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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自住裝潢要索取發票嗎?

時間
最新2020-10-22 02:56:00
留言45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12 ( 12033 )
※ 引述《jay111101 (jayIIIIOI)》之銘言: : 譬如你在106年買的房子房價是1000萬,到了110年漲了200萬變成1200萬 : 又假設仲介費是收買家2%收賣家4%都沒有變,裝潢費算50萬 : 如果只算仲介費 : (一)可減除成本=1000萬*2%=20萬 : (二)可減除費用=1200萬*4%=48萬 : 如果你不開發票,那扣除額就只有20萬+(1200萬*5%)=80萬 : 如果你有開發票,那扣除額就有20萬+48萬+50萬=118萬 : 有沒有開發票的差距就有38萬 : 用房地合一稅20%來算等於你沒開發票就損失了7.6萬 這裡有一個大部分人一開始都會誤會的東西 我也曾經誤會過 就是裝潢費應該歸於"成本"而非"費用"項目這回事 房地合一稅基 = 賣價-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其中"成本"包含  1. 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    -->買方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公證費、規費等 **2. 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之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能耗竭 -->裝潢費、改良費 ------>這也就是你那個50萬,跟5%一點關係也沒有 3. 經主管機關核准減除之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 -->跟大部分人無關 其中"費用"定義為出售房屋及土地支付之必要費用 -->賣方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若未達賣價5%得以5%計算。 懶人包結論-- 第一:裝潢費是【不會】吃到5%費用的,一個是成本,一個是費用,兩個可以共存 第二:賣方仲介要開4%發票,可是其實這張發票根本用不上,因為用5%計不需憑證 所以以上舉的例子來說:(修正版) (一)可減除成本 = 沒開裝潢發票的話20萬 或 有開裝潢發票的話20+50=70萬。 (二)可減除費用 = 1200萬*5%=60萬。 如果不開發票,那扣除額就只有20萬+(1200萬*5%)=80萬 如果有開發票,那扣除額就有70萬+(1200萬*5%)=130萬 以上若有誤煩請指正,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96.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3243167.A.90F.html

45 則留言

cicatrix, 1F
所以裝潢費用可以認列為成本?例如:買1000,裝潢200萬

cicatrix, 2F
,這200萬都可以被認列嗎?

Nubybee, 3F
理論上裝潢發票開多少就認列多少,實際上有可能依照合理性

Nubybee, 4F
被國稅局"適度刪減"

cicatrix, 5F
高總價的裝潢就是成績關鍵與否,這個我就很納悶認列的

cicatrix, 6F
問題,是怎麼樣的裝潢可以認列,例如:買5400萬,裝潢60

cicatrix, 7F
0萬,賣5900萬,以成本考量屋主是沒有賺到錢的,但是認

cicatrix, 8F
列如果有比例問題,就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Nubybee, 9F
裝潢金額對比房價的合理性、以及房屋所在地區短期買賣熱

Nubybee, 10F
門度,比較大的影響當地國稅局對裝潢費的接受度

Nubybee, 11F
前者很難有一個標準,至於後者,例如中永和就會抓很嚴

Nubybee, 12F
所以有聽說中和屋主跑到北市設籍然後再賣屋..這樣就會在

Nubybee, 13F
北市國稅局處理案件XDD

deltaz, 14F
裝潢還要考慮自住六年的400萬免稅額

cicatrix, 15F
剛好屋主在五年賣出,今年賣得兩件高總價都會有這個疑

cicatrix, 16F

Nubybee, 17F
我是覺得5400裝潢600真的剛好而已,算蠻正常的

deltaz, 18F
除非房價暴漲,1000萬裝潢100萬的房子,賣了1440萬以上,

deltaz, 19F
那申報裝潢才有可能會降低降稅金額

Nubybee, 20F
這總價裝潢不到500說真的也不知道能做啥XD

Nubybee, 21F
但作為從業人員可能只能建議客戶送送看才知道,更何況他追

Nubybee, 22F
稅有時候是過了一兩年才回頭追XD 真的很煩

deltaz, 23F
如果裝潢是50萬的話,價差就更大了,1090的總成本要賣144

deltaz, 24F
0,報稅才會開始有機會追上,50萬拿發票8%要4萬的成本,

deltaz, 25F
即時裝潢全認列,等於要賣1480萬以上,才會多省1萬的稅

deltaz, 26F
簡單的說就是房價暴漲,裝潢全認列的前提之下,拿發票有

deltaz, 27F
機會省下裝潢費的2%稅費,但這樣的機率說真的不太高

badfood, 28F
我原本解讀和你一樣 但在開版那篇 #1VSVdtiy 很多大大

badfood, 29F
鐵口直斷說認列5%之後就不能再提供單據扣除了 貌似ceca

badfood, 30F
大也是這樣說

lbehide, 31F
5%免提示是可以包含賣房後產生費用,如賣屋後的仲介費+代

lbehide, 32F
書費。這兩項很難超過5%,所以賣出的仲介費發票是沒用的

lbehide, 33F

lbehide, 34F
裝潢費用可列於成本申報,認不認列應該是看你提示的發票

lbehide, 35F
及明細,我200萬成本的房也報130萬的裝修,內容連木作粗

lbehide, 36F
清細清都有,只差家具沒報上去。只給發票不含明細,那不

lbehide, 37F
找你也難

deltaz, 38F
仲介費可以不開發票???

Nubybee, 39F
不是不用開發票..是發票在房地合一稅務上通常用不到

Nubybee, 40F
以上是說賣方服務費發票,至於買方的還是可抵稅

Nubybee, 41F
lbe大說的沒錯,要附上細項內容和裝潢前後照片,比較安全

s26492755, 42F
就沒有一個很固定很固定的認列標準在 認不認真追稅每

s26492755, 43F
個承辦也不同 最麻煩的地方在這

alex8398, 44F
這篇內容連很多仲介都不懂

alex8398, 45F
感謝大大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