這件事觀念不是很清楚,上面也有夥伴

sunnypili, 7F
回覆了:照會不應回答薪資跟涉及內部工作或組織之事,

sunnypili, 8F
您提到公司有人資長跟人資團隊,理應規模不小,建議可

sunnypili, 9F
找貴司法務暸解個資法等資訊;同時,協助照會應該在不

sunnypili, 10F
影響自己公司下提供回覆,而非對方問什麼說什麼,也不

sunnypili, 11F
應涉及私人問題,如果不是很清楚是否該回答,統一告知

sunnypili, 12F
公司無法協助也是一種做法。

wildyworld, 13F
之前曾任職的公司作法是 說明因個資法規定 請對方提供

wildyworld, 14F
員工同意資歷查證的同意書(格式沒有規定 履歷表上有說

wildyworld, 15F
明員工有簽名也可以) 對方沒有提供的話就不回覆相關問

wildyworld, 16F

c615, 17F
就算只回答是否還是有個資疑慮 我做背景查核或是接到電話

c615, 18F
只會簡單回答不涉及個資的事情 而且通常也會請人選先行告知

c615, 19F
並請提供查核的聯繫資訊而非直接打去HR部門問

c615, 20F
我也曾經接過警察機關電話 他們說要查詢某某人基本資料

c615, 21F
我當時回他 你自己應該知道個資法的規定 若要查詢請發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