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ntnusleep: 若期限限制30年以下,使用權宅幾乎等於典權宅 02/07 22:10
2F→IBIZA: 典權,指的是典當,贖回時可以拿回錢,跟使用權住宅是完全 02/07 22:17
3F→IBIZA: 不同的情況 02/07 22:17
4F→IBIZA: 韓國的全租房,就是典權 02/07 22:18
5F→ntnusleep: 典權在法律上就是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 02/07 22:18
6F→ntnusleep: 但典權跟租賃完全不同,期滿還可拿回典價 02/07 22:19
7F→IBIZA: 重點不是什麼權,典權結束時,返還典價你有看到嗎 02/07 22:19
8F→ntnusleep: 韓國的全租房,由於沒讀過韓國法律,沒辦法就細節比較 02/07 22:20
9F→IBIZA: 這跟政府之前講的20年使用權是兩回事 02/07 22:20
10F→ntnusleep: 而有一點很重要,典權是物權,是為有登記的 02/07 22:20
11F→IBIZA: 使用權交易,其實就是長租,不需要架構在典權上 02/07 22:21
12F→ntnusleep: IBIZA可以是同一件事,就設20年典權的意思 02/07 22:21
13F→IBIZA: 政府並沒有打算讓使用權能交易,也沒有必要登記 02/07 22:22
14F→IBIZA: 就跟你講典權結束要還錢,還在一樣 02/07 22:22
15F→ntnusleep: 使用權不一定由典權而來,但也可以由典權而來 02/07 22:22
16F→IBIZA: 政府有說住免錢嗎 02/07 22:22
17F→ntnusleep: 所以才說是類似典權的架構 02/07 22:23
18F→IBIZA: 如果是典權的話,就是住免錢 02/07 22:23
19F→IBIZA: 一點都不類似,使用權住宅就是長租而已 02/07 22:23
20F→ntnusleep: 要付典價,所以不是免錢喔 02/07 22:23
21F→IBIZA: 完全沒有必要架構在其他權利上 02/07 22:23
22F→IBIZA: 典價退租時要歸還,所當然是住免錢 02/07 22:24
23F→ntnusleep: 應該這樣講,要讓使用權有意思,可以考慮類典權架構 02/07 22:24
24F→IBIZA: 你繳500萬,住一年,房東退你500萬,這就是典權 02/07 22:24
25F→IBIZA: 完全不需要考慮什麼典權,他就是長租 02/07 22:25
26F→ntnusleep: 你都說跟韓國全租類似了,就不用跟人爭執這叫住免錢吧 02/07 22:25
27F→killerbbt: 浪費稅金只為了讓別人住免錢 有可能嗎 02/07 22:25
28F→IBIZA: 韓國全租房就是住免錢啊 02/07 22:25
29F→IBIZA: 笑死 02/07 22:25
30F→killerbbt: 痾 那就是住免錢啊 錢全部還你不是住免錢不然是? 02/07 22:25
31F→ntnusleep: 利息收入的利益歸政府啊 02/07 22:26
32F→IBIZA: 北七,政府自己就是台幣的最終付息者 02/07 22:27
33F→killerbbt: 你該不會以為水電要自己繳費所以不算免錢?> 02/07 22:27
34F→killerbbt: 左手換右手喔 利息放央行還不是政府給錢 講山小 02/07 22:27
35F→IBIZA: 這就用長租就解決的事情硬要扯你根本不懂的典權 02/07 22:27
36F→ntnusleep: 有的新聞有提到30年,新聞雖然沒提典權,其實有在思考 02/07 22:28
37F→IBIZA: 租客付給政府 政府存在銀行 銀行存到央行,靠腰,結果利息 02/07 22:29
38F→IBIZA: 是央行出的 02/07 22:29
39F→ntnusleep: 而且看起來,真的出這招,殺傷力很大 02/07 22:29
40F→IBIZA: 那就只是長租而已 02/07 22:29
41F→IBIZA: 看不出什麼殺傷力 02/07 22:29
42F→killerbbt: 長租沒什麼問題啊 先把一堆公有市場解決再來談吧 02/07 22:29
43F→ntnusleep: 吵贏我沒用,我只是就新聞解讀後面可能在想什麼而已 02/07 22:30
