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證據這麼薄弱為何敢判殺人罪?

時間
最新2023-04-01 16:57:00
留言26則留言,14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5219 )
法官的腦子有什麼問題? 2002年12月7日凌晨,陳女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一度認定是自殺,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事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王清雲指證他看見王自後面抱住陳女,另洪抬起陳女雙腳作勢往橋下丟,還聽到王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案情急轉直下,變成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 = 剛看到這新聞 只憑目擊證人證詞也可以判殺人罪 證人站橋下 而且一開始目擊證人說沒聽到橋上說什麼 後來證人改證詞變成聽很清楚 這樣就判殺人罪? 證據太薄弱了吧? 當時橋下許多人在烤肉玩水 大家都沒聽到橋上說什麼 證人一開始也說聽不清楚 後來才改證詞說有聽清楚 這樣也可以判殺人罪? 王跟死者是男女朋友還有動機 但洪根本不認識死者 只是當天跟王在夜市吃小吃 王臨時接到死者電話 所以跟洪一起開車去找死者 一個無冤無仇不認識的人 為何臨時起意要變成殺人共犯? 這證據為免太薄弱了 只憑一個目擊證人證詞就判殺人罪 證詞還是後來改過的 這到底證人有沒有收錢才改證詞? 檢方不去查證人有無被收買 一直刁難被告 司法沒救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6.70.131.107 (阿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0329485.A.BAC.html

26 則留言

rwr, 1F
因為要讓有錢的逍遙法外122.116.206.101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4:12

ASEVE, 2F
如果證人不算,反而讓更多壞人逍遙114.32.115.187
除了證人還要有物證,證人看錯聽錯的比率這麼高,你看美國多少冤案都是證人看錯!媽媽嘴案,金紙店老闆娘出來亂作證,說啥是呂炳宏跟謝依涵去買冥紙,還呂炳宏差點被羈押,呂炳宏說最恨的人就是金紙店老闆娘,不是最恨謝依涵

ASEVE, 3F
又用VPN想幫人翻供114.32.115.187

BBQ2591, 4F
證據就是證據 還分薄的厚的39.15.50.131
證據證明力本來就有強弱之分,所以才由法官自由心證,因此為人詬病

ASEVE, 5F
陳女會無緣無故從橋上跳下?114.32.115.187
男的要跟她分手她想尋死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6:30

ntu01, 6F
過高屏溪就沒事了1.171.177.42

NoNwYo, 7F
你跟他是什麼關係?114.137.151.173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7:04

ASEVE, 8F
做這種幫壞人翻供的事情,對得起良心?114.32.115.187
事實真相有誰知道?判案看證據有錯嗎?以後就不要一個證人跳出來說你殺人,你就被判有罪,看你冤不冤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8:04

ASEVE, 9F
你也是聽信王、洪的一面之詞114.32.115.187
我是看證據,這些證據根本無法通過嚴格證明法則,是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19:29

OrcDaGG, 10F
水很深125.231.125.44

Niubert, 11F
靠北,怎麼知道是救人不成還是推人下去114.26.93.118
對啊,有可能女的不甘被分手要跳下去,兩個男的要拉她,卻被法官抹黑成推人下橋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0:41

ASEVE, 12F
連真實IP都不敢用的,用跳板來PO這些文114.32.115.187
你怎麼知道我清明連假沒去阿聯旅遊?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1:45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22:54

longgnol, 13F
很恐怖,台灣司法真的很可怕,當事人不27.51.143.2

longgnol, 14F
是自己都不知道遇到有多無助27.51.143.2
還會有一群垃圾法匠跳出來施展法盲拳,都是別人不懂法律的錯,推卸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的責任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4:31:22

btaro, 15F
確實很扯36.234.77.99
那個洪載完王去談判,看見二個人吵架就先走,也被當成殺人共犯

gerychen, 16F
沒有直接證據本來就不該做出有罪判決223.137.212.116
監察院也認為台中高分院很混,完全沒查證洪是不是先離開,只聽信證人説洪是共犯就判洪殺人罪

onstar, 17F
證人就是直接證據,去找刑訴的書看看吧114.136.237.38
直接證據也要看證明力,這個證明力太薄弱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3:16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4:16
※ 編輯: N0403041 (146.70.131.107 阿聯), 04/01/2023 15:05:43

lollygagger, 18F
拜託是女的要分手 你真的知道案情嗎223.136.142.104

N0403041, 19F
台女說分手,十次裡面只有一次是真的,146.70.131.107

N0403041, 20F
都是要男生挽留而已,男的到最後也會麻146.70.131.107

N0403041, 21F
痹!146.70.131.107

nightwinded, 22F
笑死,公關公司連這種case也接220.135.48.189

N0403041, 23F

N0403041, 24F
https://reurl.cc/Y8mp1O 看完只覺得台146.70.131.107

N0403041, 25F
女鬧脾氣吵分手要男友安撫,假裝要跳下146.70.131.107

N0403041, 26F
去,沒扶好,真的下去了146.70.1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