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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K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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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法院前輾斃妻與律師 死刑更一審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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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8-08 20:21:00
留言139則留言,111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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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07/G444DBEIABIW243PUKAKUIUL4A/ 法院前輾斃妻與律師 死刑更一審逆轉!狠夫改判無期徒刑 2小時前 (新增:死者家屬的回應) 台南男子洪當興前年7月和分居的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在台南地方法院調解離婚後, 竟開廂型車在法院旁通道撞死李、黃,一、二審都遭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沒 有釐清被告是否符合自首,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一審今天宣判,洪當興逃過死 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 洪當興改判無期徒刑的原因是,犯案後,他先打110要求叫救護車,但疑因打錯,再打119 救護,加上他犯案後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條件,得減輕其刑,考量其他犯罪情況,例如一 對子女的最佳利益,最後才改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內心很酸 痛苦無法言語 洪當興更一審逃死,黃政雄妻子委任律師許雅芬說,黃妻得知判決結果後,認為這項判決 是重大傷害,內心覺得很心酸,痛苦到無法言語;李怡慧家人的委任律師林媗琪說,李家 人既然無言也無奈,說再多,李怡慧也回不來了,將再協助家屬建請檢察官再提上訴。 律師許雅芬說,洪當興一、二審均判死刑,一審判決認被告為微小的事情,以殘忍手段殺 害妻子、甚至不認識的律師,對司法及社會造成重大傷害,理由充足。更一審改判無期徒 刑,這項結果對家屬而言是二次傷害。收到判決書後,義務律師會與家屬協議上訴,畢竟 ,這對司法界、社會都是重大的事。 否認殺人 只想開車嚇他們 檢警調查,洪當興(47歲)因訴請離婚,2017年7月17日在台南地院進行調解,其妻李怡 慧(44歲卒)由委任律師黃政雄(44歲卒)偕同出席。洪當興因不滿黃政雄在調解期間, 為李怡慧所主張關於子女監護權歸屬等事項,及質疑洪當興在訴狀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 心生怨懟。 調解結束,洪當興開著廂型車在台南地院與南檢間車道,見黃政雄與李怡慧沿同方向靠左 側,並肩步行前往健康路,想起調解時妻子說話態度及口氣,令洪更憤恨,竟重踩油門加 速衝撞李、黃,造成黃肋骨骨折併氣血胸,送醫不治。李則因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 椎、雙肋多處骨折,兩天後傷重不治。 檢警訊問時,洪矢口否認殺人,辯稱原想從他們旁邊過去嚇他們,不料方向盤轉得太過, 就從後面撞到他們。檢察官認為,洪手段兇殘,沒有悔意且不尊重生命,建請法官判處極 刑。一、二審均判處死刑,今天更一審宣判。 自首+考量子女 改判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吳勇輝說,被告洪當興犯案後確實打電話報警,在警方發覺肇事 人之前,被告就向到場處理警員自首,告知他是肇事者,雖然被告辯稱是不小心撞倒被害 人,但這是被告行使防禦權的行為,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並不妨害被告自首的認定。 吳勇輝表示,合議庭認為這起案件是衝動型、臨時起意的殺人案,被告不具暴力色彩的反 社會人格,被告愛子女,賺錢養家,不是懶散成性的人,被告希望但卻無力彌補被害人家 屬的傷痛,非常自責、懊悔自己一時的衝動,已進入反省階段,心境及行為已有正向轉變 ,其再犯可能性低,再社會化可能性高。 合議庭法官也考量洪當興的一對子女權益,孩子已失去母親,不希望成為孤兒,需要爸爸 解除其2人心中疑惑與傷痛,讓孩子取得正向成長的力量,考量被告不是狡黠陰暴而自首 的人,所以依照自首相關規定減輕其刑。 兩大關鍵 決定生死 此次更一審兩項審理重點,包括「警員開始即認定洪有殺人故意之嫌,當初製作筆錄案由 即為殺人」及「洪一對子女的兒童最佳利益做鑑定調查」。前者,法官傳喚14名法警、員 警到案,並針對製作筆錄的曾姓警員,瞭解曾所作筆錄詢問洪「如何殺害黃政雄與導致李 怡慧受傷」,何以認定「殺害」。 曾姓警員表示,接獲案件後,依其經驗法則就已起疑,看完監視影帶、現場回報並釐清洪 與死者的關係,案件送到派出所處理,就合理懷疑是殺人,不是車禍。 其次,合議庭委託專家學者、犯罪學專家組成鑑定團隊,以洪的一對子女為評估對象,花 了4個月,討論量刑調查程序、調查事項及審後的量刑評決,以確定其子女的最佳利益, 保障其子女權利,並確保在調查過程中,給予洪的子女自主表達的環境,自由表達意見。 (辛啟松/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09:24 更新時間13: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784727.A.C77.html

