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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最新2024-03-07 22:28:00
留言86則留言,47人參與討論
推噓27 ( 371039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bit.ly/4akvcBR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沈伯洋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立法本來就應該是要討論。 我先寫說影響力交易罪這條罪的問題。 整個公務員瀆職的架構,有兩個。 A. 賄賂 B. 濫權 A 就是大家最常講的賄賂罪(收賄、行賄),重點是對價關係。比如說,某公務員收了錢 ,而且答應做某件事。就會落入這個犯罪的討論。 但是,當然,這件事要跟公務員的職務有關,比如說發證照的公務員,收了錢,答應給予 證照,這當然就是犯罪。但如果說,公務員收了你的錢,答應扮一個鬼臉給你看,辦鬼臉 不是他的職務,所以不會是這個犯罪。當然,收錢本身,會有其他法律處理,但就不是在 這個犯罪架構下。 B. 濫權罪,也很好理解,就是公務員亂來。濫用權力本身未必是犯罪(可能只是被懲戒 之類),但「嚴重的」濫用權力就會是犯罪。台灣法律列舉了各種嚴重的濫用權力態樣, 並且增加一個「跟利益有關的濫用權力」作為概括條款,很多人一定聽過,叫做圖利罪。 好的,但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公務員收了錢,但是答應一個跟他職務無關的事情 ,按照剛剛說的,不在以上法律框架裡,不會是刑法或貪污條例處理的,但有人覺得這樣 很可惡,怎麼辦呢? 最典型的就是林益世,他有沒有收錢?有。有沒有答應事情?有。答應的事情跟他職務有 關嗎?不太有關係。 有人就把這種灰色地帶稱之為關說,在台灣住過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在台灣非常氾濫。 也因此,大家都在討論,要不要把關說訂在這個框架裡面,多一個C. 關說,把這樣的類 型也拉進來處罰。日本就這樣做。 另外一個作法,是把A. B 的定義擴張,讓A或B也能涵蓋關說,那這樣就不用立新法。台 灣就是這樣,要嘛就是用B去擴張(非主管監督圖利),但他會有太重的問題;要嘛就是 用A去擴張,林益世案的一審就是如此。 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也是處理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台灣其實已經用實務見解處理這個問題。德國有331規定照樣要有對價關係, 因為他就是A的延伸,其實跟日本不一樣。你要改變賄賂定義,那就全部都要調整,你要 遵守對價關係,那就用B來處理。 好,所以如果是這樣,那提出一個新的罪要幹嘛?要處理什麼? 他最多能夠處理的,是刑度的不平均。因為AB延伸出來的刑度不一樣,會造成判刑的困擾 ,不過看現在被提出的版本,他有處理刑度問題嗎?不但沒有,還把這個問題變嚴重。 第二,他可能可以處理,讓關說只變成某一種類型的延伸(比如說限定是A的延伸),但 如果如此,那就是要限定對價關係才合理。用日本的作法,那就是把整個瀆職架構重新調 整,並且等於要去否定向來的實務見解,不是不行,但就是做比較大的更動。不過,草案 看起來像這樣嗎?也不像。 利用人民對法律的資訊落差,說為什麼這個還沒訂,那個沒處理,但其實現狀根本很單純 。要處理,也沒問題,那就看要採取哪個方向,做刑度的調整,把瀆職架構改掉,甚至要 指出大法庭的不合理,才是正道。但現階段我看到的完全不是這樣。那個刑度整個歪掉, 而且完全沒有限定好刑法最重視的「法益」。 如果要做,應該要先確認C要保護的法律利益與AB比較的大小,然後再把反貪腐公約的類 似未遂階段和日本的斡旋規定做出刑度區隔。很複雜嗎?也還好,因為超多刑法學者寫過 這些文章,刑度大概設計也是3或5年。 我看到有人一直說,我是在為黨辯護。那就請看留言的連結吧,我以上的主張,主要架構 在2013年主張過了,還被大量轉發(因為我在討論林益世案),而且我當時還說不用B類 型是有問題的,結果2023年,過了十年,我們的大法庭肯定了當時我在2013說的東西。 我是2013就加入民進黨的時空旅人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看到真正專業、有素養的法學文章就是舒爽 不然看到各美國法學博士德國法學博士 各種毀憲亂政的離譜產出 簡直快吐血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62.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790796.A.700.html

