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討論] 憲法法庭判決(關於公然侮辱)

最新2024-04-26 16:38:00
留言16則留言,10人參與討論
推噓7 ( 709 )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點 針對刑法公然侮辱罪嫌有無違憲宣布判決 憲法判決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8&id=340393 判決主文 1.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 或9千元以下罰金。」(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之同法條第1項規定構 成要件相同,僅罰金刑之金額調整)所處罰之公然侮辱行為,係指依個案之表意脈絡,表 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經權衡該言論 對他人名譽權之影響,及該言論依其表意脈絡是否有益於公共事務之思辯,或屬文學、藝 術之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於個案足認他人之名譽權應優先於表意 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者。於此範圍內,上開規定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尚屬 無違。 2.上開規定所稱「侮辱」,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3.聲請人九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573號刑事判決關 於駁回聲請人九就公然侮辱罪上訴部分違憲,廢棄並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4.聲請人十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671號刑事判決違憲 ,廢棄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5.聲請人十一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505號刑事判決 違憲,廢棄並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6.聲請人十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易字第651號刑事判決違憲 ,廢棄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部分聲請人的終局判決 被大法官認為「判決違憲」 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桃園地方法院 大家怎麼看憲法法庭針對刑法公然侮辱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8.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117359.A.2DF.html

16 則留言

shiueyang, 1F
統神早就說應該要除罪化了..大法官加油61.222.18.168

ferb, 2F
看這主文,死刑隨便改改也不違背生命權101.44.82.154

MrTaxes, 3F
每個個案的違憲理由有一樣嗎?看不懂..112.78.70.73

ferb, 4F
果然,法律就是各式找理由找藉口101.44.82.154

ferb, 5F
想要,我就用;不想要,我就廢棄101.44.82.154

fuhaho, 6F

fuhaho, 7F
有新聞了223.136.30.213

yling5518, 8F
無業遊民表示無所謂,不知道在吵什麼180.177.82.238

pivotalHarry, 9F
幹 這樣低能柯韓糞很困擾124.218.1.170

aragorn747, 10F
就是跟學我一樣說出對文章那邊錯誤,101.10.93.183

aragorn747, 11F
明確指出邏輯論述錯誤後再羞辱對方。101.10.93.183

aragorn747, 12F
這樣就無罪101.10.93.183

flavorBZ, 13F
民進黨支持者被法院認證XDD27.53.105.38

icestormz, 14F
錢法官講話好狠 雖然是事實39.14.56.30

Supasizeit, 15F
除罪了啦,就民事的問題民事解決,社203.204.195.174

Supasizeit, 16F
會事社會解決203.204.195.174

hank811020 作者的近期文章

[討論] 立法院院會 本屆首度表決
立法院院會 今天增列4案討論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院會無異議) 院會總共表決4個復議案 包括: 1. 委員張智倫等21人,針對第1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68、69、70、71、72、73、74 、75、76、77案等10案提
[討論] 台灣民意基金會3月份民調
網址:https://reurl.cc/M4Ej5p 台灣民意基金會(游盈隆)今天公布3月份民調 重大議題民調如下: 1.政府調整交通違規相關措施民調 贊成73% 反對19% 2.蘇丹紅事件民調 76%擔心 23%不擔心 3.「金門漁船事件
[新聞] 台北巿議員陳重文遭搜索約談 涉護航警用
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3140111.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北巿議員陳重文遭搜索約談 涉護航警用監視器採購案 4.完整新聞內容︰ (中
[討論] 北市府女科員販賣大麻 北檢搜索約談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中午指揮台北市警察局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兩個單位 搜索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搜索理由是社會局的女性科員涉嫌販賣大麻 搜索地點為女科員的辦公室以及住家 女科員稍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販賣大麻刑度: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 hank811020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