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檢舉] #1aW4VFyk zeuswell 版規二.5.C、D

時間
最新2023-06-10 14:28:00
留言34則留言,4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29 )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30217 第二章 5.C、D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W4VFyk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8591.A.F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81408 7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蚵仔圖還tag.AIT,怕。 ┌─────────────────────────────────────┐ │ 文章代碼(AID): #1aW2SqZ2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Rrrxddd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0244.A.8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81351 5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Rrrxddd帶頭嗆葛婆 共兩篇文章 首先,本案行為人應無以下公告之適用。 □ [公告] 2-4-g 及 2-5-d l 七天宣導期 此公告是針對新修改部分之宣導, 也就是針對「舊文」及「回文」也納入該條規範部分 其餘依版規五、4規定,適用舊版規處置 4.板主群發布新板規後需有7天宣導期,且須置底於板上。 (七天宣導期間,違反新板規應公告提醒不處分,舊板規違規依照舊板規處置) 於本案例中,行為人所張轉錄貼者為發文日期6/7之文章, 並非3日以上之「舊文」,也非「回文」 即使於20230217 版本之版規下,亦構成違規之行為(詳後述) 關於違規行為之說明: 1.全文轉錄FB站外來源,且並非新版規才加入規範的「回文」, 但規避並未使用「轉錄」之分類(違反第二章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2.針對該轉錄文章,並未附上外站連結(違反第二章5.C) 應附之連結如下: https://upto.site/10a29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應適用之罰則如下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以上,請版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26.4.11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86136003.A.D69.html

34 則留言

zeuswell, 1F
以被檢舉人身分說明:文字內容才受規範

zeuswell, 2F
其餘交給其他板主判決

rhino0314, 3F
所以可以用截圖來規避囉

rhino0314, 4F
請其他版主說明版規是否如此適用
補充說明檢舉意旨,請版主一併判明: 該版規是規定「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 並未限定以「文字」方式轉錄該內容才適用該版規 因為「圖片」一樣是轉錄他方內容之形式,且亦構成發文之一部分 依版規一.3規定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文章內容」視為發文本體,應遵守版規 行為人所張貼之連結既然為文章內容之一部分,自然有版規之適用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從此規定也可清楚得知,圖片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依前開一.3之規定,自應遵守版規 因此,圖片不該構成除外適用,此屬解釋上當然之理(並不是加嚴) 否則不啻於鼓勵版友以截圖之方式規避該版規之適用 舉例而言,可以透過將文字內容轉為圖片之方式謾罵版友? 顯然不合理,顯見版規並未排除內文轉錄的圖片 如果不是如此解釋,則請版主公告說明 文章內所張貼之圖片,不構成「文章內容」之一部分 可不適用版規,以利大家遵循

zeuswell, 5F
至少是這幾年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截圖方式難以規範,若要

zeuswell, 6F
強制規定,只怕板面發文會趨向不自由,某種方面是給板

zeuswell, 7F
友方便。

zeuswell, 8F
如果越來越多人對這部分有意見,行,那也可以修改規定,

zeuswell, 9F
我不反對加嚴。

rhino0314, 10F
已追加闡明檢舉意旨,目前無補充意見

Rrrxddd, 11F
如果沒有複製原文 我覺得截圖 已經是最鬆的討論方式
請問一下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b.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如果先用新聞、轉錄等達到發文上限 接著第4篇用「全文截圖」的方式轉錄 這樣有沒有規避及違反5.b? 是不是可以比照您所說的「最寬鬆討論方式」 達到1天實質發5篇新聞或轉錄類文章之目的? 請注意,本案行為人是全文截圖,實質上就是轉貼完整文章 不是只有節錄標題或部分想討論的文字喔 另請版主回答 為何截圖內容不屬於「文章內容」? 依照前面援引的版規規定,都可看出來「文章內容」包含「截圖」 那麼為何可以用截圖的方式規避原本應受之規範? 請版主具體說明,文章中所貼的截圖不屬於「文章內容」之依據 為何可以不適用版規一.3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28:02

