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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增訂「藐視立法院罪」之評析

最新2024-03-05 07:25:00
留言17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12 )
近日屢屢發生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刻意迴避至立法院就其該管業務備詢,有鑑於 此,立法委員為落實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憲政原則,確保委員質詢權之行使,遂提出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訂草案,欲使藐視立法院之情事準用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四十條第二項「侮辱公署罪」。 民主國原則即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立法委員受人民之付託,有權監督行政部門,行政官 員則有義務向立法院報告,且就承辦業務接受立委之質詢與調查。然而,我國國會並沒有 一套健全的運作規範,因而導致國會亂象叢生,從而在欠缺國會倫理與專業素養的問政環 境下,各官員無不視到立法院為畏途。目前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仍處於緊張狀態,誠然 ,立法委員必須為此負起部分責任,但是制訂立法部門監督行政部門之規範亦不容忽視。 是以,本文將探討我國國會應否增訂「藐視立法院罪」,進而提出建議,以供參考 根據美國聽證法規定,「凡經國會正式傳票傳喚,故意不出席,或是出席而拒絕回答,應 判定為惡行(Misdemeanor),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金,並科以一月以上,一 年以下之監禁。」此外,「經傳票正式傳喚到會之證人,若有證詞不實,得以偽證罪處以 二千元以下之罰金,或五年以下拘役,或兩刑併科」。[1] 黃德福委員與盧秀燕委員所提之版本,乃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章之一及第五十九 條之一增訂藐視立法院之處理,如下: 「應接受立法委員質詢之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以及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 涉人員外,有應邀說明義務之人員,非經立法院院會獲各委員會之同意,而無故缺席者; 或明顯意圖以實問虛答、避重就輕逃避監督者,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決議,視為藐視 立法院,準用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二項對公署之公然侮辱。 前認定經決議後,移請法院宣告裁判。」 關於上述增訂草案,值得再議之處有二: https://www.npf.org.tw/3/1270 阿扁時代就吵過的東西 可以不要再炒冷飯嗎? 連盧秀燕立委都有提過 https://i.imgur.com/JIWotM1.jpg
[討論] 增訂「藐視立法院罪」之評析
不過這篇文章提供的資料蠻有趣的 蔡英文蠻常請假 請假次數在扁政府官員排名第一 民進黨官員從阿扁時代就喜歡請假藐視國會了 難怪每次民進黨執政都要拿出來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37.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559569.A.216.html

17 則留言

※ 編輯: lono (118.169.37.30 臺灣), 03/04/2024 21:40:34

hana1837, 1F
超越法律的藍教党114.33.62.148
美國聽證法??你在罵民主黨?
※ 編輯: lono (118.169.37.30 臺灣), 03/04/2024 21:42:01

knives, 2F
訂也好,不然以後行政單位也不用去備詢了111.82.211.187

CavendishJr, 3F
你先搞懂聽證跟質詢的差異好不好27.242.186.51
你有看文章嗎?

breacal, 4F
美國有兩院制互相制衡,聽證會只限於立法1.164.42.220

breacal, 5F
相關,況且美國部會首長不需要被議員質詢1.164.42.220
這你說對了

breacal, 6F
,沒有質詢權,要改就改全套1.164.42.220
要改全套?美國三權分立、我們五權 聽起來要修憲才行

vicklin, 7F
不可能只獨厚立法部門不給行政反擊的手段1.171.204.240
那個國家有行政權反擊立法權?
※ 編輯: lono (118.169.37.30 臺灣), 03/04/2024 22:46:15
※ 編輯: lono (118.169.37.30 臺灣), 03/04/2024 22:49:41

darkholy, 8F
行政要反擊立法XDD,共產黨是不是啊,42.77.135.104

darkholy, 9F
果然是綠共42.77.135.104

tsujishiori, 10F
立院倒閣,行政院長可依法解散國會109.140.169.140

tsujishiori, 11F
就是反擊立法的權利。立法委員雖然109.140.169.140

tsujishiori, 12F
是人民選出來的,但是全國擁有最多109.140.169.140

tsujishiori, 13F
民意支持還是總統,代表總統的行政109.140.169.140

tsujishiori, 14F
院長自然也有權反擊立院。109.140.169.140

brucefang, 15F
立法委員上台接受行政官員質詢不是更好111.251.133.55

darkholy, 16F
解散國會的是總統啦!胡扯也要有根據好42.77.135.104

darkholy, 17F
嗎,綠腦真的笑死人42.77.1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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