44F→killerbbt: 台灣低端人口劣根性就是租久就以為自己的 02/07 22:30
45F→IBIZA: 租,本來就是租使用權,20年使用權就是長租而已 02/07 22:30
46F→killerbbt: 看看各地公有市場 一堆根本沒在營業當住家住了呢 02/07 22:30
47F→IBIZA: 你就想錯了啊 02/07 22:30
48F→IBIZA: 我也只是說明你解讀錯了而已 02/07 22:31
49F→IBIZA: 民法421條 02/07 22:33
51F→IBIZA: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 02/07 22:33
52F→IBIZA: 支付租金之契約。 02/07 22:33
53F推KrisNYC: 典權雖然住免錢 但是你押給房東的那個6~7成房價也是要 02/07 22:34
54F→IBIZA: 租賃,本來就是交換物品的使用利益 02/07 22:34
55F→KrisNYC: 去跟銀行貸才拿得到 等於屋主 租客 銀行三方契約 02/07 22:34
56F→IBIZA: 20年使用權房屋,其實就是長租 02/07 22:34
57F→IBIZA: 不一定啊,也有人典價給現金的 02/07 22:35
58F→ntnusleep: 民911就跟你講典權人得使用收益不動產了 02/07 22:35
59F→KrisNYC: 如果你讓公股行庫去承做 30年用到期返還全部價金 02/07 22:36
60F→KrisNYC: 好像也是對無頭款而且又腦子打結想不透30年後500萬購買力 02/07 22:36
61F→KrisNYC: 很可能連一半都沒有的人 會多一點吸引力 02/07 22:36
62F→IBIZA: 所以咧?享受使用收益的很多,典權的特性就是要返還典價, 02/07 22:36
63F→IBIZA: 跟20年使用權房屋這一點就不同了 02/07 22:36
64F→IBIZA: 20年使用權就是長租 02/07 22:37
65F→KrisNYC: 本來長租到最後最惱人的就是你繳三十年租金之什麼都沒有 02/07 22:37
66F→KrisNYC: 他發想的基礎雖然沒搞清楚典權的作法 但細想是有可行性的 02/07 22:38
67F→IBIZA: 幹嘛有吸引力啦,政府補助讓人白住喔 02/07 22:38
68F→IBIZA: 廢話,當然有可行性,哪裡可以白住,我明天就去登記一間啊 02/07 22:38
69F→KrisNYC: 雖然30年後還你500萬購買力可能剩一半 但看起來對某些人 02/07 22:38
70F→KrisNYC: 應該是比30年後啥都拿不回有吸引力很多 02/07 22:39
71F→IBIZA: 問題不在可不可行,而是政府沒有說要返還租金,更何況憑什 02/07 22:39
72F→IBIZA: 麼讓人白住 02/07 22:39
73F→KrisNYC: 哈 所以有吸引力的結果就回到抽樂透阿 明白人 02/07 22:39
74F→KrisNYC: 沒有白住阿 變成繳利息給公股行庫 Q_Q 02/07 22:39
75F→IBIZA: 這不是什麼明不明白,政府就沒有說要返還租金,所以這個不 02/07 22:40
76F→IBIZA: 會是典權 02/07 22:40
77F→IBIZA: 不要再鬼扯了好嗎 02/07 22:40
78F→KrisNYC: 而且500萬30期每個月本來就要還本金13888囉 02/07 22:40
79F→IBIZA: 不要再鬼扯了好嗎 02/07 22:40
80F→IBIZA: 政府有說到期還租金嗎 02/07 22:41
81F→KrisNYC: 他內文是完全沒搞懂啦 只是他說的用典權取代長租 02/07 22:41
82F→KrisNYC: 這個發想點確實是會比長租吸引特定人一些 02/07 22:41
83F→IBIZA: 又跳針回去 02/07 22:41
84F→KrisNYC: 因為你丟進去的租金有一部份是未來會還給你的 02/07 22:41
85F→IBIZA: 憑.什.麽.白.住 02/07 22:42
86F→IBIZA: 憑.什.麽.白.住 02/07 22:42
87F→KrisNYC: 沒跳針阿 你說他沒搞懂和政府原發想不是這樣我都同意阿 02/07 22:42
88F→IBIZA: 送我十間也有可行性,我一定收 02/07 22:42
89F→KrisNYC: 只是他誤打誤撞確實有點到一個目前沒人提 但大概是提了 02/07 22:42
