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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務] 關於水桶的證據及板規依據(回應)

時間
最新2020-09-16 09:24:00
留言210則留言,45人參與討論
推噓52 ( 520158 )
※ 引述《AngelBank (Miss You)》之銘言: : 對於Cito版友如此關心此案,本人深表榮幸 : 容本人對此案作以下之回復 : 其相關文章出處很多,故不再贅述 我用了編輯的方式針對你的文字回應, 所以不是用回文的,不要懷疑有 Bug。 : ----------------------------------------------------- : 1.加重判決: : 這點當初在判決上有問題這點本人承認,且問題不小 : 以前可以在下面隨便喊聲,想講什麼做什麼都是自己的事 : 現在已經必須要照規範走,有依據就要照依據走 : 在此案申訴判決中,小組長的說明已經很明顯 : 加重判決的依據仍應以既有規範判定 : 這不光是經驗問題,也是對於立場上有著明確的不同 : 這點除了其他兩位版主外,也有不少人已經來關心過 : 在此僅能表達對眾多人的謝意,並對此事件引以為戒 你的加重判決讓別人拿了多久的退文? 你知道他還為了這個刪除首次的退文? 你知道他不花時間申訴的話會怎麼樣? 你根本完全不了解,這個判決的重量! : 2.違規事項: : 以PTT站內的狀況來看,能夠成為直接證據就那幾項 : 某些直接證據缺乏的狀況下,間接證據便具有參考價值 : 像是辱罵他人,其它版應該不少文可以參考 : 有些沒有明確指名道姓,卻仍然進桶 : 因為間接證據合理推斷目標對象是〝誰〞 : 間接證據仍有其實質效果,足以推斷該人行為 : 這也是心證、臆測或猜測?這還是有所不同吧 : 真要明確的"直接證據"方可進行判決,那全站判決可能有一半得改判 不好意思,人身攻擊這件事, 光間接證據就一堆被打槍的, 說真的,我覺得多管幾個板, 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就能判, 練習管板不是讓你這樣搞的。 : 而needed案,參考依據是否可以用外站平台之證據? : 站方本身就有參考外站證據之案例,本版應該沒有理由不行 : 假設證據無效或不合理、不合邏輯,或不足以證明其行為 : 那應該也有不少判決早就被推翻了 你說的這個根本不是藉口, 管板跟管站是兩碼子的事。 : 至於肉搜...太高估本人了... : 也就A個ID,平台打個產品名稱,誰知道會有一樣的 : 本人還是先在海鮮看到,之後看到發文,覺得眼熟才查 : 如果當初沒看到的話,說不定早就沒事了 人家說站內交易不要蝦皮, 太會搜索把他退文桶一年, 多想想問題是會出在哪裡? : 3.版規 : 本站至少也有個200個版主起跳,包含大小版 : 每個版主的"主觀認定"就不是完全一樣 : 就算是本版三個版主,當初主觀認定也是三套版本 : 跟前KS版主相比也不一樣,光是要磨合成87%相近就花了不少時間 : 漏洞無所不在,無論怎麼改怎麼執行都很難變的完美 : 舊版規沒有明定發文者須提供相關依據輔其佐證 : 同時也沒有明定發文者可不提供相關依據輔以佐證 : 兩邊都沒有直接證據就以間接證據推斷 : 這又回到版規漏洞與主觀認定上的問題 : 也是修改版規的最主要因素,期望減少模糊地帶的範圍 本站絕對超過兩百個板主, 來當板主就是要學習管板, 無的放矢的猜測不要亂用, 一旦做錯一步就很難追回, 物是人非不能拿處罰亂判。 何不想想被你罰的那個人, 處以一年水桶又退文重判, 惹到板友群起質疑你公信, 塵微小事遠在蝦皮變證據, 埃土深埋舊文還能挖起來。 : -------------------------------------------------------- : 無論是有罪推定或是無罪推定原則,我不認為這可以適用在所有的場合 : 我看的只有證據偏向哪一邊,哪邊具有其最決定性的證據 沒有法治概念是無法管板的, 有心想當好還是要補充常識, 辦案應該是做好準備才開始, 法辦變無法可辦這才是問題, 接著用規避這理由重判下去, 受不了這種邏輯為何能管理? 規避就應該改規範,再用新規矩來辦人, 而不是先用力處罰,要講法理再來回應。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10.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600037929.A.51E.html

