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討論] 沒人發現藍白的藐視國會罪超級離譜嗎?
如題
上網了解一下英美的藐視國會罪,發現台灣的真的超級離譜
主要參考這篇文章:
https://www.google.com/am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amp/story/8663/7887060
內文提到:
「…不過,藐視國會在英國目前並沒有任何實際罰則。假使涉及藐視國會的人也是國會議員
,國會可能祭出停權處分,但如果不是,那國會除了正式譴責之外並沒有其他手段可用。歷
史上,議會曾可以把人抓到國會鐘塔關起來,但這件事上次發生已是1880年的事。
一直有英國議員希望讓藐視國會入罪,但之所以遲遲並未推行,主要是擔心一旦有強制措施
,就必須讓司法機關審查國會決議的合法性,反而傷害立法權的自主。這確實就是美國模式
的「價」:有刑責意味著法院有權審查證人的拒絕是否合法,比如在1955年著名Quinnv. Un
ited States中,聯邦最高法院就確立憲法第五修正案「不自證己罪」原則也適用於國會聽
證,國會也不可以詢問無關的私人問題。
同時,在權力分立下,美國國會也沒有起訴權,議長只能轉知檢察系統,是否起訴就是檢察
系統的裁量:2008年以降,國會通過10起藐視案,但檢察官只有起訴2起而已。而在刑責之
外,國會也可以訴請法院強制證人作證,不過這種訴訟在美國屬於民事體系,不涉及刑責。
」
簡單說,就是英國主要是用質詢的方式向官員了解必要資訊,美國沒有質詢制度,所以聽證
調查權比較重要。在此背景下,英國藐視國會罪沒有相應的罪責,而美國是交給檢察官裁決
是否起訴。
那台灣呢?
立委職權行使法第48條修正:「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
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
彈劾。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
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罰鍰案件之處理,準用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
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簡單說,立法院可以投票,官員送監察院,百姓直接罰錢,而且用的是行政權,繞過司法監
督。
有意見?不好意思,請你提行政訴訟,舉證的責任在你!
英美由司法權授予的克制小心,和台灣藉行政權的蠻橫恣意,可見一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2.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434409.A.EB7.html
23 則留言
ilovptt 作者的近期文章
[討論] 廢考監,其實就是民進黨輸了
如題 看到民進黨提出廢考監的連署,很多人像是中了混亂術一樣,說黃國昌崩潰的有之,說國民 黨崩潰的有之,說此案難成的有之 但其實道理很明白:是民進黨吃虧 打從藍白強推國會擴權開始,考慮四年後的席次就已經沒有意義了,甚至藍營要擔心被罷免 的問題
[討論] 大膽預言,中天案民眾黨不投票
如題 國民黨提案要讓中天取得永久執照兼政府不可撤銷(要窮盡手段)如此明顯違反政府監督媒 體職責的提案 當年反紅媒的昌哥所領導的民眾黨團會怎麼做呢? 我這邊大膽預言,民眾黨會放棄投票 然後小草會洗沒用的51席 希望不是這樣啦= =
Re: [討論] 苗博雅質詢普通公務員 怎麼反對國會改革
啥小 行政官員本來就要備詢 唸自己的推文叫做極盡羞辱之能事 那科長用上班時間、浪費納稅人的錢寫那些推文是? 況且照你的邏輯 苗博雅以前就有權力修理官員了,那國會改革的意義是? 請問國會改革以後,是當事人要被叫去國會,還是當事人的長官啊? 我
Re: [黑特] 花蓮王:尊重賴清德國情報告只說不答
蛤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這咖在說什麼嗎? 已經三讀完了,法律條文明文規定總統要即問即答 你現在說尊重總統不回答? 意思是總統違法你們民意代表完全不care? 還是承認你們這個法寫的不對? 抑或是「國民黨團的總召連自己過了什麼法案都不清楚」? 視
[討論] 王義川事件的爭議
如題 剛看了下,應該是這部 https://youtu.be/DMDWVB2kBbA?si=z22Qfuoy-eK_yhpl 從約4:20秒開始 他那段主要是要說524逼出很多中立的年輕人(沒去519也沒參加民進黨選前之夜) 其中,大略可以
Re: [討論] 吳子嘉:花東三法 違法違憲
花東三法的主導者是傅崐萁,他本身是建築專業 目前花東快、花東高連環評都還沒做,就想立法要10年蓋好 傅崐萁的理由很簡單:現在建築技術那麼進步,沒問題的啦! 只要你對技術或資金有質疑,傅崐萁告訴你:「我也不相信台灣政府的能力,所以我們要採 國
→
→
→
推
噓
→
→
→
噓
→
→
→
噓
→
推
推
→
→
→
推
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