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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unin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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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想要消滅檢舉達人,形象清新的賴品妤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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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6-02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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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錄標題︰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想要消滅檢舉達人,形象清新的賴品妤為何成為「羅淑蕾第二」?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5482 2.轉錄來源︰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關鍵評論網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文:林柏勛(FB社團「龍貓公車」店長) 立法委員修法改變社會制度天經地義,但意外地在2020年修改取締交通違規的法律卻是兵 家必爭之地。 4月,劉櫂豪、陳柏惟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要將執法單位「製單期 限」由90天降低至七天,修法原因是怕違規者被連續開罰。 5月,陳歐珀、賴品妤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要直接把原文的「舉發 」改成「勸導」。修法原因是怕惡意檢舉,而且說舉證的民眾手機、相機沒有國家認證。 也是5月,筆者於「國家發展委員會網路參與平台」倡議廢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旨在將該法「可勸導之」的微罪不罰的概念刪 除。原因是要讓警員恢復道路執法,讓公權力真正發揮功能。這個提議如果成案的話,其 效力將會類似委員提案,交通部必須帶回去研究,然而最終僅僅獲得2500餘票而失敗不受 理。 5月中,正在檢討如何跟社會重新溝通時,5月20日這天就遭遇立法委員祭出更狠的提案, 直接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條文中的「舉發」改成「勸導」。 立法委員這樣的作法對於台灣社會有什麼影響?從台灣價值到民主運作層面來帶各位來看 看。 台灣價值:年輕清新的立委,為什麼支持立院老立委的「奇怪提案」? 從來沒有想過台灣價值會有副作用,5月20日這天是中華民國的台灣價值最濃厚的一天,但 是這天我卻開心不起來,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台灣價值的副作用。 同年4月1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慘遭毒手,立委提案警員製單的期限原本90天要被 改為七天,超過之後就不得處罰。因為明顯袒護違規者,又壓迫基層製單員警,網路聲浪 壓得兩位連署人劉櫂豪、陳柏惟不出幾天就出來道歉。才沒幾天,5月20日立法委員賴品妤 跟陳歐珀又要動這條法律,而且也是往對違規樣態更為寬鬆去修,直接把「舉發」二字改 為勸導。 註解_2020-05-22_154548 截圖自立法院公報 仔細看5月20日的提案本文的理由是: 檢舉人照相機沒有經過檢驗 檢舉很多讓警員太累 這跟台灣價值有什麼關係?甫落幕的2020年的這一場選舉,其他連署的老立委也就算了, 兩位年輕具有眾人期待的立法委員,就是以台灣價值為主要號召而勝出,不只獲得選區支 持更有全國的知名度,居然是這兩案爭議案件的連署人。 第十屆立委上任後,台灣社會對於新氣象的期待,無論民生或是國家認同的議題都希望看 到新的高度。沒想到接連兩位新秀的連署提案,都讓帶有期待的人民捏了一把冷汗,事情 為何至此? 一切錯誤的根源:改不掉的「大公路主義」思維 中華民國不只是憲法架構欠缺構造改革,國族議題外的檢視目前的一些法規也亟需改正, 例如《動保法》14條之2規定中對於捕獸夾「販賣違法」但「持有無罪」的漏洞,導致每天 全台灣都有流浪動物被夾斷掌案件發生,最深刻的證據就是2019年上映電影《黑熊來了》 ,電影中在野外亮相的幾乎每一隻黑熊都被捕獸夾夾成斷掌,讓全世界都看到。 