210 則留言

azdy, 1F
推真的有藏頭111.235.244.2

Roger37, 2F
我說你光說不練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114.42.143.21

Roger37, 3F
沒有辦法接受 XDDDDDDD114.42.143.21

superap3450, 4F
27.242.34.253

yu76, 5F
藏頭有用心223.141.230.112

josefy, 6F
推用心。意見很棒59.120.150.34

dacapo, 7F
退文真的很難處理...很多版連推文都無法了61.224.61.125

JoyRex, 8F
我看再重新提一次罷免之吧42.74.182.89

j120999, 9F
看了一下判決文,他被桶的原因是什麼?是39.8.75.97

j120999, 10F
違反全新品嗎?可是他每篇間隔有超過2個39.8.75.97

j120999, 11F
39.8.75.97

w83s83, 12F
有藏頭給推114.46.73.17

j120999, 13F
□ [板務] 關於水桶的證據及板規依據(回應)

j120999, 14F
人家原文說無蝦皮,你硬要查蝦皮再桶人家39.8.75.97

j120999, 15F
,這個官威會不會太大?39.8.75.97

JoyRex, 16F
這就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概念啊111.254.39.21

MoriA, 17F
人家就說是先看到蝦皮才看到發文有什麼理由42.73.147.164

MoriA, 18F
可以說是硬要查,今天還真的被查到一樣的照42.73.147.164

MoriA, 19F
片,need自己說無蝦皮,就兩種可能啊,1.盜42.73.147.164

MoriA, 20F
別人圖片嘛2.你就專業賣家啊42.73.147.164

a885511, 21F
管這麼多喔 賣個東西能圖多少利我是不知42.73.46.210

a885511, 22F
道啦42.73.46.210

JoyRex, 23F
就算是店家,只要在這裡沒牴觸板規就沒事啦111.254.39.21

chen5512, 24F
人家說沒蝦皮就沒蝦皮,這邏輯怪怪的122.254.29.109

ouunm, 25F
事主在組務板申訴有說了,蝦皮賣場是他的39.10.74.23

ouunm, 26F
沒錯,然後他要買一堆一樣的SSD,一些直接39.10.74.23

ouunm, 27F
全新在蝦皮折價售出,一條為了在二手板賣39.10.74.23

ouunm, 28F
所以特意上機一次就折價售出,都是他自願39.10.74.23

ouunm, 29F
虧錢,大家就參考一下吧39.10.74.23

JoyRex, 30F
講白點.主機王都沒事了111.254.39.21

ouunm, 31F
不過同意組務的判決,事主在蝦皮出售多量39.10.74.23

ouunm, 32F
全新SSD,就算他是專業賣家,但他在這裡賣39.10.74.23

ouunm, 33F
的有特意上機過一次,頂多只能說他有規避39.10.74.23

ouunm, 34F
的行為,給人家直接加重到1年+退文真的是39.10.74.23

ouunm, 35F
不合理39.10.74.23

KarateWu, 36F
ptt的網管通常都有這毛病,雞毛當令箭,114.24.64.138

KarateWu, 37F
也沒真的有法律素養,甚麼最小侵害無罪114.24.64.138

KarateWu, 38F
推定...一附山大王的樣子,以為苛政比較114.24.64.138

KarateWu, 39F
文明~114.24.64.138

lazyblack, 198F
例再來批評比較合理,畢竟嘴砲大家都會223.140.218.219

lazyblack, 199F
223.140.218.219

andrew6355tw, 200F
樓上這麼說,我到底是要猜板主群無能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01F
還是故意放任秩序混亂,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02F
好朝廢板/唯讀目標邁進?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03F
新規則板主群訂的.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04F
要找直接證據 應該是找板主群要吧!59.115.166.43

JoyRex, 205F
繼續玩.最後就各商家丟1個新品+無蝦皮這樣111.254.39.21

JoyRex, 206F
只要有7個商家+每商家7帳號,49個超好玩111.254.39.21

cito, 207F
像這個狀況下,舉證責任並不在我這邊喔。114.46.110.86

JoyRex, 208F
沒違反板規.舉證也只是白工111.254.39.21

anedo, 209F
lazyblack 小組那邊有送個多重帳號案可參考210.244.124.201

anedo, 210F
文章內文同line ID 同蝦皮連結(同帳)210.244.1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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