90F→IBIZA: 你就是跳針啊,重點就不在也沒有吸引力啊 02/07 22:43
91F→KrisNYC: 也會要解釋很久 但比長租吸引人的辦法 02/07 22:43
92F→IBIZA: 不要再鬼扯了 02/07 22:43
93F→IBIZA: 只是要吸引人幹嘛用典權,白送就好了啊 02/07 22:43
94F→KrisNYC: 因為我覺得不管什麼方案 結果都還是回到1.有沒有人要 02/07 22:43
95F→IBIZA: 你的出發點就有問題了好嗎? 02/07 22:43
96F→IBIZA: 那就白送好了,一定很吸引人 02/07 22:44
97F→KrisNYC: 2. 有人要那你短期內蓋得出來很多 嗎 無法就又抽樂透囉 02/07 22:44
98F→IBIZA: 只考慮是不是吸引人,何必用典權,白送比較快啊 02/07 22:44
99F→KrisNYC: 白送沒有達到政府要迴轉再利用的基本目的阿 02/07 22:44
100F→IBIZA: 那就白住啊 02/07 22:45
101F→KrisNYC: 林右昌不是出來說了 幾個基本要件 給需要的人 相對低價 02/07 22:45
102F→KrisNYC: 第三就是迴轉再利用阿 02/07 22:45
103F→IBIZA: 每個人白住十年可以吧,幹嘛受典價 02/07 22:45
104F→IBIZA: 那就白住嘛 02/07 22:45
105F→KrisNYC: 白住就回到樂透抽籤問題阿 02/07 22:45
106F→IBIZA: 笑死,不是要考慮吸引人程度 02/07 22:46
107F→IBIZA: 典權也可能是抽樂透啊 02/07 22:46
108F→KrisNYC: 這本來就公宅怎麼做都是被幹爆的基本原因 供給不可能夠嘛 02/07 22:46
109F→IBIZA: 無關的事情就不要再瞎扯 02/07 22:46
110F→IBIZA: 典權跟供給哪有關係 02/07 22:46
111F→ntnusleep: 0 0你們不要再為了偶吵架惹 02/07 22:47
112F→IBIZA: 我覺得你只是學到新東西,所以很興奮想支持而已 02/07 22:47
113F→IBIZA: 根本無關的東西 02/07 22:47
114F→KrisNYC: 確實如果考慮到明倫那個租金還是滿租 好像不需要更吸引人 02/07 22:47
115F→KrisNYC: 的方案 02/07 22:47
116F→IBIZA: 事實上也不是新東西,韓國全租房大家多少聽過,你只是不知 02/07 22:48
117F→IBIZA: 道台灣其實也有同樣法律 02/07 22:48
118F→KrisNYC: 你今天是太興奮嗎 連我都開槓 典權我還需要學嗎XDDDD 02/07 22:48
119F→IBIZA: 你看起來是原本不知道啊XD 02/07 22:48
120F→KrisNYC: 你認真讀一下推文補要把我跟原po混一起好嗎 02/07 22:48
121F→IBIZA: 不好意思我沒有混 02/07 22:49
122F→KrisNYC: 他才是本來連典權要先給一筆典金 契約後退回 和這個錢 02/07 22:49
123F→IBIZA: 原本就知道典權的話,就應該知道這兩回事 02/07 22:49
124F→KrisNYC: 多數人要跟銀行貸款都不知道的人 02/07 22:49
125F→IBIZA: 那個你應該是因為提到全租房所以想到的吧,台灣典權其實不 02/07 22:50
126F→KrisNYC: 你就混了阿 我上來前幾句就說了你都沒講的銀行貸款耶 02/07 22:50
127F→IBIZA: 太會牽扯到銀行貸款,也沒有銀行承作 02/07 22:50
128F→ntnusleep: 民眾可以拿典權去跟銀行抵押貸款啊 02/07 22:51
129F→KrisNYC: 以我淺薄的知識 也只有韓國有在做這個而已吧 02/07 22:51
130F→IBIZA: 所以你提到貸款,我可以很確定,你其實是知道韓國的全租房 02/07 22:51
131F→IBIZA: ,而不是典權 02/07 22:51
132F→ntnusleep: 我原文法條都附了 02/07 22:51
133F→IBIZA: 錯,台灣也有 02/07 22:51
134F→KrisNYC: 典權是少數漢人創造的金融模式 西方應該不太有 02/07 22:51
135F→IBIZA: 我前面說了 02/07 22:51
136F→ntnusleep: 全租的性質是物權? 債權? 或是兼有? 02/07 22:52
