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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獨╱政院擬立法 約聘人員任滿三年可擔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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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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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偉真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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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政院擬立法 約聘人員任滿三年可擔任有職等職務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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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明確規範聘用、約僱人員的人事管理法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
例」草案,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未來政府公務人力將整併為國家考試任用制的公務員和公開
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聘約人員若符合相關資格,得於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等機
關機構組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
草案說明指出,政府業務多元複雜,需要引進具備各類型的專業知能多元人力因應治理需求
,經由國家考試管道任用的公務人員是公務人力主軸,但政府因為專業需求和業務性質差異
,也運用契約機制進用的人力如聘用人員等,目前各類契約進用人員適用規定散見於各種法
令規章,對政府用人效率產生影響,因此擬具聘約人員條例,將各項契約進用人員,整合在
公法契約僱傭關係下,成為新的聘約人力制度。
根據草案內容,聘約人員指各機關列有預算員額,依照條例進用,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
與所屬二級機關及相當二級或三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在地方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直轄市或
縣市議會等,各機關進用聘約人員前應填計畫書,中央機關由行政院核准,地方機關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或議會核准。
草案內容指出,聘約人員契約等別依職責程度及資格條件分為一至五等,以五等為最高等別
,五等聘約人員資格為有教育部認可的博士學位,並從事與將任的職務工作性質相關職務八
年以上,有專門著作或研究成果等。
另外,三至五等的聘約人員,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於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實
驗、文教、醫療、專業科技、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等機關機構組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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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0rz.tw/yHnRb
心得:沒救了,大家要習慣這個社會運作的方式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綠色國民黨不演了,我完全不意外
果然台灣強勢職業就是陣頭和計程車司機
炒股炒到完全不想上ptt
一上來就看到這種新聞
我還是專心等NBA開打比較實際
在意這些廢物真他媽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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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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