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 Lizi 栗子 threads](https://i.imgur.com/rCKYhth.png)
[趣味] Lizi 栗子 threads
看板 | Hip-Hop |
作者 | henryhuang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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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 | 39 ( 56推17噓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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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rCKYhth.png
上圖為栗子打抱不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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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為個人看法,個人並非法學博士也未精通任何中華民國法律的各種意涵
但我國小還國中的公民課,老師就有教過說
法律的訂定就是身為一國公民的最低、且最基本的規範
也就是目前該社會的最低道德標準
不知道耶雖然我也不是超會聽hip-hop超懂嘻哈的人
但hip-hop裡面的原創性跟多樣性
不就是當初來自各國的人追捧嘻哈的原因嗎?
甚麼時候先將別人的故事拿來完成作品之後,再補上我只是從以前的e-mail翻到的
這樣就好像名正言順地可以將他人的概念跟想法完全的搬運過來使用?
(翻e-mail這件事真的不知道從何吐槽起,都已經做到如此知名的饒舌歌手
要出專輯前不會先google那些東西是不是別人的嗎,查證到底多困難?公司虛設?)
這也早就超過當初國蛋說過的,你喜歡就是取樣你討厭就是抄襲的範圍了
整個搬運過來沒有加工的概念能叫取樣/翻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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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痕跡與手法拙劣到不行的公關公司了
真的有這麼「嘻哈」的人,我也想不太到這樣做的原因了
如果要再辯那些不是有人刻意操作,真的大可不必
那些帳號在本板的帶風向推文明顯至極且令人感到可悲
若是當初只有針對概念/著作權來爭論,我想都還有一點點點討論空間
但今天請到公關公司來大量噓文
我真的覺得很噁心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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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54.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p-Hop/M.1695450920.A.0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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