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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本看板板規 水桶及退文部分釋疑

時間
最新2020-10-07 22:37:00
留言50則留言,3人參與討論
推噓21 ( 21029 )
安安 想請教一下各板主對於本板板規的看法 本看板因為是匿名看板 因此水桶僅限於可以明確得知id的違規 像是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不得轉錄八卦板文章至八卦檢舉板檢舉,違反上述條款者於八卦檢舉板 水桶兩週,累犯於本版水桶一個月。 第三條 於本板被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兩周處分 。 (在結案後 除以上人員 亦不可在檢舉文章串下推文) 20140510 而匿名帳號違規,都是以退文為主 像是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禁止於匿名帳號輸入他人ID,除依照原規定不予受理外, 經遭盜名之使用者實名檢舉,原文退文處置。(20160426)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劣文退回處置。 第五條 板務建議文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本板板務建議文及問題文,不得使用匿名發文,如不慎匿名發出,建議人可於推文說 明補充。違反本條者劣文退回處理。板主可至Re_anonymous 查詢是否相同,不同者 水桶推文人及發文人兩週 匿名看板如果要水桶,必須先透過 Re_anonymous 得知使用者id後才能設定 但退文不必經過 Re_anonymous 即可進行懲處 有需要釋疑的部分為 因本看板是使用 Gossiping 看板的分身規則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功能者。 第十六條的罰則,其基礎皆建立在 主帳號已因違規被水桶中 但本看板因其匿名性質,大多以退文取代水桶 因此無法有效遏止在本板屢犯板規後,改以分身ID繼續匿名發言的人士 舉例來說 79872 s 1 9/28 Anonymous. □ [文章] 本版 80030 濫用檢舉 79873 s 1 9/28 Anonymous. □ [文章] 本版 80029 濫用檢舉 80005 s 110/04 Anonymous. R: [文章] 本版 80040 濫用檢舉 這三篇檢舉案皆是檢舉同一匿名管理帳號 且皆已判決達標結案,理論上此匿名管理帳號已有 3 篇退文 而本看板發文門檻為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理論上該 "使用者" 已經無在本板發言之資格 但他只要再開一個分身ID,仍然可以繼續於本看板發言 且不會受 Gossiping 看板 第十六條懲處 因此這邊想請教各板主 本板板規中針對匿名帳號的退文是否可視為水桶180天之簡易判決? 若是,則本看板即可受上述管理規則保護 若否,想再請教本板是否有屬於自己的分身管理規則 還請不吝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78.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02039406.A.B0D.html

50 則留言

※ 編輯: Skydier (111.82.78.77 臺灣), 10/07/2020 11:08:17

hateOnas, 1F
通案回覆 退文不等於水桶 三天內可消一篇

hateOnas, 2F
你的案例 有可能現在還是退2

hateOnas, 3F
退一篇文就等於水桶180天?所以我認為答案是否

hateOnas, 4F
資源回收桶兩篇9/28 一篇10/5

hateOnas, 5F
看文章是不同人的檢舉案 暫時不會有另外的方案

hateOnas, 6F
檢舉不同人的檢舉案

Skydier, 7F
因為匿名管理編號每次看都會不同 只看回收桶的匿名編號

Skydier, 8F
會無法得知這幾個檢舉案是不是指同一人

Skydier, 9F
不過我還滿確定這3個案是同一個帳號持有者的

Skydier, 10F
修正一下第一句的描述 匿名管理編號每"天"看會不同

Skydier, 11F
板主若對本句存疑 可至 Re_anonymous 提出申請加以佐證

Skydier, 12F
申請查詢屢犯本板濫用檢舉規則的帳號 應還在合理使用範圍

Skydier, 13F
再回覆板主第3句答覆 亦即代表本板相較於主板 Gossiping

Skydier, 14F
是較不受分身管理規則保護的 那麼僅以開分身就能規避退文

Skydier, 15F
懲處所致的禁言罰則 是否對其他正常使用者

Skydier, 16F
無法產生保護作用呢? 敝人認這部分有改善空間

hateOnas, 17F
兩篇9/28退文 一篇10/05退文 已可自銷一篇

hateOnas, 18F
三篇都檢舉不同帳號

hateOnas, 19F
短期內若有很多濫用檢舉當然可至re申請查詢

Skydier, 20F
姑且不論第3篇...前2篇都是檢舉 匿名管理編號89201

Skydier, 21F
至少前2篇會是同一人了 怎麼會說3篇都是不同人XD

Skydier, 22F
承 hateOnas 板主回覆 此案有短期濫用檢舉之虞

Skydier, 23F
但re板需由該匿名板板主方可提出申請 是否可協助申請事宜

hateOnas, 24F
同人檢舉不同人啊

Skydier, 25F
可能用詞讓您誤會了 我的意思是這3個檢舉案的"被檢舉人"

Skydier, 26F
應都是同一人 故至re板查此3案的 "被檢舉人" id為何

hateOnas, 27F
是的 這三案的被檢舉人都是同一個

Skydier, 28F
得知濫用檢舉板之"被檢舉人"帳號 方可著手查明其是否以

Skydier, 29F
分身帳號規避本板發言限制 我的想法是這樣

Skydier, 30F
因為目前看來 有幾篇再次檢舉文是延續被退文的那幾篇

Skydier, 31F
文章 改由同一個匿名管理編號繼續進行檢舉

hateOnas, 32F
退三篇 0928退2篇 10/2可自銷1篇 1005退1篇 目前退2

Skydier, 33F
這就回到一開始的訴求 如果僅以開分身就能規避退文限制

hateOnas, 34F
仍可檢舉 那我晚點處理那三篇檢舉

hateOnas, 35F
他目前不用開分身還是符合發文條款不是?

Skydier, 36F
沒 我查他現在還是退3沒去銷

Skydier, 37F
不符合發文限制 但疑似改開分身繼續檢舉

hateOnas, 38F
回到本板初衷 檢舉板是幫忙板主質疑板主等功用

hateOnas, 39F
你的意思是查出來應該要水桶他180天 ?

Skydier, 40F
應該是說 主帳號在本板因違規被水桶/退文

Skydier, 41F
理應比照主板 受一定程度發言縮限 不然懲罰主帳沒有意義

Skydier, 42F
他的3篇退文來自本看板 那麼就應該一定程度比照本板

Skydier, 43F
*比照主板的分身規則 在主帳號恢復發言權限以前

hateOnas, 44F
請板主群表示意見 多數決

Skydier, 45F
不得以分身帳號來規避主帳號的懲罰 這是主要訴求

hateOnas, 46F
退文無水桶依照系統規定可用分身發言

hateOnas, 47F
若有繼續持續濫用檢舉無改善會考慮去申請查詢

hateOnas, 48F
或修改板規 目前情況個人認為還好 但可多數決

seabox, 49F
分身條例沒有說退文者不能開分身發文

seabox, 50F
個人是傾向被退文者可以開分身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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