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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關於 needed 水桶的證據及板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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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9-14 19:01:00
留言261則留言,29人參與討論
推噓60 ( 600201 )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11PhstD5 (PttLaw) ------------------------------------------------------------------------------ 今天,我們來討論最近的水桶事件 needed 水桶事件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598199757.A.90E.html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599678541.A.B41.html 這個之所以改判,是因為 needed 板友花了大量心思, 在 Sub_DigiLife 板整理了大量證據, 由代理小組長 st900278 更改判決。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98956445.A.D00.html 詳情可以至 Sub_DigiLife 板觀看 我先在這邊,跟大家講解一下申訴的流程: (1)你要跟處罰你的板主"溝通",一來一往至少 3 天 溝通的結果是什麼我不必多說。 (2)需要寄板主群組信給板主群,會有 2 個結果 (A)等待超過 5 天沒有回應,也就是要第 6 天才最穩 (B)或得到可進行申訴的回覆 這邊板主群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我想大家心裡有數。 (3)然後申訴至小組,等小組長處理至少要 5 天, (還算快的,我看過 2 個月的)。 數學好的板友應該有概念了 3+6+5=14 也就是假設申訴成功, 板主也成功地水桶+退文了 2 個星期, 這次的案例則是從 8/24~9/10, 超過 2 個星期了, 如果有在其他板的發文需要, 就要自行申請退文了, 首次退文後,180 天後才能申請一次退文, 並且 3 天後才會生效, 而本案例中,由於 needed 板友等待過久, 已經自行申請退文刪除了。 更別提,為了申訴準備證據及答辯, 這些都是很花心力的事,還有等待判決的那種煎熬, ks031239 前板主桶過 12618 人次, 絕對沒有 100% 都是合理的, 但是就是因為申訴如此麻煩, 所以有申訴的人是少數中的少數。 所以請板主們,千萬別把"申訴"這兩個字說得如此輕巧。 很簡單的一個判決, 就會讓一個帳號新增一個水桶紀錄, 說真的沒什麼,但我們看了之前本板選板主的案例, 水桶紀錄會讓你無法選本板板主。 如果 needed 板友沒有自己花心力申訴, 那就真的是水桶一年了,還有退文。 趁這個機會,我們來了解 needed 板友為何被水桶: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99373228.A.CE4.html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99407762.A.4DE.html 簡單來說,如果我理解的沒有錯, 第 2 篇滿滿的板外跟站外證據, 甚至還有 2 年多前的考古文, 我們 AngelBank 板主真是用心良苦, 找得到那麼多證據去"推測" needed 板友有"規避板規"的情形呢? 請注意 8/24 當時"本板"違規的條件(蝦皮是站外/forsale是他板) 在 1 個月內賣 2 個以上的新品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593532902.A.022.html 那請問,這邊有人有辦法用 AngelBank 板主的證據, 證明 needed 板友在在那 1 個月內,使用本板賣出了 2 個以上的新品嗎? 在很多地方貼文賣同一個東西的狀況很常見, 總不會在不同地方多發幾篇文,東西就會變成好幾個, 如果有這種認知的話,難道有人要生出新品來給他賣嗎? 那可奇了,那把現在的熱門搶手貨都四處發文複製一輪再說, 我想如果能藉此多拿到些熱門搶手貨, 應該是蠻多人樂意被水桶及退文的。 想不到硬體買賣板有人了解,如何讓別人手上的東西變多的方法。 這已經是可以得到諾貝爾獎等級的大發現了。 然後口口聲聲說 needed 板友"日後有心違規者便將加以仿效" 的 AngelBank 板主,我們來看一下 needed 板友的發文紀錄: 1 1 1/06 needed □ [賣/全國/皆可] 三星Samsung 970 Pro 512G SSD 2 5/21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HP i7套裝 970ssd ASUS10606G 3 6/11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美光 MX500 1TB SATA SSD 4 1 7/09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HP i7 970 pro 512GB MX500 1TB 5 7/12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美光 MX500 1TB SATA SSD 6 12 8/14 needed □ [賣/全國/皆可] 技嘉 RTX2080 GAMING OC 8G售出 7 11/08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970Pro 512gb 皇家戟8G*2雙通道 8 11/11 needed □ [賣/台北/面交] G.SKILL 芝奇 皇家戟16G (8G*2) 9 1/04 needed □ [賣/全國/皆可] 全新 美光 MX500 1TB SATA ● 10 4/17 needed □ [賣/全國/皆可] ADATA M.2 NVME SX8200Pro 1TB 板上能查的到的 2019/01/06 至今, 含"違規文"共 11 篇,這個發文頻率我想應該是蠻低的, 而這次水桶據代理小組長查證,是 needed 第一次水桶, 到底有沒有必要如此大張旗鼓,我想各位板友都心知肚明, AngelBank 板主還特別去撈本板 2018/06/27 的文當判斷依據之一。 