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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告我侵占置杯海綿
事主回應我了,並且有稍微聊了一下,本文不刪除,並且留一段事主自己的回應,這件事
情
以下為苦主回應
這件事情要四方檢討的話
顧客端(我):
其實所有討論看下來,
我這方最大的爭議是在於
「我拿到這個海綿之後,到底會不會覺得這是送的」
覺得我一定會知道連塑膠袋都要錢、這個東西不會不用錢
這種觀點,會連帶覺得我可能有意要侵占
但侵占這種罪名實在太重了,我要為此跑地檢署
試想平常即使被人口頭指責是小偷,都是非常令人不爽的事了
更何況我是被提告侵占,這可是非得讓我跑地檢署不可的事
即使最後是個「不起訴」,它仍然會是一個紀錄!
即使不算前科,但就是有紀錄,正常人都會覺得非常不爽!
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告過人也沒有被告過,
以前走警局都是錢包不見或撿到錢,我是個行事正正當當的人,
絕對不會想要侵占一個海綿,對我也沒好處,根本就是家裡多一塊垃圾
所以我被告已經是一件超級鳥事,如果被懷疑有犯意真的會超級不爽
最最頂多說我對這塊海綿缺乏敏感度、缺乏常識、沒想太多
(真的,沒有要給人,就不要主動拿給人家...)
但被提告侵占,這已經超過一般人的認知跟可以接受的範圍,
或者說這應該不是平常人處理事情的方式
所以就算說我活該,我覺得對我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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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
再來,這樣做,其實對外送員應該也沒什麼好處
不要積極主動遞「你寧願告侵占也要取回的東西」,而且還「沒說要還」
(他筆錄自己都說「主動借予」「沒說要還」,一定是警察有問他)
如果要借出,一定要非常明確說要還
而且如果這麼掛念的話,在拿回這個海綿之前請不要先按訂單已完成,
導致無法直接聯繫
然後反應過度,為了幾十塊的海綿要告侵占,他覺得這樣比較「合算」
警察都再三跟他確認,但他自己明確說要侵占
但我被告侵占這種刑事罪,我到時候一定要走地檢署了,
我當然是給負評並且回報情況
(app很奇怪,每次點開都可以重新給一次評價,
所以我也不確定我負評有沒有給成功,我點了超多次)
如果這件事情會影響到他的外送員生涯,我不覺得這樣對他而言也是「合算」
而且他主動跑了警局,到時候他自己也要跑地檢署,
這樣真的「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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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很消極,消極到惹怒警察
依據警察的強烈暗示,夜班保全態度消極是很大原因,
原本報案的筆錄裡面 警察寫了兩次「保全表示無能為力」
這個保全是新來的、機動(日夜班請假的時候由他上班的那種)、
不認得住戶、也沒有我的聯絡方式,
在這種情況下唯一尋找我的辦法就是用廣播說「剛剛訂飲料的下來」。
但他可能沒想到這招,或者他根本就是懶得管(俗稱擺爛)
所以我一從警局走出來,都還沒回家,就打給總幹事
(因為我一開始得知這件事情 就是總幹事告知我的)
但總幹事覺得是UberEATS系統爛,讓外送員看不到顧客電話
所以之前外送員把食物丟在櫃台,說已經連絡住戶,就走了。
結果完全沒人下來拿,根本不知道誰訂的,到了隔天那桶食物還是在,
總幹事只好負責把它倒掉,他還要擔心擅自倒掉食物他要負責任
關於這點他覺得熊貓還比較好(但我個人應該是都不會再訂外送了)
總幹事說保全沒來就沒權限調監視器,保全沒密碼,只有他有密碼。
所以他認為保全唯一的問題,是出事沒有打給他,即使警察來了保全也不往上通報。
所以警察有被保全惹怒。我作筆錄的時候,警察覺得最大問題是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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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我真的覺得平台問題超大,
這件事應該不管是顧客、外送員還是社區管理端,應該都有共識吧
UberEATS客服系統超不透明也超不即時,這點應該大家都有共識吧
UberEATS外送端竟然看不到訂單編號、無法即時直接聯繫客服,也是令人傻眼
搞不好板上在那邊互罵「外送員跟保全低端對決」,其實雙方都有被平台坑到
就如同總幹事說的一樣
忍不住讓我覺得「不要訂外送 最沒問題」
板上有個推文說
「應該讓送完訂單後,至少留幾個小時的時間,
仍然可以讓外送員跟顧客直接傳訊息&來電聯繫」,
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功能建議
這樣很直接,也不用經過客服,
對UberEATS來說多開發這個功能也是最省成本的做法
而且這樣也不是直接給個資,幾個小時這個功能就會關閉,
所以也不至於會有外送員跟顧客相互傳訊騷擾的問題
然後我給了負評之後,重新點開app又可以再評一次,讓我不確定到底有沒有評到
回報問題也只能用app,然後都過很久才收到罐頭回覆
也沒有一個後台可以列出看到回報的歷史訊息、跟每則回報的回應
雖然很多人推文都說這個外送員會被停權
但從我拼命回報app跟Uber網頁版,都沒有得到很明確的回應跟處理方式
而且重新點開app又可以再評價一次,我實在懷疑到底有什麼處置
我想外送員跟顧客應該要努力向平台反映、改善平台跟客服機制
而不是互相控告、互相檢討,結果爽到的是爽賺錢、坑人又擺爛的平台 = =
您不用刪文,但如果可以的話,
滿希望可以把我上面整段文直接複製貼上到您的貼文最下方
我覺得我已經很努力理性分析了,我上面這些分析應該有點價值吧
我是不知道你覺得海綿比塑膠袋還不值錢多少啦
這我家附近的跟你點的茶飲店是一樣的,袋子要一元
https://i.imgur.com/vzBGHa3.jpg
隨便點個幾家,將近9成買塑膠袋都要錢
https://i.imgur.com/h5KJJC0.jpg
https://i.imgur.com/Jaro6WU.jpg
https://i.imgur.com/vF01VXi.jpg
不提價值的話,我想反問你,一個做得這麼剛剛好的東西,你會覺得是送的?袋子都要錢
了
更不提政府宣導多久袋子就是要錢,店家給妳袋子是給你方便,不是應該。店家都這樣了
,
一單了不起(算另一家頂錢,了不起110好嗎?大雨+熱門時段)(平均60-70)
你去看蝦皮都知道最少一個要60元左右?怎會划算?我免費幫你送?
整串看你更新下來你的主張就是強調「你不知道」問題是你那時看過送的杯架有這麼好的
?
另外不用一直提法律問題,今天認知上就是錯誤,加上你們家保全不溜共,外送員沒了這
杯
架他下一單又是飲料怎跑?這東西不小可不會隨身帶著備用的,更何況還等了你十分鐘有
,
警察來基本上加上作筆錄他這一小時都賠掉。你怎會覺得外送的就是爭一口氣讓你很麻煩
?
那你有想過送的更賭爛送你這一單不但海綿被你拿走,還被保全賭爛,替自己爭取自己應
當
不用特地爭取的權益還要被你公審。
麊k律問題,不針對一開始的邏輯問題去思考,不是說不說,而是這根本最基本的問題了
吧?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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