139 則留言

Sinreigensou, 1F
先嚇嚇他

deann, 2F
逆轉裁判 異議阿里 不知道是哪位道長幫他辯護

who5566, 3F
有自首 本來就可以減刑

kaitai, 4F
再怎麼愛子女 子女哪天不合他意 嘿嘿..

poggssi, 5F
先嚇嚇他+1

who5566, 6F
有自首 本來就可以減刑 之前法官都法忙要再教育教育

Submicromete, 7F
直接嚇到死

tony24334, 8F
法律人快來崩潰啊

YLTYY, 9F
(づ′・ω・)づ殺法律人不會死,打臉酸酸

who5566, 10F
台南高分院學長是對的 人家就有自首 一堆法官法匠故意說

who5566, 11F
地院法匠:我當時嚇死了 哭哭 不算自首拉

GOD5566, 12F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本來就不該死辣

asdf70044, 13F
爽 才殺死兩個也敢亂判死刑

who5566, 14F
本來就他打電話叫救護車 符合自首要件

s820912gmail, 15F
賺了

kediflower, 16F
在地院殺人而已 又不是在高分或最高 沒事兒

Amewakahiko, 17F
這案子國民法官來判應該早就過失殺人關個3年

hosen, 18F
其實無期徒刑才符合法官的慣例

Mradult, 19F
終於…下次不要再撞法律人了

jjoonnyy, 20F
這個死刑就真的太扯了

freedom56, 21F
連殺法律人都沒用 誰會崩潰很明顯吧XD

who5566, 22F
地院怎麼了 當初還說不算自首 還不就剛好抽到會判的法官

hosen, 23F
沒殺超過3割不會判死刑

eipduolc, 24F
幹,人渣

pinhanpaul, 25F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全都無期徒刑XD

howhowyaya, 26F
在那種地方撞死人,除非這種人要去自殺,白痴都知道

who5566, 27F
連自首要件都可以說不一樣 法匠的標準在哪裡

dslite, 28F
不是殺法官就沒事 safe!

who5566, 29F
法律 自首要件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抽籤 看籤運XDDDDDD

meredith001, 30F
哇噻 撞到法律人沒死也無期

who5566, 31F
地院學弟被高院學長打臉就是爽

skyabsence, 32F
綠共還讓民眾黨林珍羽發文抱抽不到口罩 噁心國家機器

who5566, 33F
高院:地院學弟刑法構成要件 回去重修拉

STi2011, 34F
法律人輸了 !!!!!

Amewakahiko, 35F
法官有guts一點 無期就不要扯子女 無期是能養子女哦?

lancer0960, 36F
圓是法官說的,扁也是法官說的,幹話垃圾法官隨他們

who5566, 37F
高院主持正義

lancer0960, 38F
怎麼講怎麼算

h129875230, 39F
一下算自首一下不算自首 之前幾個愛嗆聲的文組律師呢

wx190, 127F
不意外 沒撞死法界家人都不會死刑

AMANDYOU, 128F
直接判他死刑,他的遺產都是孩子的,這才是孩子的最大

AMANDYOU, 129F
利益

tmuaircat, 130F
無期是法律人 妻子是一個月可緩刑 加起來就死刑邊緣

Addidas, 131F
隨機殺的都不會死了 更何況有特定目標及原因的 且一行為

Puribaw, 132F
哇 法律人無敵星星消失了

freshbox7, 133F
殺法律人欸,法律人不站出來嗎? 笑死

kkb512sk, 134F
應該判碾刑他來回幾次就碾他幾次沒殘死算你厲害,殺人就

kkb512sk, 135F
判殺人手法刑,漢摩拉比法典對於現代還是有用的

kerkeruccu, 136F
台灣價值儲滿了,沒事兒

meeko0913, 137F
法官到底是誰啊太讓人生氣!!!

HIRUMA, 138F
哇塞 ? 殺了法官相關親友竟能逃過死刑? 不可思議

ryan851215, 139F
隨機都沒死刑 這種本來就應該沒有

ChicagoParty, 140F
判不判死都有八卦肥宅在那邊自爽說法律人怎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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