137F→IBIZA: 事實上也不是新東西,韓國全租房大家多少聽過,你只是不知 02/07 22:52
138F→IBIZA: 台灣也有一樣的規定 02/07 22:52
139F→IBIZA: 我沒說錯吧 02/07 22:52
140F→ntnusleep: 有時候看起來像,但不一樣的喔 02/07 22:52
141F→IBIZA: 你如果是原本就知道台灣典權,應該知道台灣沒有典權貸款的 02/07 22:52
142F→KrisNYC: 台灣的我連他寫的都沒看很清楚是真的 02/07 22:53
143F→IBIZA: 所以我沒有講錯 02/07 22:53
144F→IBIZA: 看你內容我就知道你原本不知道典權 02/07 22:53
145F→KrisNYC: 但反正要應用在公宅或社宅上就是長租後面會退一筆錢啦 02/07 22:53
146F→IBIZA: 為什麼的長租要退錢,莫名其妙 02/07 22:54
147F→ntnusleep: K大有想法,可以再開一篇,底下推文的狀況ccc無法討論 02/07 22:54
148F→IBIZA: 政府也沒說要退 02/07 22:54
149F→KrisNYC: 反正基本設定上30年長租不得轉租不能改換就沒什麼可行性 02/07 22:55
150F→KrisNYC: 本來長租也是沒什麼好討論的 02/07 22:55
151F→IBIZA: 花敬群說,長租可以比社宅每個月租金更便宜,加上利息,一 02/07 22:55
152F→IBIZA: 個月2萬,比六年社宅便宜幾千 02/07 22:55
153F→KrisNYC: 幾年一續還是比較合理 02/07 22:55
154F→IBIZA: 本來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一個發現新大陸,另一個發現這個新 02/07 22:56
155F→IBIZA: 大陸跟韓國很像,兩個很興奮,如此而已 02/07 22:56
156F→KrisNYC: 他就學者公務員...一輩子都不用遷移原地活到老死這樣 02/07 22:56
157F→IBIZA: 他熟不熟市場一回事,他沒有說長租要退租金 02/07 22:57
158F→KrisNYC: 沒事 我在ptt各版看他講話很多年了 02/07 22:58
159F→ntnusleep: 從某個角度來看,風險變高,因為不太確定後面還有什麼 02/07 22:59
160F→KrisNYC: 他一直都是這樣 開槓也沒什麼差 就事論事不要糾結他口氣 02/07 22:59
161F→KrisNYC: 多半他不太會說錯什麼 只是角度比較討人厭而已 02/07 22:59
162F→KrisNYC: 痾 不好意思原po我跟你不是站同邊的 社宅基本上 02/07 23:00
163F→KrisNYC: 不管作為社會福利或是樂透作用都不是很好很有效的東西 02/07 23:01
164F→KrisNYC: 在這個基礎上去討論要怎麼執行其實真的只是聊天 02/07 23:01
165F→KrisNYC: 有點類似 阿那個誰又要做傻事了 這傻事怎麼做比較有創意 02/07 23:02
166F→KrisNYC: 這種態度 02/07 23:02
167F→ntnusleep: 同不同邊沒差啦ccc,不過你確實偶哪一邊的嗎? 02/07 23:02
168F→KrisNYC: *社福 救助安置 樂透 調節市場? 反正幾種功能都不好 02/07 23:02
169F→ntnusleep: 你們很捧場,我po了2頁的文,推文一下子有8頁 02/07 23:04
170F→KrisNYC: 不好意思通通是箭頭 如果我門是年輕人用手機 02/07 23:07
171F→KrisNYC: 你至少也25推了 XDDDDD 02/07 23:07
172F→abyssa1: 個人比較支持蓋公宅只租給育幼家庭 拿校地蓋 底下公托 02/07 23:09
173F→abyssa1: 其他什麼使用權 長租 都嘴砲而已 短租都抽不到了還長租 02/07 23:10
174F→abyssa1: 不是更慘 02/07 23:10
175F→abyssa1: 要改善少子化 資源有限 不如直接放生老殘專心給育幼 02/07 23:11
176F→ntnusleep: 別衝動,有一天大家都會老 02/07 23:12
177F→ntnusleep: 替自己的未來多想想XD 02/07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