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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新北人魔殺小姊妹關6年 出獄再殺少婦!
※ 引述《arrenwu (二乃騎士)》之銘言:
: ※ 引述《psl7634 (鍵盤補給官)》之銘言:
: : 先說重點
: : 這是重刑犯吧
: : 2007年解嚴20年特赦 總統阿扁
: : 應該要立法不準殺人犯特赦
: : 還有誰能找出第一次法官 和第二次更一審法官是誰
: : 第一次殺姐妹時 自稱說他有精神(有聲音叫他殺)上問題 只判12年
: : 第二次一二審死刑 卻改判無期
: : 是不是20年就可以出來再殺一個
: : 一個精神病殺人魔 "可教化"的依據是什麼
: : 法官文組 不是醫生
: : 為什麼說精神病可教化?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3407
: ---
: 陳昆明2003年在板橋殺害一對年僅10歲和9歲的小姊妹,當時他供稱「心中有惡魔不斷
告
: 訴他要殺人」,被鑑定有精神疾病,獲輕判12年定讞。由於陳男為自首,符合2007年的
《
: 減刑條例》,又獲減刑至六年。2009年陳男出獄後惡習不改,隔年登報佯稱欲徵檳榔西
施
: ,誘騙27歲的林姓少婦至新北市租屋處,以木棍活活打死,一、二審法官都重判死刑。
: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一、二審法官均以「已無教化可能」判處陳男死刑,二審法官
還
: 表示,並不是精神疾病就可以視人命如草芥胡亂殺人,法院有信心經得起檢驗。但去年
最
: 高法院開完生死辯論後,認為原審未考量兩公約立法意旨,將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而
: 最高法院合議庭根據鑑定報告,認為陳男患有妄想性精神分裂症,不符合「求其生而不
可
: 得」的判死條件,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 ---
: 還想說殺一對幼童怎麼可能本刑只有12年,原來又是個被醫院認定的精神病患。
: 這案例比較大的問題在於我國法規打算怎麼管控那些有精神疾病的重刑犯。
: : 補充:李宗瑞有期徒刑39年2月 合併執行20年
: 別再提李宗瑞了,他被訂的罪等同於犯下多起強姦案的超級強姦魔,20年算便宜他了
推一下這位版友
重點是如何管控精神病重犯。
起初會立法不能重判精神病
理由應該是「他們也不知道,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
問題是,一堆明明是「知道,也能控制」
偏偏用精神病逃罪。
其次,真的是不知道也不能控制好了
這種不是跟不定時炸彈一樣走在路上嗎?
說什麼強制治療,結果根本沒有成效。
所以應該討論如何處理了。
方案1:
建一座特別精神療養院
比如本該死刑,那就是終身在這裡療養。
杜絕正常人有再受害風險。
也讓患者可以好好就醫
方案2:
交給樓下幫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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