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討論] 新北市市政府應該正式給行政處分
※ 引述《elite9q ()》之銘言:
: 覺得是違建不應該用放話的
: 正正式式給行政處分
: 說根據什麼法,你的現況是怎樣
: 屬於違建
: 直接排拆
: 賴清德覺得不服就去行政訴訟
: 覺得自己有道理
: 就正式給
: 用放話的算什麼
我認同
兩邊各有看法
新北說山坡保護區不可能變成建地
既然如此
就發一張公文給賴
看是要排拆還是緩拆
賴這邊也說過要尊重新北市府認定
如果新北市府認定要排拆或緩拆
我認為賴身為總統候選人
要以最高標準要求
收到新北市府公文的一個禮拜內
馬上拆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30.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4925589.A.F28.html
Re: 回文串
939
[討論] 新北市市政府應該正式給行政處分
HatePolitics09/17 12:13
627
> Re: [討論] 新北市市政府應該正式給行政處分
HatePolitics09/17 12:39
311
Re: [討論] 新北市市政府應該正式給行政處分
HatePolitics09/17 12:47
推
→
推
推
→
→
噓
→
推
→
推
→
→
→
→
→
推
→
→
→
→
→
推
推
→
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