當然,板規還有這句: "其他未盡事宜由板務群判斷及裁決" 但,請問是這個狀況用的嗎? 據我所知,前板主 ks031239 板主都沒用這方法判過人呢? AngelBank 板主,我覺得您可以出來證明給大家看, 我想蠻多板友對這個板的瞭解程度,應該是超越板主及代理小組長, 由板友來判斷評論,也可以了解到底以後怎避免違規。 畢竟,這是板上正在發生的事啊? 這個狀況隨時可能會套在有在多地發文的板友身上, 但是手上東西會不會因此變多,我就不知道了。 以下幾篇文章,如果沒看過或看過想複習的, 可以看一下。 ============================================================================== 延伸閱讀 張釋之執法 劉備與簡雍"禁酒令" 莫須有與想當然 張釋之執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A0%E9%87%8A%E4%B9%8B 張釋之當任廷尉。 漢文帝出巡經過中渭橋,有一個人從橋下跑出來, 驚動文帝的車馬。 文帝便派遣騎兵加以逮捕,把他交給廷尉。 張釋之審問犯人。 犯人說:「我從長安縣來的人,聽說皇帝經過, 就躲到橋下去。過了很久,我以為隊伍已過去, 剛出來,見皇帝的車馬就趕快跑走。」 張釋之向文帝報告判決結果, 一個人違反了管制交通的命令, 判處罰金。 文帝生氣的說: 「這個人驚動我的馬,我的馬幸虧溫馴柔和, 假使是其他的馬,豈不就摔傷我了嗎? 而廷尉竟然只有判他罰金!」 張釋之說:「法令,是天子和天下所有人民應當共同遵守的。 現在法令規定如此而陛下卻要加重他的罪, 這樣法律便不能取信於民。況且那時候, 陛下立刻處決他那就罷了。 現在既然交給廷尉處理,廷尉是天下執行法律的標準, 一有偏差天下執法的官員就會因此或輕或重, 這樣執法不公人民要如何做才好?希望陛下明察。」 過了很久,文帝才說:「廷尉的判決是正確的。」 劉備與簡雍"禁酒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0%A1%E9%9B%8D 遇上大旱,蜀漢下令禁酒,釀酒有罪。 官吏從民家搜得釀酒器具,朝中有人主張要他們與釀酒的人同罰。 簡雍隨劉備一同外出時,看見一對男女走過, 簡雍對劉備說:「他們就要做淫亂之事了,怎麼不將他們抓起來?」 劉備問道:「你怎麼知道?」簡雍就回答: 「他們都有可以淫亂的器具,和那些有釀酒器具的人一樣。」 劉備聽罷大笑,就不再追究家藏釀酒器具的民家了。 陳之藩 莫須有與想當然 記得在小學的時候,每星期有作文課。 國文老師除了在作文卷上有批語外, 還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當堂唱名發還。 如名次排在後面,顯得非常難堪,所以大家對作文全很努力。 我本來就喜歡作文,再加上努力, 所以作文發還時,常是名字在前幾名之中。 一次作文題目是北風,還是春風, 我已記不清了,作完了自己很得意。 當時覺得下星期發還時,我一定是在前幾名之中。 沒有想到,不僅是前幾名沒有我, 甚至中間也沒有,而是排在最後一個。 我根本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下了課,去問國文老師,老師說: 「這不像你這個小學生作的,一定是抄自什麼雜誌上的。」 我驚訝得不得了,我說:「確實是我作的。」 老師說:「你不可能作這麼好,你是抄的, 你如果說你不是抄的,拿出證明來!」 我反抗也無從反抗起,委屈的哭了一場。 小孩時的多少事情,現在幾乎都忘了, 唯獨這次所受的委屈,總是記得清清楚楚。 事情竟然無獨有偶,我在大學三年級時,又出現一次類似的事。 那是考交流電路的課,有一道最低還是最高功率的問題, 教授所講過的是用微分求最大或最小的方法。 我在考試時,嫌那個方法麻煩, 竟異想天開在不到一小時中發明了一個用幾何作圓, 利用切線的關係,很容易找出答案來, 那一次考試,我又是很得意,卻沒有想到這一題竟然得了0分, 老師說我不會微分。而這個幾何方法呢?一定是從別處抄來的。 於是我在小學時所受的委屈心理又為之再版一次。 時光如流水似的過去了,我在美國當教授了, 遇到又一次類似的事件,不過我扮演的不是學生了, 而是對方的角色。有一個美國學生提出一篇學期論文,當作期末考試。 翻來覆去的看他這篇論文,不僅是風格清新, 而且創意滿紙,令人不能相信是一大學生之作。 我很自然的懷疑他是從什麼地方抄來的。 問題就這麼極端:如果是抄來的,只有給不及格; 如果不是抄來的,那就太好了。 我到圖書館查了兩天最新到的期刊, 看看有無類似的東西,不得要領, 於是請教一位同事,問他該怎麼辦! 我這位同事對我所提出的問題,倒顯得有些驚異。 他說: 「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 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 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 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 我覺得這是常識,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好奇怪!」 聽了這一番教訓後,我倒沒有什麼慚愧的感覺, 而是想起中國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 很多的時候, 很多人常把自己的觀念想法理所當然的套用在其它人的身上, 總覺得別人就是該這麼做才是對的、 才是正確的,造就了好多的莫須有罪名。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55.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rdwareSale/M.1599838211.A.A0C.html