此外,更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明明 白白的做為「地方縣市遮羞布」,讓警員有藉口不執法不舉發,也讓地方政府的公共運輸 處用來對於違規公車不取締,地方停管處對於貨車卸貨車格的管理疏漏等等,而導致違停 間接致死的事故不斷。 為何以上這些明顯需要修改的法,影響的層面如此明顯,都是因為中央的母法缺漏而有的 非政治性議題,但卻不被立法委員眷顧。 c72qf878yku7lqhisq0uu3385jwm5s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回到交通修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的 「違規可通行可勸導之」是在幾乎15年前確立的「大公路主義」思維,讓違規並排成為台 灣最美風景,這樣的大公路思維影響到了國家道路設計的方式,獨尊汽車而忽略行人、腳 踏車、摩托車等等的需求。在違規停車方面,這項困擾城市已久的惡疾,本該要靠格位的 效率運用,如管理、執法,如收費、時段規劃等等方式來治療,但地方政府不作為不取締 ,停管處、交通大隊本該負責,卻是全部交給「紅線可暫停」來滿足,於是地方基礎建設 就更加衰敗。 於此同時,暫時交給紅線負擔的政府責任,不但導致居民不滿,事故頻仍,更產生了階級 的對立。 為何這麼說?因為在執法的實務上,警察往往一但受到政治壓力,往往會把違規停車改成 罰則較輕的「臨時停車」,對地方勢力或民意代表有交代,又在行政裁量權之內,簡直雙 贏,這對縣市首長或是地方的警察局長來說好處也不少,就算出了嚴重違停致死事故後, 地方大家長雙手一插腰,拍桌震怒要跟違規停車宣戰「大執法」,馬上提升好感度。 會有如此大執法,就是因為平常沒有在執法,今年4月一起台南市安平家樂福前,位於摩托 車後座的駐唱女歌手因為違停而間接致死一案,台南第四分局臉書被痛罵為何平常都不取 締,而就有後來的警員事正氣凜然的大執法正義PO文照片,完全就是這個路數的實證。 就算「政治一百分」,你可能還是會不小心成為「政策」的無產階級 要檢測朋友是否是「政治一百分、政策零分」有許多量表,例如對兩岸議題滔滔不絕但卻 不知道自己的里長是誰,或是連社區活動中心的主管機關是什麼局處,公車違規要找誰申 訴才有用,為何老里長可以塗銷機車格改讓汽車停?兩年內好好的公園沒由來要敲掉重建 ,巷口明明違法的樹木修剪卻無人被懲處,又或是今年市府又花了多少錢在我們搭乘的公 車上,花了多少補助在計程車上等等議題?往往都不太理解。 不是我們的錯,我們這個世代是真正意義的在市政資訊上的無產階級,不在籍工作的青壯 世代,知道戶籍立委是誰就已經很了不起,但要細數選區市議員以及里長就非常困難,所 以選議員或里長往往是聽長輩的話而投,或是根本沒有回家投票,可是這些人卻是真正掌 握地方政治資源的分配者。 所以在這個資訊就是資產的年代,我們一貧如洗、不被重視,才是真正的無產階級。用美 國大選來說,我們就不是亟需要爭取的搖擺州(Swing State),但是我們還是要在路上開 車、騎車、走路,還是必須得面對違停猖獗的副作用,警察不願意取締,或者是有默契的 勸導後,違規者又繞一圈到當地的真實狀態,僅僅只有少數的警員願意採取行政裁量權最 嚴格的方式做取締。 所以民間自救,出自於對於政府公權力的不信任,而有民眾檢舉的文化,甚至民間推出許 多APP,還有各種地方社團用車牌作為抽獎序號,就是在補足地方公權力的怠惰。但這樣的 無產階級自救卻頻頻遭受來自公門的打壓。 市府轉運站前計程車違停 北市採科技執法取締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回到「那條修法」,形象清新的賴品妤為何成為「羅淑蕾第二」? 陳超明跟羅淑蕾的政績,必須被提及,他們在第八屆立法委員任期時,於2014年時要修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意圖把原本違規事實在90天內的檢舉限制改為三天, 超過就不得舉發。根據提案人的陳述,就是要針對檢舉達人的惡意檢舉而修法,最後因為 交通部官員的堅持,在立法院的交通委員會用七天作為最終交易價格,喊價式的政策制訂 ,最終也三讀通過成為今日檢舉人舉發的七天限制。 這個七天限制,不得不忘當年的提案人陳超明以及羅淑蕾。 2020年4月,第十屆立委受選民所託,重新針對警員製單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0條下手,除了充滿對於違規者的關懷之外,提案全文更稱要對齊當年「7條之1」的七天 ,所以要將第90條的製單日期90天「也要改成七天」。也就是警員如果製單時間超過七天 ,將不處罰,這同樣也是針對檢舉人所設下的門檻。 針對性立法並不意外,意外的是提案人居然是3Q陳柏惟跟劉櫂豪。 不出幾日,兩人最後在臉書上道歉,但根據提案人後來在交通委員會上跟官員的喊價式協 商,本法最後用「兩個月」出了委員會,截稿至今雖尚未三讀,但也算是替地方選民有了 交代。 再來是2020年5月20日的總統就職這一天,陳歐珀、賴品妤提案連署又要觸碰《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7條之1,這次可不是像陳超明、羅淑蕾當年修改日期這麼簡單,而是要針對 文中的「處罰」二字直接改「勸導」,政治人物會出如此狠招並不意外,但意外的是連署 人之列驚見肩負世代期待的賴品妤。