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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事實證明,人就是要嚴刑峻法管理才有用?
各位午安
剛才滑手機看到冷氣機砸死20多歲年輕女生的新聞,
心裡滿同情被害人,單純等公車也會遭來橫禍,有夠
倒楣的。
不過綜觀整件事情,其實都是人為可以避免的,因為
一時的便宜行事,而導致一條年輕的生命逝去,台灣
的施工師傅及工人不注重工安也不是一兩天的事,這
樣的事情要避免其實也很簡單,嚴刑峻法就可以解決
了。
首先,我們可以立個法,凡是不遵守工安規定的人,
一律先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管及工地負責人連坐,
,知道有人不遵守工安規定而知情不報,一樣連坐,
集體隱瞞,一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因工安而造
成他人傷害或死亡,依故意犯罪論。
事實證明,人性就是記得鞭子的痛,把違反工安者、
主管、工地負責人,抓去關個兩、三年,保證台灣工
安事件銳減,可惜台灣太講犯法者的人權,一般民眾
生命,政府才管他去死。
有沒有嚴刑峻法才是最佳解方?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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