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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土地增值稅問題
我媽在高雄籬子內有一間持有超過40年
的舊公寓(24.1坪)想要買掉
因為屋況不好 且在頂樓 賣了好久賣不出去
最近終於有人出價12x萬
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次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 (網路查的)
但公告土地現值高達216.7萬
所以土地增值稅算出來要20萬元左右
有點嚇到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節稅的算法?
還是說申報轉移現值 應該用雙方當事人
合議之價格 而不是公告土地現值?
另外上面所指合議的價格是什麼?
就是成交價嗎? 感謝各位大大 不吝指導
萬分感激
手機排版 還請見諒
補充說明:
土地面積:170 平方公尺
歷次權利範圍:4分之1
我媽說 她已經賣了好幾年 也找了永慶和信義
結果都沒人出價 賣不出去 好不容易有人出
12x萬 想趕緊賣了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
有沒有人有興趣
剛剛問了我媽 這個土增稅是一個認識的
代書算的 看來應該就是2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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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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