Re: 回文串

2786
> [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HatePolitics03/07 13:53

86 則留言

Fallenshit, 1F
釋字729翻頁了嗎101.139.10.47

DGGXAM1, 2F
[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eecoolty, 3F
畢竟這是刑法學者的專業42.73.47.189

ct412133, 4F
87喔 公務員辦收錢扮鬼臉=兼職125.229.198.128

MoonMan0319, 5F
要跟法盲談罪刑法定實在不可能42.70.73.100

pupu20317, 6F
沒辦法 加入民進黨不管以前有無明顯政101.12.115.79

pupu20317, 7F
治色彩就是要出征到你不敢講話101.12.115.79

Behind4, 8F
[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Behind4, 9F
[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zeuswell, 10F
好了啦又在胡扯ㄌ27.240.218.101

mirac1e, 11F
確實沒差啊 敢出征的統統吊路燈 嘻嘻27.51.19.245

zeuswell, 12F
被一堆律師打臉ㄉ咖27.240.218.101

rtwodtwo, 13F
一堆律師 哪些? 葉慶元這種嗎42.76.216.11

dufflin, 14F
在加入的路上呀wwww220.138.50.105

dufflin, 15F
斷然依附體制收割成果這點倒是不容易220.138.50.105

dufflin, 16F
尊敬220.138.50.105

dufflin, 17F
至少珂珂就做不到220.138.50.105

dufflin, 18F
所以炸惹220.138.50.105

dufflin, 19F
科科220.138.50.105

cg323, 20F
推"立法本來就應該是要討論"這句話60.248.227.72

antistar, 21F
等著看多少智障死忠要吃主子餵的屎自慰49.216.21.213

Napoleon313, 22F
很多人不知道 沈伯洋主張陳水扁無罪118.171.18.104

Napoleon313, 23F

ypt, 24F
塔綠班的代表114.136.181.3

Napoleon313, 25F
[轉錄] 沈伯洋FB:要出征我沒問題,反正我繼續寫

Napoleon313, 26F
有人說陳水扁貪汙 會踩到沈伯洋地雷118.171.18.104

iam0718, 27F
樓上還好吧 來台南說貪扁會有老人暴怒111.255.102.114

Napoleon313, 28F
沈伯洋是刑法學者 他寫過很多文章認118.171.18.104

Napoleon313, 29F
為陳水扁在刑法上根本應該無罪118.171.18.104

herboy, 30F
柯文哲不分區都放特赦陳水扁的陳昭姿了42.73.229.101

terrymoon, 31F
一堆律師?白國昌這種喔223.141.225.102

CenaC, 32F
典型的例子是不是不敢舉陳水扁?123.194.132.183

Napoleon313, 33F

Jimstronger, 34F
去維基百科都查得到 扁案100%是政治123.194.149.176

Jimstronger, 35F
迫害123.194.149.176

Jimstronger, 36F
動用特偵組 中間換法官審判 最後再123.194.149.176

Jimstronger, 37F
用一個法學上的新見解定罪 馬英九時123.194.149.176

Jimstronger, 38F
代民進黨整個被追殺到怕123.194.149.176

g9122xj, 39F
不用維基百科,當年那個檢察官一字排開宣49.216.173.146

Mimmature, 77F
一樓被打臉了還打算在推文洗記憶1.160.146.126

Mimmature, 78F
柯粉真的不行啊 網路不是這樣玩的1.160.146.126

AnderinSky, 79F
可憐哭粉42.77.49.182

koukai2, 80F
PUMA上課舉例都是馬英九被殺啊XD211.21.114.188

copybrown, 81F
別在寫了 被打臉就說要寫 笑死36.238.136.221

kenyeh001, 82F
反正你的受眾又不是正常人,繼續把!!111.83.53.169

kenyeh001, 83F
111.83.53.169

lbowlbow, 84F
騙騙藍白法盲而已223.136.106.97

roger4768, 85F
藍白糞噓起來49.216.21.135

lusifa2007, 86F
他就麥肯錫主義者咩111.246.3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