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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婚前買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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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4-11 10:10:00
留言502則留言,134人參與討論
推噓148 ( 16416322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謝謝大家熱心的提供意見 目前我們已溝通好 決定房屋登記我的名字 結婚後去做預告登記 既可以減少共同登記的缺點 婚後所繳房貸也可適用剩餘財產均分 買賣之前也需女方同意的保障 後續就不再一一回覆了 再次感謝各位版友~ 大家好~想請問版友們~ 小弟目前與女友打算今年底明年初結婚 但目前已自己簽約購買預售屋 基本上目前頭期款&未來房貸都是我自己出 女友可能會幫忙出部分裝潢費 婚後女友因搬來跟我住 上班會增加不少通勤時間及一筆不小的交通費10萬/年) (補充:交通費約略稍小於女方目前自己租屋費用) 因女友同事及女友媽媽提醒婚前購屋,名義要掛共同登記才對女方有保障(一開始還講要登 記女方名字) 但我查婚前共同登記似乎有以下問題 (有錯請幫忙指正) 1.影響貸款利率/成數 2.贈與稅問題 3.一次用掉兩個人的首購優惠利率 4.賣房時,一次用掉兩個人一生一次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5.代書費要付2次 因婚後雙方互相扶持 各有需要負擔的東西 財產平均也算合理(實際上房貸應該佔多數) 但畢竟獨自負擔上千萬的房貸壓力頗大 因為同事和女方媽媽的一句要有保障 婚前負擔的頭期也要全部平分 私心實在是覺得有些不太公平 女友意思只是擔心若不幸感情生變 他也為家庭付出 若我私自賣掉房子 對他未來居住沒保障 我的認知以法定財產制來說 夫、妻各自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後有剩餘(財產大於債務),則由雙方平均分配剩餘 財產的差額。 這代表萬一不幸分開, 婚後繳的貸款的價值應該會平均分配? 想請問 1.是否有更好的方式? 若登記我的名字,但用"預告登記"的方式 買賣前需女友同意,是否會比較好? 2.提到共同登記的缺點部分是否正確 3.雖房子購買是掛我名義,但婚後才付款的房貸應該是屬於分配剩餘財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51.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85984877.A.E63.html

502 則留言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5:26:32

abc801224, 1F
都你出幹嘛掛共同

nick45643, 2F
都你出是在保障什麼啦 但通勤費一年十萬是高鐵嗎
我也是有疑問 別人都是因為有共同出資 才會擔心沒保障,所以自己覺得蠻不公平 不過女方之後若生小孩也頗辛苦, 通勤費也不少,通勤時間也變長 是高鐵沒錯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5:35:06

OptionWinner, 3F
是不會租房嗎???這女的愛房還是愛妳??
女友有提過租房也ok 買房是我自己的主意 甚至他叫我買便宜一點的 我只是覺得他同事和媽媽灌迷藥很煩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5:37:13

HANAXALICE, 4F
沒出錢要什麼保障

HANAXALICE, 5F
也太厚臉皮了

HANAXALICE, 6F
請他媽出一半

Griffey168, 7F
看何時交屋,婚後交屋就是共同財產。

EthanWen, 8F
那她也要出房貸啊...沒出幹嘛共掛?傻子

linwukin, 9F
直接先登記啊 房子就屬婚後財產

EthanWen, 10F
最簡單的方式交屋前直接先登記結婚就不會有什麼問題!

EthanWen, 11F
但我還是覺得房貸要一起負擔!
快交屋了, 目前結婚預計進度 應該沒辦法提前到交屋前

Unsullied, 12F
人生為什麼要想這麼多

Unsullied, 13F
娶了她就等於娶全家

Unsullied, 14F
不願意簽字前還來得及

honestgulu, 15F
應該就是買在竹北,女友台北工作通勤對吧。建議房貸你

honestgulu, 16F
一肩扛起,別共名。

honestgulu, 17F
方法二:她每個月匯多少幫繳房貸的部分,在儲金簿上

honestgulu, 18F
註記,未來離婚分手後,歸還她曾匯的錢即可

arcs, 19F
和女友言明未來生活開銷(例如買菜錢、月子中心錢、出國費

arcs, 20F
用等)由她出,或試著拿你提到的缺點說服未來的丈母娘..
其實他也不希望我負擔太大 所以說租屋也行 買房子也說能住就好 不要買太貴 月子中心也說結婚公司有補助 他可以補貼 我是覺得算蠻好的了~ 而且未來通勤也頗辛苦

crh613, 21F
感覺未來丈母娘不好處理,而且女友沒站在你這邊幫你說話,

crh613, 22F
未來變數大

hidalive, 23F
這種同事很多嘴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5:58:51

honestgulu, 24F
丈母娘若是沒出一半的錢,又提出房子共有,居心叵測。

gn0707107, 25F
你就全繳 掛兩人吧 兩方面都在算計離婚 保障

LoveFood, 26F
你這是婚姻版問題 不是房版啊

gn0707107, 27F
婚姻別想AA制了 到時問題最大

TodaYui, 28F
是嫁你還嫁房子? 房子他出錢掛你名字才有沒保障的問題

honestgulu, 29F
另外也提醒女生,出裝潢費是下策,因為裝潢不值錢也沒

honestgulu, 30F
有權狀

TodaYui, 31F
你的錢買房子 就算之後分開 他虧了什麼?保證什麼?

F93935, 32F
拜託不要放生

roc1110, 33F
很簡單啊你就跟女友說,有出錢就有名字,沒出錢就惦惦
謝謝大家抱不平 不過比較想知道原本問的三個問題 預告登記是不是個比較好的折衷做法 有沒有什麼副作用之類的

zerobx, 34F
婚後再買會有什麼問題嗎?
已經買了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6:03:28

honestgulu, 35F
如果是這樣,預售屋還沒簽約的話,建議先租房子兩年。

honestgulu, 36F
同居的磨合、通勤會磨掉耐性、慢慢看房子
已經簽約~ 不過目前的工作通勤無法避免

foxs9, 37F
女友借刀殺人不可取

OptionWinner, 38F
買了。就四折賣出。改租房
基本上現在市場上已經有人喊到更高的價位了 沒四折賣出的必要
※ 編輯: chlorophyl (223.136.251.245 臺灣), 04/04/2020 16:08:42

wseedw, 39F
女方已經被洗腦要掛名了,你提其他方法她不會同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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