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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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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翁達瑞 教育部「虛實不分」的訴願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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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2-03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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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rex (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 教育部「虛實不分」的訴願審查 :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 包給資淺的教授。多數專案涉及耗時的資料搜集,即便資淺的教授也無法親力親為。 : 承攬專案的教授就把腦筋動到碩士生身上,讓他們擔任專案助理。問題是,碩士生不是廉 : 價勞工,更不是無償志工。為確保碩士生盡心盡力,教授們提出的交換條件,就是專案報 : 告可充當碩士論文。 : 在專案的執行過程,教授與碩士生的分工有很大的差異。能幹的學生可包辦一切,從資料 : 的搜集、分析、到專案報告的撰寫。若專案的發現重大,還可以寫成學術論文,學生是共 : 同作者之一。 : 事實上,碩士生參與教授的專案,早就是台灣學界的常態。只要經過少許改寫,學生就可 : 把專案報告當作學位論文。這樣的例子在學界不勝枚舉。只要指導教授同意,多數大學不 : 會禁止這樣的「一稿兩用」。 教育部根本就不談這個,因為明面上不行,私底下都是這樣做 翁一直提是要拖多少人下水? : #林智堅的個案 : 林智堅的碩士論文就是「一稿兩用」的範例,細節我描述如下: : 李友錚與王明朗是中華大學的教授。兩人向竹科管理局承攬一個專案。他們名字出現在結 : 案報告,但並未親自執行整個專案。(附圖一) : 李、王兩人把專案轉包給資淺的賀力行,也就是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林智堅也成 : 為這個專案的無償志工,負責問卷的發放與收集。 : 問卷回收後,賀力行把調查結果寫成一篇研討會論文,林智堅是第二作者,專案承攬人之 : 一的王明朗則是第三作者。(附圖二) : 李友錚與王明朗把上述的研討會論文擴充,成為專案的結案報告。在賀力行的許可下,林 : 智堅也將專案報告改寫成碩士論文,並在王明朗的見證下完成論文口試。(附圖三) : 這是個皆大歡喜的合作:李友錚與王明朗賺到研究經費,但不必親自執行整個專案。賀力 : 行手上沒有專案計畫,但還是賺到一篇研討會論文。林智堅擔任無償的專案助理,但也賺 : 到了一篇碩士論文。 現在很多的教授都是這樣做的 : #扭曲的抄襲指控 : 林智堅取得碩士學位的過程尋常,只因為參選成為政爭話題。原是學界常態的「一稿兩用 : 」,竟被扭曲為「抄襲死罪」。 這個就是翁的扭曲了 不是一稿兩投就是抄襲死罪 是你投稿的那一份你有多少effort? 只有發問卷就算了 研討會的論文做的實驗有沒有重新跑? 是否有檢視問卷內容 有沒有調整參數看看是否有差異? 是否有看到研討會論文沒有看到的東西 舉凡以上有做到幾點, 去學倫會的時候會被問到答不出來嗎? 不會吧! 如果作到,我覺的都不會被認定成抄襲 根據翁說 研討會論文是賀力行寫的 林的論文跟研討會論文很多雷同 問林論文內容又不清楚 這只能認定抄襲阿 不要為了護航硬把 一稿兩投推論成抄襲死罪 這樣會拉更多人下水 : 抄襲成立有幾個要件:兩份文稿要有高度雷同的內容、創作時序不同、且較後的作者曾接 : 觸較早完成的文稿。林智堅案並不符合上述要件。 : 一、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與竹科的專案報告,都基於更早的研討會論文,並不是兩份獨立的 : 文稿。 即使如此 碩士論文與更早的研討會論文如果內容太多雷同也不可以 很多人的期刊論文都是由研討會論文再修改增加內容而成的 另外林碩士論文有沒有參照研討會論文?? : 二、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與竹科的專案報告,幾乎是同步完稿,撰寫的時序沒有先後。 : 三、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與竹科的專案報告,作者皆屬於同一個專案,並非毫無關係。 : 簡言之,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與竹科的專案報告,就是「同一份」文稿,但有「兩個」不同 : 的用途。既然是「一稿兩用」,內容當然大部分雷同。 : 類似的「一稿兩用」在學界隨時都在發生,從來都不是問題。林智堅的問題不在他的碩士 : 論文,而在他「綠營政治新秀」的身分。 : 林智堅被控抄襲是惡意的政治攻擊。中華大學跟著裝傻,把「一稿兩用」扭曲為「抄襲死 : 罪」。教育部的訴願委員也未能看穿事件的真相。 是翁提出「一稿兩用」為「抄襲罪」吧? : #尚待釐清的爭議 : 即便中華大學已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教育部也駁回林智堅的訴願,兩個單位都未釐清 : 本案的關鍵爭議,包括: : 一、李友錚掛名專案主持人,但沒有參與專案的執行,也不是研討會論文的作者。李友錚 : 在這個專案做了什麼? : 二、王明朗也是專案主持人,但只是研討會論文的第三作者。王明朗在這個專案做了什麼 : ? : 三、賀力行不是專案主持人,卻是研討會論文的第一作者。賀力行在這個專案做了什麼? : 四、林智堅只是個碩士生,卻掛名研討會論文的第二作者。林智堅在這個專案做了什麼? 這是在看林位他的論文做了什麼,管別人好像沒有太多意義 如果他都做了,別人做多做少對於結果是沒有差別的 : 五、邀請林智堅加入這個專案時,賀力行做了什麼承諾?為何賀力行沒反對林智堅一稿兩 : 用? : 六、王明朗是林智堅的論文口試委員,為何沒反對林智堅一稿兩用? : 七、李友錚是否知情林智堅的一稿兩用?若知情,為何多年來默不作聲? 感覺翁要拉很多人下水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64.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5392264.A.923.html

21 則留言

shadow0326, 1F
其實教育部的處分書也有寫了 你既沒引註那篇期刊 論

floz, 2F
重點是林智堅被認定根本不會寫啊~~~

shadow0326, 3F
文內容應該用"本論文/本研究"的地方都寫成"本計畫"

shadow0326, 4F
可見連翁達瑞講的"經過少許改寫"就可以一稿兩用都沒

shadow0326, 5F
做到啊

shadow0326, 6F
再來就是很多人笑的被認證技能"顯有不足之處" 人家根

shadow0326, 7F
本不覺得是你寫的 根本不是翁達瑞所謂專案代工的情況

abusgun, 8F
就已經無恥到直接說發發問卷就有資格拿那篇PAPER當自己

abusgun, 9F
論文了你還要他怎樣,然後也完全無視他去審查會答不出東

abusgun, 10F
西之後還上節目炮人的事實

abusgun, 11F
一個教授講出這種瘋話,曾經聘用他的那些學校應該要去查

abusgun, 12F
他發過的PAPER有沒有這種問題吧?

ivorysoap, 13F
給樓上 翁真的是教授嗎? 你確定?

ivorysoap, 14F
我看了wiki 怎麼也看不出他真實經歷到底是什麼

skylion, 15F
扭曲那一段邏輯錯誤吧 翁的意思是教育部把一稿兩投扭曲

skylion, 16F
成抄襲死罪吧

skylion, 17F
不是翁去扭曲的

skylion, 18F
你要說也是說林這種不符合一稿兩投

skylion, 19F
其實我覺得既然他說這種狀況很普遍 就請他去找幾篇出來

skylion, 20F
就好了

skylion, 21F
而且他說柯志恩抄襲就是因為她一稿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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