第十屆這樣的修法,居然比當年的第八屆的羅淑蕾還 要更狠,有青出於藍勝於藍之態勢。 立委發起我罩你你先領活動(2) Photo Credit: 中央社 但哪裡出了錯?立委的意見為何會跟民意脫節?立委說的話不就是民意嗎? 不具「台灣價值」的公共政策,也要公平正義 民眾自救的交通檢舉,在現行法規中並無任何獎金收入,送件給地方政府之後,還要面對 每位承辦員警並不一致的行政裁量權,成案機率並非百分之百,民眾還會有挫折感,甚至 有很多警員援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回覆說不舉發 。 這些檢舉人,就是你我身邊的人,就是像臉書社團「天母好好行」的行人,或是被國家諭 令慢車要靠右邊機車騎士,或是同為汽車駕駛,但就是希望要有安全大家都守規則的馬路 風景,然而這樣的議題不被重視。 以兩位政治明星為例,雖然擁有全國知名度,但是最終還是要對地方民眾負責,也就是說 選區之外的你跟我的意見,他們並不一定要考量進去,即便再怎麼公平正義的人本交通等 等烏托邦論述,只要不具「台灣價值」的議題,從他們輕率、有義氣就可以的連署看來, 好像都不太重要。 政治明星只是跟「非選民的我們」民意脫節嗎?對這些政治人物來說卻不是如此。這些以 地方選票作為主要考量的「抱大腿」而偏袒開大車者、違規者,同時打壓行人、長者、摩 托車、自行車看起來好像不厚道,但這就是民主價值的秘密。 以選區來說,你我並無他們那一區的投票權。以表達政治意見來說,許多市政資訊的無產 階級,對於公共事務的表達,也不會像違規者們積極,回到我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網路參 與平台」的網路提案,在倡議過程中許多人說「提了也沒用」所以也懶得去連署,但是其 實與我們站在對立面的價值,卻是非常積極的在影響這個社會,朝他們想要的樣子去形塑 台灣社會的樣子。 長久以來紅線臨停的容忍跟錯誤,應該要在這一個世代得到解決,目前的現行制度已經造 成人民之間、警民之間的對立與不信任,但地方政府卻仍然不需負擔城市規劃、執法、管 理的責任,交給紅線就好,同時一昧的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北市17處易超速路段加強執法 員警手機就可抓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檢舉人的集體意識不是橫空出世,而是被逼上梁山的,而對公共政策不深刻研究的立法委 員,卻只想要利用交通部的中央法規打擊這些想要補強執法的小國小民,雖然這些不涉及 台灣價值的法案,背後也有公平正義的追求,筆者連署失敗的2571位連署人,也都是好國 好民。 想要「消滅」所有檢舉達人,立委該做的是這些事 我這邊,就直接獻策諸位立法委員,要消滅檢舉達人要用對方法: 找回警員執法量能,廢勸導條款,將可有效減少道路違規停車 違規減少就自然抑制檢舉達人,道路自然安全 地方停車道路設計規畫不足,才會彰顯出需求而被改善 國家應該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根本的解決應該要從「不知道里長是誰」的年輕世代開始,請一定要回家投票(或者遷戶 籍),並要經常關心公共事務。因為在達到真正的改變之前,現行制度,就是讓陳歐珀、 賴品妤成為了陳超明、羅淑蕾接班人的制度,他們無視媒體報導中違規停車間接造成多少 家破人亡,但即使新聞媒體也不願意去報導提案以及背後的脈絡,好持續維持民生政策資 訊的匱乏跟貧瘠,唯有如此,階級才會更確立並無法流動。 政治的諷刺莫此為甚。 但總有一天,你我也會下車變成行人,可能也會利用輪椅,或是會推動娃娃車在這個城市 中移動,而規避責任的地方政府,躲在惡法遮羞布後面的公權力,何時才會還給我們這個 世代一個應得的正義?何時才可以沒有人必須要被逼成檢舉達人? 延伸閱讀 這天新竹碾死一個機車騎士,真正的兇手是充滿人情味的「微罪不罰」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2505 汽車常見的七種「三寶行為」:逼車、違停、轉彎不打方向燈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3675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4.附註、心得、想法︰ 起因為宜蘭立委陳歐珀日前提出了交通處罰條例的修法 改為民眾檢舉,初犯為勸導,再犯才開罰 延伸閱讀,交通修法犯前車之鑑,賴品妤深陷形象危機: 如同封面,賴品妤 在她的自我介紹裡面說了她「不盲動、不暴衝」,但從提案到現在筆者 寫稿,她或者說是她的團隊對於各界質疑的種種回覆都仍在忽略專業意見、避重就輕,且 沒有意識到真正的根本問題,這就與她的這兩個理念背道而馳,而接下來就是我對他的... 算是公開信。 https://www.facebook.com/LeoTTwn/photos/a.100938054630374/3022623711646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01.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0823478.A.41C.html

