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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自住裝潢要索取發票嗎?
※ 引述《jay111101 (jayIIIIOI)》之銘言:
: 譬如你在106年買的房子房價是1000萬,到了110年漲了200萬變成1200萬
: 又假設仲介費是收買家2%收賣家4%都沒有變,裝潢費算50萬
: 如果只算仲介費
: (一)可減除成本=1000萬*2%=20萬
: (二)可減除費用=1200萬*4%=48萬
: 如果你不開發票,那扣除額就只有20萬+(1200萬*5%)=80萬
: 如果你有開發票,那扣除額就有20萬+48萬+50萬=118萬
: 有沒有開發票的差距就有38萬
: 用房地合一稅20%來算等於你沒開發票就損失了7.6萬
這裡有一個大部分人一開始都會誤會的東西
我也曾經誤會過
就是裝潢費應該歸於"成本"而非"費用"項目這回事
房地合一稅基 = 賣價-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其中"成本"包含
1. 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
-->買方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公證費、規費等
**2. 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之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能耗竭
-->裝潢費、改良費 ------>這也就是你那個50萬,跟5%一點關係也沒有
3. 經主管機關核准減除之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
-->跟大部分人無關
其中"費用"定義為出售房屋及土地支付之必要費用
-->賣方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若未達賣價5%得以5%計算。
懶人包結論--
第一:裝潢費是【不會】吃到5%費用的,一個是成本,一個是費用,兩個可以共存
第二:賣方仲介要開4%發票,可是其實這張發票根本用不上,因為用5%計不需憑證
所以以上舉的例子來說:(修正版)
(一)可減除成本 = 沒開裝潢發票的話20萬 或 有開裝潢發票的話20+50=70萬。
(二)可減除費用 = 1200萬*5%=60萬。
如果不開發票,那扣除額就只有20萬+(1200萬*5%)=80萬
如果有開發票,那扣除額就有70萬+(1200萬*5%)=130萬
以上若有誤煩請指正,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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