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討論] 徐巧芯修法:10年內參政不得任監委
與其修這個
建議巧芯猛一點帶種的直接修法
未來民選議員、立委、市長、里長...的
通通不能帶職參選
一來辜負了市民的選票
讓你做四年結果中途繞跑了
二來看看杜絕像韓總、猴子這種吃碗內看碗外的政客
才有辦法拯救國民黨重返執政
這才叫真改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68.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294995.A.FA7.html
Re: 回文串
28142
[討論] 徐巧芯修法:10年內參政不得任監委
HatePolitics03/24 12:00
511
> Re: [討論] 徐巧芯修法:10年內參政不得任監委
HatePolitics03/24 23:43
推
→
→
推
推
→
推
→
→
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