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BIZA: 權變理論上要估每一間的權利價值 01/30 23:45
2F→IBIZA: 日後權利變換選屋的時候 也是依照權利價值比例選屋 01/30 23:46

4F→awen0711: 感謝I大回覆 所以建商附的地主分配表照土地大小配回在只 01/30 23:49
5F→awen0711: 是參考 一切內容還是看權變結果? 因為我查簽了權變就沒 01/30 23:50
6F→awen0711: 辦法反悔了 看到那個分配表覺得有點怪 01/30 23:50
7F推ytwu: 我家附近在談都更,店面的屋主以後還是分店面,分的面積是 01/30 23:50
8F→ytwu: 「地坪*坪效*地主分配比例」,1樓店面無法分滿上述面積的 01/30 23:50
9F→ytwu: 話,剩餘面積往樓上分 01/30 23:50
如果走權變 還能談保證優先分店面嗎? 協議合建反而比較好懂
權變我查還能簽私約擇優 不知道是不是有理解錯誤?
10F→IBIZA: 建商發的表我沒辦法跟你說是怎樣 我只能說一般權變是按照 01/30 23:51
11F→IBIZA: 估價後的權利比例選屋 01/30 23:51
I大的圖表滿好懂的 就是被建商附的配回表給迷惑 權變為什麼還要依照土地持分配回
※ 編輯: awen0711 (42.73.155.88 臺灣), 01/30/2023 23:54:30
12F→IBIZA: 一般來講 公寓一樓權利價值比例高 換成大樓之後 就算分到 01/30 23:52
13F→IBIZA: 店面 通常都還有剩餘權利價值可以選樓上 或是拿現金 01/30 23:52
15F→ytwu: mgur.com/BFwEi8S.jpg 01/30 23:53

17F→IBIZA: 不過實務上 真的走權變的不多 大部分都是假權變真合建 01/30 23:54
18F→IBIZA: 我建議你還是找建商問清楚 01/30 23:54
19F→awen0711: 對 我看很多解釋就是走權變 結果還是有簽私約... 01/30 23:56
20F推ytwu: 修正一下,我家附近的店面戶分法是:地坪*建蔽率,沒分滿往 01/30 23:59
21F→ytwu: 上分,店面全歸地主戶;上面樓層則依坪效及分配比來分 01/30 23:59
22F推kusomanfcu: 話說 我有遇到建商這樣說 總之就兩排 照同面向去分 , 01/30 23:59
23F→kusomanfcu: 我總覺得建商把第一排當白癡 01/30 23:59
24F→kusomanfcu: 容積獎勵是第一排給的耶 01/30 23:59
25F→ytwu: 我的理解是一定會需要跟建商簽私約,私約上可註明擇優 01/31 00:00
26F→IBIZA: 因為權變興建過程免土增稅跟契稅, 更新後再轉移減徵40% 01/31 00:00
27F→kusomanfcu: 我都直接問那個業務以前的案子是不是都巷弄內 01/31 00:00
28F→IBIZA: 權變跟合建主要差別是 權變理論上是依照權利價值選屋 01/31 00:01
29F→IBIZA: 合建的話是已經約定改建後分回哪間/哪幾間 01/31 00:02
30F→IBIZA: 大部分都更其實都事先都已經分配好 但權變稅務上有利 01/31 00:03
31F推kusomanfcu: 第一排全透天,然後後面那排公寓幾乎無店面價值 01/31 00:03
32F→IBIZA: 所以很多會假權變真合建 雖然明明已經選好, 但名義上是權 01/31 00:03
33F→IBIZA: 變選屋 01/31 00:03
34F→kusomanfcu: 這種插旗後開頭講分配這樣分就不用想都更了 01/31 00:03
35F推ytwu: 我上面推薦的那本書,裡面建議如果你要選店面就要寫在跟建 01/31 00:06
36F→ytwu: 商的私約裡(最好有違約處罰條款),剩下來的就建商自己要 01/31 00:06
37F→ytwu: 搞定其它住戶,免的變成非店面戶有權來抽店面戶 01/31 00:06
看來店面戶簽私約是必要的 完全都沒找到地主談 怎麼可能同意簽權變...
