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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武漢肺炎」防疫措施,勞工請假和薪資
馬上要上班了,看看勞動部的官方說法,針對防疫部份
大家就知道,為什麼自主隔離行不通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4209/
「武漢肺炎」(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
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
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
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
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一)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
間。
(二)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
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
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
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
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
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
懶人包:
一、確診得到肺炎的
1.職業原因:公假
如空姐、公車司機、舞小姐這種
2.其他原因: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
如第一台飛機上的其他46人
二、沒有確診得到肺炎,只是要求居家自我健康管理
1.你如果想要自己在家隔離,自己去請病假、事假或特休,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換假)
2.如果老板怕怕的,叫你不要來,那老板要給錢
三、如果家中有人中了,你要照顧
可以請七天家庭照顧假,但隔離要14天啊?
自己找老板請事假
總之,政府不管你,他只要你隔離,你生活他不管
===
另外,按照勞動部的規定,你如果被居家隔離,除非老板要求,也是要去上班的
那居家隔離個屁啊...
我是不知道衛福部分成幾種隔離啦,但對勞動部來說。
除非你確診,不然就是要上班
不上班,老板就是可以扣你薪水
按這種玩法,誰要被居家隔離,一弄就14天沒飯吃,不是誰都有14天特休可以扣
病假至少半薪,如果老板要你請事假,就一天薪水都沒有
至於請什麼假?自己找老板...
--
PTT網友是怎麼辯論的:
你的觀點和我不一樣,你肯定是「觀念不正確」。
你的觀點和我不一樣,且持反對態度,你肯定是「企圖抹黑」
你的觀點和我不一樣,且持正面態度,則你肯定是「1450」。
你的觀點和我不一樣,且討論的是熱門話題,竟然還有不少人支持!
則你肯定是「帶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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