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gen: 王在藍大於綠的區域,如果拉高對立,只會拉高投票率,投票 01/22 08:01
→ gogen: 率一高,就會過門檻,且藍票多 01/22 08:01
→ gogen: 王唯一可以不被罷免的機會就是低投票率,不過kmt強力動員了 01/22 08:01
→ gogen: ,所以無解 01/22 08:01
推 gogen: 這是多席次選區罷免的bug, 01/22 08:03
→ gogen: 就是多席次當選可能只要10幾%的選票, 01/22 08:03
→ gogen: 但10%的支持不足以支撐反罷免 01/22 08:03
gogen提到了一個目前複數選區罷免制度的bug
這個bug如果深究,就變成多數選民(>25%)可以抹消掉其他少數選民表達意見的權利
這個複數選區單一票不可讓渡制,原本就不是為了選出絕對多數,
而是為了讓各個不同的少數都可以有一定的進到議會的空間,
如果讓他可以因為單純的多數被罷免掉,等於否定了原本制度的精神
更有甚者,在這個制度下小黨的被罷免者是很難反制的
只能消極期待投票率不會超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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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針對複數選區,應該給被罷免者一個反制的手段
比如說,增加一個條件:
如果反對罷免的選票達到n票以上,則本次罷免不通過
(代表仍然有一定的選民認為他適合留任議員)
至於這個n怎麼定,有幾種可能:
a. n=上次選舉最低當選門檻*(罷免投票率/選舉投票率)
b. n=被罷免人當選票數*(罷免投票率/選舉投票率)
c. n=(a+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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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比較好理解,代表你仍然有最低限度的選民支持。
b,例如,原本在選舉中獲得10000票當選,當時的投票率是60%。罷免時的投票率是30%
則被罷免者只要能夠獲超過10000*(30%/60%)=5000張反對票,則罷免不通過。
這樣的設計是看被罷免人能不能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當初的選民催出來。不過缺點就是
當初得票越高,越不容易拿到免死金牌。
c,就是一個和稀泥的提案,希望可以中和一下b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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