38F→IBIZA: 大部分人喜歡先確定好分回的房子的大小位置, 不喜歡事後才 01/31 00:06
39F→IBIZA: 選屋的權變 01/31 00:06
原來走權變可以省契稅 但也還是簽私約先選戶了... 學到一招
40F推kusomanfcu: 如果是我不會選店面 01/31 00:07
目前看板上老屁股們的分享 新大樓選店面感覺是真的虧 公寓的店面才是金店面XD
※ 編輯: awen0711 (42.73.155.88 臺灣), 01/31/2023 00:11:12
41F推kusomanfcu: 我甚至希望排除我那邊然後都更XD 01/31 00:11
42F→kusomanfcu: 公寓店面的話 其實權變價值對就都更啦 01/31 00:12
43F推kusomanfcu: 反正會想都更的店面也都不是自用的換8樓以上住宅不香 01/31 00:16
44F→kusomanfcu: 嗎? 01/31 00:16
45F推ytwu: 在意的事就拿出來跟建商談,並納入私約(不能只是口頭承諾 01/31 00:17
46F→ytwu: )。像我家附近是臨路及臨巷公寓一起都更,臨路的住戶就聯 01/31 00:17
47F→ytwu: 合起來要求分成2棟,臨路店面戶仍分臨路店面 01/31 00:17
48F推mig21: 走a b約送權變 私下談談多少看本身 建商一定會想方設法再 01/31 04:08
49F→mig21: 刮一筆 不是選完後在調建價 就是私約簽約前不說要繳稅最後 01/31 04:08
50F→mig21: 要繳稅 01/31 04:09
51F推reil: 權變當然將店面價值列入計算 01/31 08:41
52F推asd31415926: 店面真的沒啥漲幅 現在想想應該拿來換高樓層住宅才 01/31 09:00
53F→asd31415926: 對=_= 01/31 09:00
54F推ReiFan: 原po如果能給更多資訊的話比較能確定店面價值;權變是要找 01/31 09:27
55F→ReiFan: 估價師來估價標價的 "理論上"應該要找非常公正的估價師來 01/31 09:28
56F→ReiFan: 做 "理論上"估價結果很公平 要不要選店面"理論上"只需要考 01/31 09:29
57F→ReiFan: 量個人需不需要店面、不需考慮吃虧或占便宜.... "理論上" 01/31 09:30
58F推frank111: 你沒搞清楚權利變換(權變),簡單的說法就是蓋前的價值比 01/31 09:30
59F→frank111: 要等於蓋後的價值比。 01/31 09:31
60F→frank111: 若蓋前你店面的價值一千萬,佔全部地主房子總值的1% 01/31 09:32
61F→frank111: 那你蓋好後就能分回全部蓋好銷售面積的1% 01/31 09:33
62F→frank111: 那問題來了,蓋前房子的價值是誰來計算?正常流程是找三 01/31 09:34
63F→frank111: 個估價師來計算 01/31 09:34
64F→frank111: 所以你的問題,一樓分的會跟樓上一樣多嗎?答案是當然不 01/31 09:35
65F→frank111: 會,估價師在估算的時候會依樓層、面向、店效來評估 01/31 09:36
66F→frank111: 一樓店面的價值一定比其二樓高,其實用市價猜也知道 01/31 09:37
67F推ReiFan: 單純回答本文問題:1.否 2.否 01/31 09:39
68F推frank111: 該考慮的問題是,店面選屋時可以優先選擇店面,但但但 01/31 09:40
69F→ReiFan: 但是我猜原po的親友想知道的應該是 "怎樣利益最大化"... 01/31 09:41
70F→frank111: 原本臨路的店面必須往後退退退好幾甚至好幾十公尺 01/31 09:42
71F→frank111: 原本一整排的一樓平行的店面,就都更那棟往後退,生意.. 01/31 09:43
72F推asd31415926: 樓上大大好專業 我們家店面直接分回店面 但根本都沒 01/31 09:58
73F→asd31415926: 想過這個問題 不過好在隔壁也是都更後的大樓 應該影 01/31 09:58
74F→asd31415926: 響會少一點吧… 01/31 09:58
75F推ReiFan: 要督一起督同進同退最公平 但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是你隔壁督 01/31 10:00
76F→ReiFan: 你不督 他掏腰包自督幫你抬轎讓你生意變好產值變高 01/31 10:01
77F推zxc24522: 權變是用(更新後價值-成本)x更新前權值去選屋,估價師 01/31 10:16
78F→zxc24522: 會估更新後每個單元的價值 01/31 10:16
79F推zxc24522: 你是店面權值一定比較高啊,怎麼可能跟樓上選的價值會一 01/31 10:19
80F→zxc24522: 樣 01/31 10:19
81F→zxc24522: 會這樣算給你看的,基本上應該是走真合建假權變啦,真權 01/31 10:19
82F→zxc24522: 變誰敢這樣搞 01/31 10:19
83F推k1992313: z大更新後價值減成本,再乘土地價值比例,那建商是賺哪 01/31 12:45
84F→k1992313: 塊啊 01/31 12:45
85F推k1992313: 之前用前期建築的計算機,好像也是這樣算屋主換回比例, 01/31 12:47
86F→k1992313: 但就不曉得建商是賺哪部分 01/31 12:47
87F推ReiFan: 真權變,共同負擔是成本,「付給廠商」既然他自己是建商, 01/31 13:11
88F→ReiFan: 有一部分的錢就是他自己收去 01/31 13:11
89F→ReiFan: 所以你能在很多聽證紀錄看到地主抗議共同負擔比例規劃太高 01/31 13:12
90F→ReiFan: ,吃掉地主利益 01/31 13:12
91F→awen0711: 感謝各位的意見,共同負擔的部分會去了解一下是否跟建商 01/31 13:27
92F→awen0711: 拆分的回饋有關 01/31 13:27
93F→toto123: 能都更 真的是上輩子燒香 01/31 16:35
94F推zxc24522: 真的走權變建商就是賺人事行政管理費跟風險管理費,但這 01/31 18:31
95F→zxc24522: 只是理論,事實上權變還是能灌水 01/31 18:31
96F→zxc24522: 能灌水才有真合建假權變的空間,至於怎麼灌可以自己研究 01/31 18:33
97F→zxc24522: 看看 01/3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