261 則留言

※ 編輯: cito (111.246.155.211 臺灣), 09/11/2020 23:39:59

JoyRex, 1F
現在不錯了啦.照以前標準已經刪文水桶了啦111.254.14.242
如果要因此水桶,我也沒辦法 :)
※ 編輯: cito (111.246.155.211 臺灣), 09/11/2020 23:45:20
※ 編輯: cito (111.246.155.211 臺灣), 09/11/2020 23:58:03

inthepeace, 2F
你後面的故事就是所謂無罪推定原則,125.224.70.193

inthepeace, 3F
這大學的時候沒鬧大真的可惜125.224.70.193

reaturn, 4F
很難翻案了111.242.197.82

ee8iqp7x, 5F
推個114.37.180.34

BGWalker, 6F
讓我想起小學時有次因寫字練習簿相比以223.138.251.79

BGWalker, 7F
往太過工整被老師懷疑代打,後來我又寫223.138.251.79

BGWalker, 8F
了一次證明,但老師依然已調侃語氣說誰223.138.251.79

BGWalker, 9F
讓我平時寫那麼潦草,時光飛逝 如今我字223.138.251.79

BGWalker, 10F
一樣醜 QQ223.138.251.79

highwaysuck, 11F
下一篇查兩年前的多重帳號更精彩1.161.9.82

andrew6355tw, 12F
推給"以前標準"都不曉得在講好講壞.36.228.133.26

highwaysuck, 13F
比較想知道為何現在都要撈兩三年前的1.161.9.82

highwaysuck, 14F
內容跟帳號檢舉1.161.9.82

heacoun, 15F
推,本板板主本來就無權拿其他站或其他板49.216.82.181

heacoun, 16F
的證據輔助判決。49.216.82.181

windrain0317, 17F
推cito114.137.23.88

temp327, 18F
看蝦皮事實上他就是有好幾個新品賣啊36.224.231.47

temp327, 19F
小組長也同意板主的推測 只是不同意加重36.224.231.47

temp327, 20F
你只能說沒辦法知道他在ptt賣了幾個新品36.224.231.47

temp327, 21F
但行為上來看確實是在規避板規36.224.231.47

temp327, 22F
不用鬼扯什麼東西變多 板主的證據就有了36.224.231.47

temp327, 23F
如果真的是一物多po 那判決確實有問題36.224.231.47

temp327, 24F
但板主那麼認真的找證據抓店家36.224.231.47

temp327, 25F
證據加上合理的推論 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36.224.231.47

heacoun, 26F
我不覺得板主可以擅自判決沒有在這個板做49.216.82.181

heacoun, 27F
的事情。49.216.82.181

highwaysuck, 28F
重點是沒有違反版規阿..............1.161.9.82

highwaysuck, 29F
而且推論是有預設立場的推論...1.161.9.82

highwaysuck, 30F
我是版主我也可以推論懶得重拍照阿..1.161.9.82

temp327, 31F
所以說是規避板規啊36.224.231.47

JoyRex, 32F
規定變多變嚴說是圖利職業賣家111.254.14.242

temp327, 33F
啥叫擅自判決 不是就來po了文又規避板規36.224.231.47

temp327, 34F
又不是看到他在蝦皮賣就先隔空水桶36.224.231.47

JoyRex, 35F
如果PO序號+發票可以避免這種爭議發生嗎?111.254.14.242

JoyRex, 36F
當然是把部分序號和數字馬賽克111.254.14.242

andrew6355tw, 37F
#1VGqLtnD主機從地板堆積,不職業?36.228.133.26

temp327, 38F
買家反應序號不同的話應該可以吧36.224.231.47

JoyRex, 39F
其實之前選舉時就講過了111.254.14.242

andrew6355tw, 287F
我書讀得少, 以為法條or規定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88F
應該越少越好 是常識. 除非必要.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89F
如果有甚麼標準能防堵漏洞 亦無不可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0F
避過了叫"規避板規",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1F
避不過叫"違反板規".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2F
這不就看你不爽,橫豎都要死嗎?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3F
要就鉅細靡遺.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4F
被桶又請人代PO,有規定到就沒啥好辯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5F
問題是站外, 本版沒規定.59.115.166.43

andrew6355tw, 296F
有規定 也要證據確鑿為佳.59.115.1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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