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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都更車位分配問題

最新2023-12-09 09:22:00
留言78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7 ( 7071 )
各位先進好, 家中長輩有棟都更房, 目前已經完工, 進入找補的階段 (北部的上市建商) 走得是權立變換+合建私約的方式 關於車位分配的條文如下: 按甲方(地主)分得房地總銷坪佔全案總銷坪 (不含捐贈獎勵銷坪)之比例 , 乘以實設總車位數(不含捐贈獎勵車位) 計算甲方可分配車位 (實設車位以主管機關核定通過為準) 甲方可分配車位= ( 甲方分配銷坪/全案銷坪(不含捐贈獎勵銷坪) )x 實設車位數 這個都更案有約 10% 的捐贈獎勵容積, 核定的實設車位數假設是 100 個 建商給的找補試算表上說明 實設車位數內有 100x10%=10 是由捐贈獎勵而取得 地主不能參與分配, 故公式上的實設車位數只能用 90 去代 1. 建商的邏輯是要照各自產權(地坪) 產生的容積比例去分配 而建商的容積內包含因捐贈獎勵而多取得的 10% 容積 長輩想法是地下車位不計入容積計算,可以建幾個車位和取得容積無關 不會因為建商沒捐贈這10%獎勵容積而讓權變核定數量由100個變成 90 個 故引用容積比例的概念不合理 2. 捐贈獎勵車位是開放外部停車的公共車位, 新的建照已經沒有這種車位了 而都更權利變換核定書上明確寫明 獎勵車位數=0 故照合約, 實設車位數應該就等於 法定車位+增設車位=100 以上, 希望能請教版上先進的看法 另外 若持續無法和建商達成共識, 後續就是要走訴訟了嗎? 還是有什麼調解或仲裁得機制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62.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02041961.A.179.html

78 則留言

abyssa1, 1F
照合約應該就是的說法 法定這位是照坪數來要求的

abyssa1, 2F
地下室防空避難空間兼停車場不佔容積 都是可以多蓋

abyssa1, 3F
只是建商一般都只蓋到法定低標

abyssa1, 4F
合約應該是比較符合建商的說法

abyssa1, 5F
只是現在建商都用容積移多蓋銷坪吃地地主持分有點賊

espreesso, 6F
請教大大,建商說法是說能多這10個車位,是因為有捐贈

espreesso, 7F
獎勵容積的關係。請問這有什麼法源依據嗎? 我沒查到

espreesso, 8F
可設車位數的上限和取得容積的關係 只有法定車位數下

espreesso, 9F
限和樓地板面積有關。而此建案核定法定車位約為75個,

espreesso, 10F
其餘25個為增設車位。我的理解是這25個車位不是因為獎

espreesso, 11F
勵容積而取得的。 若地主不能參與分配,反而還要負擔

espreesso, 12F
多出來的車道公設,感覺不太合理阿

abyssa1, 13F
移入容積->樓地板增加->法定車位增加

abyssa1, 14F
不過他蓋超過法定,那我也看不懂他的說法了

suwy, 15F
這25個車位建商也可不蓋 若要求蓋了要分地主 是依什麼理由?

suwy, 16F
原po要小心不要反打自己,若不承認獎勵容積與自設車位有關

suwy, 17F
,那所有自設車位地主也沒理由拿

espreesso, 18F
回樓上大大,理由是簽訂的合約分配公式寫明 實設車位

espreesso, 19F
數以權利變換核定為主。目前核定的就是法定75+增設25=

espreesso, 20F
100。 而且若建商不多增設這25個車位,那可能地下室從

espreesso, 21F
B4變B3, 公設比變少。地主能分得的室內坪就變大了。

suwy, 22F
公設比變少,是公設坪減少,室內坪不會改變

espreesso, 23F
您好,都更合約的分配坪數都是包含公設的。我的理解分

espreesso, 24F
配總坪數不變,公設坪變小則室內坪變大。

abyssa1, 25F
B4改B3 你家室內不會變 車位不佔容積 你這應該是車道可

abyssa1, 26F
以攤到公設的建照 差別只在公設坪會增加

abyssa1, 27F
合約如果照銷坪分攤的話 的確有差 他都知道地坪容積比例

abyssa1, 28F
應該就照吃容積的主建物來分配比較合理

espreesso, 29F
是的,應該這麼說,因為分配總坪數不變,若公設比變低

espreesso, 30F
則室內坪變大。

suwy, 31F
專家都說總坪數會減少了,您怎麼確定分配總坪數不變?

suwy, 32F
回到原問題,您想想,如果您捐贈道路用地拿到捐贈獎勵,結

suwy, 33F
果半個車位都沒有,您氣不氣

espreesso, 34F
您好,都更合約有分配公式,甲方分配坪數是固定的。總

espreesso, 35F
坪數包含室內坪+大公小公。

espreesso, 36F
捐贈道路反映在地上物容積上,地上建物價值大於捐贈價

espreesso, 37F
值,建商認為有賺頭才會有這樣操作。沒查到因為捐贈取

espreesso, 38F
得容積而能多蓋幾個車位的依據在哪?

espreesso, 39F
事實上建商完全能在不捐贈道路取得容積下,一樣挖到B4

suwy, 65F
認定捐贈獎勵車位為0,但停車獎勵車位為0不代表捐贈獎勵車

suwy, 66F
位為0,兩者法源完全不一樣,因此在法律上您敗訴機率高。在

suwy, 67F
常理上,大家都是拿房子+車位,結果您說捐地者禁止拿車位,

suwy, 68F
說得通嗎?

espreesso, 69F
補充說明一點,地上坪分配部分,地主不分配捐贈獎勵容

espreesso, 70F
積。故地主的地坪分配到較少的地上坪+車位。而建商的

espreesso, 71F
地坪分配多10%的地上坪+0車位。似乎沒您敘述的這麼不

espreesso, 72F
合理?

nexcaree, 73F
我理解了。建商的想法,因為你們沒有分配到地上的容移容

nexcaree, 74F
積,所以依此容移產生的車位自然地主無法分配。但你們要

nexcaree, 75F
爭的是地上的容移分配,不是停車位。因為容移讓地主的土

nexcaree, 76F
地權狀縮小。但如果你們當初就沒談到容移這塊,那看怎

nexcaree, 77F
樣協調吧。

IBIZA, 78F
對你來講車位是越多越好 對建商來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