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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aW4VFyk zeuswell 版規二.5.C、D
一、檢舉人ID:
rhino0314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30217
第二章 5.C、D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aW4VFyk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8591.A.F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81408 7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更新政黑板主蚵仔圖還tag.AIT,怕。
┌─────────────────────────────────────┐
│ 文章代碼(AID): #1aW2SqZ2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何典:Rrrxddd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120244.A.8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81351 5 6/07 zeuswell □ [討論] 何典:Rrrxddd帶頭嗆葛婆
共兩篇文章
首先,本案行為人應無以下公告之適用。
□ [公告] 2-4-g 及 2-5-d l 七天宣導期
此公告是針對新修改部分之宣導,
也就是針對「舊文」及「回文」也納入該條規範部分
其餘依版規五、4規定,適用舊版規處置
4.板主群發布新板規後需有7天宣導期,且須置底於板上。
(七天宣導期間,違反新板規應公告提醒不處分,舊板規違規依照舊板規處置)
於本案例中,行為人所張轉錄貼者為發文日期6/7之文章,
並非3日以上之「舊文」,也非「回文」
即使於20230217 版本之版規下,亦構成違規之行為(詳後述)
關於違規行為之說明:
1.全文轉錄FB站外來源,且並非新版規才加入規範的「回文」,
但規避並未使用「轉錄」之分類(違反第二章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2.針對該轉錄文章,並未附上外站連結(違反第二章5.C)
應附之連結如下:
https://upto.site/10a29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應適用之罰則如下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以上,請版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26.4.11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86136003.A.D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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