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其實這是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就是一個國民擁有中華民國法律不承認的國家的國籍時
構不構成雙重國籍的問題?
舉例來講
假設一位巴勒斯坦的人民因婚姻關係取得了中華民國國籍
但中華民國不承認巴勒斯坦是個國家(假設,實際上我不清楚我國有沒有承認巴勒斯坦)
則這位兼具中華民國國籍和巴勒斯坦"國籍"的人如果想參選公職
需不需要取得放棄巴勒斯坦國籍的證明?
以上案例的回答可以做為徐春鶯案件的參考
請大家撇開政治立場思考看看即可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一個有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身分證的大陸人
: 要依法參選,就一堆人出來嗆她沒放棄國籍
: 就算海基會都出來說兩岸沒有在看國籍,他們依然跳針
: 是不是看得出來台灣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7.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9078321.A.6BC.html
Re: 回文串
-269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HatePolitics11/04 13:59
018
>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HatePolitics11/04 14:11
34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HatePolitics11/04 14:34
7100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HatePolitics11/04 15:23
5216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
HatePolitics11/04 15:52
噓
→
→
→
→
→
→
→
→
→
推
→
→
→
→
噓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