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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韓國瑜造勢破壞場地 新北市府代修復要求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心瑜
3.完整新聞標題:
韓國瑜造勢破壞場地 新北市府代修復要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心瑜、賴筱桐/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提名人韓國瑜陣營,八日在新北市二重疏
洪道的幸福水漾公園舉辦造勢晚會,人潮散去後,草皮被踩踏死亡或有輪胎壓痕,新北市
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上週限期九月十五日之前改善,昨天勘查發現復原情形不如預期,
市府決定代為修復,並向國民黨新北市黨部追償兩萬多元的復原費用。
市府:復原狀況不如預期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營運企劃科長廖英琦昨天會勘時頻頻搖頭,表示復原狀況不如預期,造
勢主舞台區草皮死亡,必須補植約一百廿平方公尺的草皮,但尚未補植;幸福水漾公園內
多處共約一百平方公尺的草皮,因自然生長狀況不如預期,需撒草籽加速復原。
將向國民黨部追償費用
高灘處原本要再給國民黨新北黨部一天的改善時間,打算今天再複驗,如果復原良好就退
還一萬元保證金,但是現勘結束後約一小時,突然通知媒體改變決策,改由市府代為修復
,所需的兩萬多元修復費用,其中一萬元從保證金扣付,另外再追償一萬多元。
對此,新北市議員李坤城批評說,對照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說的「該罰就罰」,如今卻輕
輕放下、不敢開罰,希望市府「不要放水打假球」。
水利局副局長諶錫輝解釋說,「復原、補植就是賠償」,因此要求申借者支付兩萬多元的
代修復費用,依照「新北市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管理要點」規定,罰則只有「停權」並
沒有「罰款」,申借者已展現修復的誠意,只是做得不夠好,所以才沒有處以「停權」的
懲罰。
諶錫輝表示,現行罰則只有停權六個月至一年的處分,目前已檢討研議修正法規,包括保
證金將視申請面積調高金額,若修復不良,申請單位停權時間將延長一至三年等。
國民黨新北市黨部副主委蔡博文表示,過去一週積極復原,若市府認為不夠周延,會尊重
專業由市府代執行,也會如數支付費用以及超出使用範圍的廿一萬元使用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NewTaipei/paper/1318378
6.備註:
跟韓總要錢 都不怕被韓粉出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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