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Gossiping
作者rutw
標題

[爆卦] 交通違規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時間
最新2021-04-22 16:33:00
留言1466則留言,1003人參與討論
推噓691 ( 866175425 )
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交通委員會第七次全體委員會議就在明天! 由陳大立委歐珀等 19 人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即將付委審查啦! 原本的第七條之一是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 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陳大立委歐珀等 19 人想把它改成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 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 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給予的說明是 「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 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 也增加,未必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 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 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 驗器具來認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其產生 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 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法。」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關係文書: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63.pdf 而另一方面,由鄭大立委正鈐等 24 人也提出了相似的修法內容,想把它改成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 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給出的理由是 「二、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109 年上半年檢舉 273 萬多件;警方統計實際舉發有 180 萬件,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多數民眾已出現檢舉 浮濫、耗費警力狀況,擬修法規範警方民眾檢舉案應「先勸導再舉發」。 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目的是欲追求於警力有限情況下,藉由民眾透過適當 管道檢舉,以舒緩警察負荷,但結果卻造成民眾常態性之檢舉,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即有 舉發義務,而無任何裁量餘地,反而造成警察沉重負擔,顯與立法目的背道而馳,並衍生 社會之紛爭與不和諧。」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陳玉珍 翁重鈞 鄭天財 Sra Kacaw 張育美 謝衣鳳 李貴敏 李德維 吳怡玎 陳以信 呂玉玲 廖婉汝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林文瑞 徐志榮 葉毓蘭 林德福 孔文吉 林思銘 吳斯懷 溫玉霞 蔣萬安 相關文書: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2/02/LCEWA01_100202_00068.pdf 「路邊停一下又不會怎麼樣,並排停車又不會怎麼樣,停在人行道上又不會怎麼樣 我有打雙黃燈耶,買個便當而已停一下又沒關係,你行人自己要繞過去啊!」 為了社會的和諧,在黨的支持下,看來以後上面的違規就勸導就好囉 ^_< 至於那些遵守法律的人、乖乖找車位的人,你們在立委諸公的眼裡跟白癡沒兩樣呢 ^_<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張貼新聞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7.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325353.A.EDB.html

1466 則留言

gzliu, 1F
[爆卦] 交通違規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javaj, 2F
高調

gta1999, 3F
國高調

sr20detll, 4F
到底什麼爛修法案

takeda3234, 5F
簡單解讀成 藍綠一家親?

devidevi, 6F
垃圾不分藍綠

longtimens, 7F

kis28519, 8F
高調

PR58, 9F
都是垃圾

l2l, 10F
交通亂象的幫兇就是這些垃圾

nakayamayyt, 11F
幹你娘 一堆狗立委

devidevi, 12F
都是垃圾

PR58, 13F
真希望這世界有報應

gta1999, 14F
垃圾不分藍綠

koromo1991, 15F
這種審得過真的很諷刺只能選出這堆垃圾

ziso, 16F
XD

meowchen, 17F
明天打電話進立院

leoroc, 18F
蔡繼續不要懷疑改革決心

tges92095, 19F
沒有違規達人就沒有檢舉魔人 守法從你我做起QQ

giggstw, 20F
死的只要不是立委的家人都沒關係

RalphLaurenn, 21F
高調 垃圾不分藍綠

DASHOCK, 22F

gta1999, 23F
嫌交通不夠亂

yoher, 24F
垃圾藍綠

WolfTeacher, 25F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DASHOCK, 26F
現在立委沒幾個有洨用的

blueiori, 27F
高調推

qaz61009, 28F
可憐阿怎麼都選出這種的

jiern, 29F
敢通過我就敢違停 有種通過看看

bcyeh, 30F
藍綠一家親?

kissa0924307, 31F
害死49人 確實小事一樁

DASHOCK, 32F
服務處黨部以後可以停車嗎xdddd

nakayamayyt, 33F
少一個字 狗屎立委

milleniue, 34F
呵呵然後政黑繼續再檢討黃白zzzz

shizao, 35F
唉 真悲哀

penfan, 36F
就是這些人交通才會一直出大事

Purekim, 37F
某市長都說了不要再檢舉了 我們就爛

lolic, 38F
垃圾另外吃屎

Hunterrr, 39F
因為他們就是最容易違規的人呀

Makishi, 1495F
垃圾不分藍綠

magi3Q, 1496F
垃圾不分藍綠

jj20, 1497F
高調

wizozd87690, 1498F
高調推

williamlo, 1499F
垃圾政府ㄏㄏ

kincrystal, 1500F
垃圾法案!

happydo, 1501F
用路人自己好自為之

hanbingsiji, 1502F
賴品妤政二代呵呵

Juder, 1503F
一群垃圾

sanker, 1504F
噁心

jhunfong, 1505F
笑死,賴大議員XD

linda0215, 1506F
可怕

newversion, 1507F
大違停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