45 則留言

yuxds, 1F
太長了 真的有人關心賴品妤在立委工作上的表現嗎?
這篇的重點其實是在我國的交通規則和道路設計很有問題 我不是很關心賴品妤 我比較在意又是陳歐珀

tinmar, 2F
給兩個建議:

tinmar, 3F
1.針對賴品妤發起長期的抗議

tinmar, 4F
不論是在網路上批判或到立院舉牌抗議賴品妤
本文八成都不是在講賴品妤
※ 編輯: kuninaka (36.238.101.157 臺灣), 05/30/2020 15:39:22

tinmar, 5F
基於賴應該會有羞恥感 不得不回應或修正

kuninaka, 6F
這件事情很少關注,我PO過一次 沒幾個人看XD

tinmar, 7F
針對賴 是因她比較有人氣 更能聚焦

kuninaka, 8F
賴品妤陳歐珀應該也無感

tinmar, 9F
2.找民眾黨立委發聲

kuninaka, 10F
我520 PO過一次,只有十個推文

tinmar, 11F
柯粉痛恨鄭文燦反檢舉

kuninaka, 12F
干政文燦啥事?

tinmar, 13F
這是民眾黨的議題可以發揮

tinmar, 14F
若這兩點做不到 我看也沒用了

kuninaka, 15F
本來就沒用ㄚ

tinmar, 16F
不能一邊怪覺青不關心市政

kuninaka, 17F
不是很多人在意這個 尤其大家都痛恨檢舉達人XD

tinmar, 18F
一邊又不願自己行動

kuninaka, 19F
我沒有怪覺青不關心市政ㄚ

tinmar, 20F
很多社運都是從零開始

kuninaka, 21F
這件事情基本上跟我無關,只是剛好看到有人探討道路

kuninaka, 22F
設計

kuninaka, 23F
和執法狀況,覺得有趣才PO文的

tinmar, 24F
我針對的是你轉貼的寫作者

tinmar, 25F
這種議題不是光靠寫長篇大論就夠

tinmar, 26F
而是要變成社運

kuninaka, 27F
好的 他不會看到你的推文

tinmar, 28F
別小看到立院舉牌

tinmar, 29F
很多社運從此開端

kuninaka, 30F
你的意見蠻實在的 網路長篇大論沒什麼屁用XD

Landius, 31F
字真的太多了,我看到一半就放棄了

tuboshu, 32F
原po我支持你的想法,但是這文章建議砍半真的有點太長了

donkilu, 33F
真的寫太長 簡單說 政客一直想消滅檢舉魔人

donkilu, 34F
3Q和賴居然都當了交通打手 讓我滿驚訝的

platinum500a, 35F
你能簡單說提案前後差異嗎?我看不完

kuninaka, 36F
你搜尋版上文章就可以了,關鍵字交通

chiangdapang, 37F
結果投票的社區民眾也想消滅檢舉達人,那問題出在

chiangdapang, 38F
哪?

kuninaka, 39F
讓執法人員能正常執法的方法?

platinum500a, 40F
看了很精彩 罰嚴重一點好像比較實在

supervisorz, 41F
太多存在私人恩怨的檢舉,停車在自家門口騎樓是台灣

supervisorz, 42F
最大宗的停法,一旦全部禁止,車要停那裡?民怨和交

supervisorz, 43F
通都會大受影響,台灣就是沒有足夠停車位,除非跟大

supervisorz, 44F
陸一樣限制數量,買車前要排隊,只是要買車的年輕人

supervisorz, 45F
可能要排個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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