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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律用語為什麼要搞這麼文言 ?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x年xx號民事判決:
"上開法律規定,自非不得作為本件計算損害金之依據。自非不得作為
本件計算損害金之準據。"
現在人念過大學和研究所的很多,只是隔行如隔山,領域不同,
但是術業有專攻,書也不會念得比較少
法律這種東西,是普羅大眾都會用到的東西,不是應該要讓大家可以看懂
方便解決各自的問題,搞這種文言文,作用是 ?
寫成白話,會影響到處理實際問題 ?
見解很獨到,寫成白話,也不會因此比較沒有道理
還要大家花時間去google搞懂這是在寫甚麼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牽涉公眾利益,應該要清楚、白話,讓大家輕易看懂 ?
這方面有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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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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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醫生過號不等我,是不是出包了?
自從有取號機後, 不用排隊, 號碼很後面,也可以先離開 有時到大醫院人很多, 真的從早上等到中午, 因為你不知道前面的人看診時間要多久 譬如: 某人取號30號, 前面有8個沒來, 於是他先補上 但是前面8個有人來了,讓他先補上先看, 其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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