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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律人説都是立法院的錯,大家怎麼看?
原文恕刪啦
內文頗長 不想看就出去 啊我已經做好被噓爆的準備了
反正鄉民不會看內文 推文永遠那幾句:)
就只寫給想看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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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法律系 只是一個最理工的理學院啦
不過推文的法律素質真的是很慘
今天要跟別人辯論 最基本的是 了解現在的體制
你連體制都不知道 那就是無知 難怪別人會說你是法盲
你如果清楚知道體制 然後抨擊 那樣才是真正的可以改革好嗎
補充一些知識吧 這是高中加自己平時累積來的
如果有誤 還請法律相關鄉民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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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法官
大法官並沒有取代立委功能,大法官能做的是是評斷憲法、法條有沒有互享牴觸
或是違反比例原則、保留原則、明確性原則......,或是"現在審判的案子"中有人
質疑法律時,申請釋憲後,出來解釋法律或憲法有無不合理處等等,跟立委工作
完全不一樣
2.自由心證
在看到證據後,法官認為證據跟案子關聯性的強弱
3.給AI判
這個就比較偏向個人見解了,不知道各位鄉民有沒有聽過假設檢定,簡單的說就是
會有一個我比較保護的假設,跟一個我需要很大證據才能成立的假設,因此,後者
無證據,我就無法說前者是錯的。台灣法律就是無罪推定原則,基本上,我無法
提出證據說犯人是你,那你就不會是犯人,這是判案的基準(有興趣可以看美國
OJ案的紀錄片 我覺得那是無罪推定中受惠很大的一個案子)。
因此,你要如何創造可以判斷有罪推定、無罪推定的AI,更何況,你還會有各種難
以轉換成數據的資訊,這個不像是金融量化可以賠錢了事,而是限制一個人的生命
自由,如果今天冤案發生,或是AI程式被人篡改,那麼需要負責的是誰,都是要討
論的
其實給AI判與否就是一種假設檢定,除非提出AI明顯可以判的比法官好,否則
很難推翻現行體制(如果有人對假設檢定有興趣,我以後再寫一篇文章好惹)
4.陪審團機制
這方面我是不知道台灣法律的想法如何,不過即使有陪審團,法官還是需要的,
陪審團的工作是說判定有罪或無罪,而法官依然要裁定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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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其實我認為最需要了解的是先分別立委跟法官的職權,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了解
我其實以前也不懂,是去詢問相關人士才了解的
1.立委:全名立法委員,就是專門立法的(上電視,在立法院打架搞笑)
2.檢察官:搜集證據,伸張正義
3.法官:根據檢察官的證據以及辯護律師的證據還有現行法制作出判斷
所以法官不能立法,不能自己找證據伸張正義喔
我認爲討論是好的啦 可是像那種低能的連體制都不懂 就來嘴砲 那就算了吧
這裡提供幾個可以討論的議題讓大家看好惹
1. 刑法十九條的存廢或修改(個人覺得修改可能性不大 詳見刑法構成條件)
2. 立法制度的調善
3. 社會安全網(如何判定精神病患能否出院 出院後跟社會共存以及回診等規劃)
最近真的一直發生這種事(我也不知為啥數量突然增多),不過怎麼預防跟發生
後到底要如何協助受害者才是問題根本吧,檢討法官,他還是只能罪刑法定,
你要用什麼法定他罪,根本無法,不如想想法律如何修改還比較好吧
再補充一個 我認為恐龍法官更適合那種無視證據或無視法律的法官
而不是不符合民意的啦
還有 與惡很好看 也讓人思考很多 說真的在裡面 會很想支持王赦跟應思聰
可是 回到這個社會 我又感到無力 說真的 如果是我遇到 我也不知道能否如此理性
即使知道他有病 又能不能原諒跟包容
有沒有法律人願意也寫一篇來解答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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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票了!!是同意!!
恭喜我大114校長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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