zeuswell, 12F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

zeuswell, 13F
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zeuswell, 14F
如果有對應須遵守的內容會各章細項寫出來,目前第二章

zeuswell, 15F
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任何截圖相關

zeuswell, 16F
當然你若要說有人以截圖方式罵人、或是違反第四章內容

zeuswell, 17F
那就另當別論

zeuswell, 18F
其實你這意見1-2年前我就講過了,但實際要制定規定跟板

zeuswell, 19F
務實作還有板風自由上會有窒礙
不是欸,這邊所謂的「截圖」 是你在文章內容裡貼的連結可以顯示的圖 當然是「文章內容」,所以不會獨立寫出來 因為他就是「文章內容」的一部分 如果圖不是文章內容,下面的規定就不會這樣定 此外,版規四.3規定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 照你的邏輯,如果圖片不屬於文章內容 那這個「文章內容有...圖片,應刪除」要怎麼解釋? 請問PTT有除了像你這樣貼連結以外附加圖片的方法? 至於你所說的,先前你的意見 是人家在心得下截圖,跟你直接把截圖作為轉錄的方式又不一樣 並且在最新版規下,並不會有版風自由的問題 因為「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也就是你要用討論或其他標題 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轉錄全文 但你是用「討論」的標題去發全文耶

zeuswell, 20F
當時作為同樣內容的「檢舉人」,我沒有繼續往上申訴,如

zeuswell, 21F
果你認為這很重要,我也不介意有人申訴

zeuswell, 22F
板主身份回你2-5問題:不會列入新聞轉錄額度
已經補充回應在上面 其實重點就是,在文章裡面貼連結 那個連結當然是「文章內容」 你要說連結的圖片不是文章內容 那請跟我說版規依據是什麼?

zeuswell, 23F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此處

zeuswell, 24F
的規範外形式,指的是新聞、轉錄分類以外。
「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分類」是指新聞、轉錄分類 至於「其他分類」當然是指新聞、轉錄以外分類(例如你用的討論) 下面一句「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你說的沒錯,是新聞、轉錄以外分類 依照最新的規定,你如果要用其他分類發新聞或外站文章 就「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所以沒錯阿,你的問題不就在於你用討論 但是卻又節錄全文,然後去規避2.d

zeuswell, 25F
本案身為板主又身為檢舉人,我想我不好說太多。但板規

zeuswell, 26F
制訂權是板主的,當初寫板規時設定的情況是什麼我想我

zeuswell, 27F
們都很清楚

zeuswell, 28F
我個人就此打住,剩下就給其他板主認定,若最後雙方對

zeuswell, 29F
案件結果有疑問也都可以申訴
感謝你的說明,但重點不在你寫的時候設定什麼情況 而是版規文字就是這樣規定 文章內容裡面貼的連結(無論是網站連結或是圖片連結) 當然就是「文章內容」 從來沒有一條版規說你貼的連結不構成文章內容 如果是文章內容,就有版規的適用 你覺得特定情形應該排除,那就寫清楚

zeuswell, 30F
補充20:48的推文:所以我說只有文字受規範,一直以來都

zeuswell, 31F
那爭點就很清楚了 文章內容裡出現的圖片連結為何不受規範? 從哪一條規定可以看出來不受規範? 是不是允許透過張貼圖片連結的方式規避版規? 請版主們就此解釋適用議題具體回答 如果您們認為文章裡的圖片連結 可以在特定的情形下不適用版規 例如每日轉錄、新聞文章數量的限制 以及轉錄標題形式的限制等等 請公告讓大家了解 告訴大家有此突破版規的方式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6/07/2023 20:58:50

Scion, 32F
用圖片取代轉錄的作法,目前板規的確沒有具體規範,實務上

Scion, 33F
也難以管理,是為灰色地帶,目前以不處罰為原則,但僅限於

Scion, 34F
轉錄限額相關部分

rhino0314 作者的近期文章

[檢舉] #1c6pEPK spa41260 政黑3-2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spa41260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
更多 rhino0314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