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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第三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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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4-01-06 00:11:00
留言110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54 ( 54056 )
我覺得啦 既然都是黑特了 噴來噴去本來就很正常 有沒有違反板規3 重點在文字敘述前後文上是針對人還是針對行為 如果有行為之陳述 則應該視為針對行為而不是針對個人之攻擊 我明明就是針對他的肉搜行為表達不滿 文章內容都說了 他在其他篇肉搜別人憂鬱症 講個三小明明也多狀況都是無罪的 判決書的使用應該嚴格認定啦 不是有提到類似字句就都判桶 Z板主還說因為"噁心"兩個字要桶我 這個違反6-6了吧 他檢舉的不是那兩個字,你卻要拿那兩個字來處理我 6.板主對於言語攻擊/謾罵攻擊/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  才能進行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85.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2805000.A.D2D.html

110 則留言

zeuswell, 1F
我說過了,附上代碼、連結我就會進去看,就算只截取段

zeuswell, 2F
落也一樣

zeuswell, 3F
且你寫噁心的部分也直接列在檢舉文內

zeuswell, 4F
我自認唯一的失誤是沒注意到超過時限,看前面傳答辯跟你
成立要件目前是判決書和檢舉欸,他有提到噁心可是又沒附上説噁心的判決書,這樣要件根本不符阿,你要主動審查就是違反6-6阿

zeuswell, 5F
推文就以為本案沒結案

Rrrxddd, 6F
檢舉文章 不會只因為 檢舉文內容判罰

Rrrxddd, 7F
修改板規已經是共識

Rrrxddd, 8F
近期先以現任板主標準處置

zeuswell, 9F
#1XWtZLn5 (HateP_Picket) 本案跟你差不多

zeuswell, 10F
你覺得說人行為不算違規,我昨天也跟你說了,小組有類

zeuswell, 11F
似案件改判違規的情形

zeuswell, 12F
版規3-4就有說必須點名對象為文章或推文

zeuswell, 13F
你講的標準的點我其實都講過了,以前的我就是現在的你

zeuswell, 14F
的角色

zeuswell, 15F
不過對我來說有人質疑是好事,大家才會重視判規有什麼

zeuswell, 16F
問題

Fallenshit, 17F
在那叫什麼

zeuswell, 18F
更正一下nicetree是這案#1XXNDFjf
※ 編輯: freddy50301 (223.139.210.150 臺灣), 01/04/2023 12:39:10

zeuswell, 19F
原本未達,上訴後改判違規

zeuswell, 20F
我以前也質疑版主自己幫版友查判決書是違規的

zeuswell, 21F
但小組申訴時也提過,但認定不違規

zeuswell, 22F
你這些問題我以前真的都問過
你問過不就代表當初你也覺得有問題?然後你上來做説現在規定就是可以?
※ 編輯: freddy50301 (223.139.210.150 臺灣), 01/04/2023 12:44:07

Fallenshit, 23F
不然呢?小組改判你有比較爽?

Fallenshit, 24F
你都放出來了就不要在吱吱叫了好嗎

Scion, 25F
板主有在討論了,這條比較敏感,怎麼改要多想一想

Scion, 26F
耐心一點

zeuswell, 27F
假設有人罵一個人是智障OR腦殘,沒付上判決書那要不要判?

zeuswell, 28F
這種用常理都知道違規的詞能不判嗎
我敘述完整行為了你還要硬抓我噁心不就是在針對我

zeuswell, 29F
你現在用「噁心」去查判決書,關於刑事的就幾千件,第一

zeuswell, 30F
頁就有妨害名譽
連幹你娘都有無罪判決,這種妨礙名譽跟公然侮辱都要看是什麼情景背景的好嗎?
※ 編輯: freddy50301 (223.139.210.150 臺灣), 01/04/2023 12:48:43

zeuswell, 31F
我就說3-4、跟小組有判定講行為是違規的案例
※ 編輯: freddy50301 (223.139.210.150 臺灣), 01/04/2023 12:49:44

zeuswell, 32F
我跟你又不熟,以前常常嘴我的我都還有案子判未達,我是

zeuswell, 33F
有針對誰

zeuswell, 34F
昨天也說過了,版主非法官不負責認定詞的輕重,只判定這

zeuswell, 35F
是貶義詞並且是攻擊特定使用者的

t21, 36F
之前就是這樣判的,一堆綠粉還說判的好

zeuswell, 37F
版規就是只要曾有有罪判決又是拿來攻擊人就違規,不管

zeuswell, 38F
其他無罪判決
回歸我的內容,我到底是針對他的人還是針對他的行為? 難道我是毀謗他嗎? 他的推文紀錄到現在還擺在那邊 要說有人講行為被判違規,但是跟我講的方式一樣的嗎? 甚至這個行為在板上都還是有紀錄的欸? 我建議你們以後要判就寫出完整理由 依據是什麼?看法是什麼? 不要簡單兩個字違規就算了

t21, 39F
當初gogobar 被水桶的時候,一堆綠粉還說判的好。

PReDeSTiNeD, 107F
我就跑去當年也很紅的[KKCity]聊天

PReDeSTiNeD, 108F
就這樣認識了 FoRTuNaTeR

PReDeSTiNeD, 109F
但我當年年紀還小 FoRTuNaTeR 知道會出事 就君子之交

Fallenshit, 110F
你們果然命中注定,祝百年好合,萬壽無疆

PReDeSTiNeD, 1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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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louiswei1986 3-1
------------------------------------------------------------------------------- 當事人: louiswei1986 判決依據︰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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